6天 | ||||||||||||||||||||||||||||||||||||||||||||||||||||||||||||||||||||||||||||||||||||||||||||||||||||||||||||||||||||||||||||||||||||||||||||||||||||||||||||||||||||||||||||||||||||||||||||||||||||||||||||||||||||||||||||||||||||||||||||||||||||||||||||||||||||||||||||||||||||||||||||||||||||||||||||||||||||||||||||||||||||||||||||||||||||||||||||||||||||||||||||||||||||||||||||||||||||||||||||||||||||||||||||||||||||||||||||||||||||||||||||||||||||||||||||||||||||||||||||||||||||||||||||||||||||||||||||||||||||||||||||||||||||||||||||||||||||||||||||||||||||||||||||||||||||||||||||||||||||||||||||||||||||||||||||||||||||||||||||||||||||||||||||||||||||||||||||||||||||||||||||||||||||||||||||||||||||||||||||||||||||||||||||||||||||||||||||||||||||||||||||||||||||||||||||||||||||||||||||||||||||||||||||||||||||||||||||||||||||||||||||||||||||||||||||||||||||||||||||||||||||||||||||||||||||||||||||||||||||||||||||||||
资金现金 | ||||||||||||||||||||||||||||||||||||||||||||||||||||||||||||||||||||||||||||||||||||||||||||||||||||||||||||||||||||||||||||||||||||||||||||||||||||||||||||||||||||||||||||||||||||||||||||||||||||||||||||||||||||||||||||||||||||||||||||||||||||||||||||||||||||||||||||||||||||||||||||||||||||||||||||||||||||||||||||||||||||||||||||||||||||||||||||||||||||||||||||||||||||||||||||||||||||||||||||||||||||||||||||||||||||||||||||||||||||||||||||||||||||||||||||||||||||||||||||||||||||||||||||||||||||||||||||||||||||||||||||||||||||||||||||||||||||||||||||||||||||||||||||||||||||||||||||||||||||||||||||||||||||||||||||||||||||||||||||||||||||||||||||||||||||||||||||||||||||||||||||||||||||||||||||||||||||||||||||||||||||||||||||||||||||||||||||||||||||||||||||||||||||||||||||||||||||||||||||||||||||||||||||||||||||||||||||||||||||||||||||||||||||||||||||||||||||||||||||||||||||||||||||||||||||||||||||||||||||||||||||||||
180,500元 人民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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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法 | ||||||||||||||||||||||||||||||||||||||||||||||||||||||||||||||||||||||||||||||||||||||||||||||||||||||||||||||||||||||||||||||||||||||||||||||||||||||||||||||||||||||||||||||||||||||||||||||||||||||||||||||||||||||||||||||||||||||||||||||||||||||||||||||||||||||||||||||||||||||||||||||||||||||||||||||||||||||||||||||||||||||||||||||||||||||||||||||||||||||||||||||||||||||||||||||||||||||||||||||||||||||||||||||||||||||||||||||||||||||||||||||||||||||||||||||||||||||||||||||||||||||||||||||||||||||||||||||||||||||||||||||||||||||||||||||||||||||||||||||||||||||||||||||||||||||||||||||||||||||||||||||||||||||||||||||||||||||||||||||||||||||||||||||||||||||||||||||||||||||||||||||||||||||||||||||||||||||||||||||||||||||||||||||||||||||||||||||||||||||||||||||||||||||||||||||||||||||||||||||||||||||||||||||||||||||||||||||||||||||||||||||||||||||||||||||||||||||||||||||||||||||||||||||||||||||||||||||||||||||||||||||||
目 录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0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另附).............................................................................. 63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65 一、投标函及投标报价一览表............................................................................ 68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70 四、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73 九、****政府采购政策................................................................................... 90
**市航天数字化制造及非金属研究项目厂区建设工程六标段招标公告 **市航天数字化制造及非金属研究项目厂区建设工程六标段已经相关部门批准,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招标人:**** 二、项目名称:**市航天数字化制造及非金属研究项目厂区建设工程六标段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地点:**市境内 五、项目内容:**市航天数字化制造及非金属研究项目厂区建设工程六标段(详见工程量清单) 六、项目规模:**市航天数字化制造及非金属研究项目厂区建设工程六标段(详见工程量清单) 七、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八、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九、****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规定,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 2、根据《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支持监狱企业参与;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三部门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参与; 十、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5、近五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7、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8、对于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列入黑名单,并取消其该项目投标资格; 9、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n)】。附本公司在以上任意一个网站上的查询记录,查询日期应为开标前一周内日期。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11、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投标单位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 1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十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1、网上获取时间:2022年03月23日上午8:00至2022年03月29日下午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在获取时间内持CA证书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www.****.cn/)自行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登记的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并自助绑定CA证书。(详见“资料下载-投标人全电子操作手册”); 3、获取完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持CA证书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下载招标文件。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2年04月26日11时00分(**时间),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二)开标地点:**市财审大厦八楼8003房间第一开标室。 (三)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注: 1.本项目的所有变更和澄清均以发布变更或澄清公告为准,所有投标单位应关注公告网站及时查看,招标人不再进行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未看变更或澄清公告并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单位自负。 2.疫情期间,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进行,投标单位需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持CA证书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进入该项目的开标大厅,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解密时长4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可在开标大厅查看开标记录,开标当天不需要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不需要到达现场开标。 3.唱标结束后由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电话联系投标人确认开标记录表信息是否有误(**县公共**交易项目供应商/投标人缴费情况统计表中的联系电话),投标人需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联系电话无法接通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站上发布。 十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卫华大道西段 联 系 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373-****005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地址:**省**市蒲西匡城路108号银河国际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36****1666 十五、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市建设****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3-****353 **** ****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2.1 投标人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www.****.cn/ggzy/)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及相应组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全电子操作手册(投标人)。 2.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2.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3.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www.****.cn/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3.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工程的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工程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为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为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为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五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10款、第 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及投标报价一览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2-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2 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5)项目管理机构 (6)资格审查资料 (7)其他材料 (8)施工组织设计 (9****政府采购政策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资格审查资料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内容一览表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单位章。授权委托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 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且在每册书脊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开标当天只需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开标当天无需提供,待确定中标人后,由中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肆份,正版U盘电子版1份(含系统生成的所有文件,其中报价部分同时提供Excel形式、正版计价软件形式);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4注意事项 4.4.1 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 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 4.4.2 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或者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2)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5)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中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 5.2.1招标人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由代理机构主持。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5.2.2开标时,由主持人宣读开标纪律、介绍开标人员并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解密后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解密需分标段进行两次解密。 a. 投标人解密:投标人使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远程进行解密。 b. 代理机构解密:代理机构按电子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先后顺序,使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进行再次解密。 5.2.3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5.2.4开标过程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记录,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2个且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异议 9.5.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9.5.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9.5.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9.6投诉 9.6.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6.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附件:商务标清标内容
商务标清标内容
注:以上清标内容个别项如有不满足的,请在投标文件中做特别说明,否则有一项不通过,评标委员会将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附件3 投标企业良好信用信息采集项
注:1、企业信用含纳税诚信2、周期为3年的是指2019年至今。周期为1年的是指2021年至今。
附件4 项目经理良好信用信息采集项
注:周期为3年的是指2019年至今。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评分办法前附表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技术标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标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标评分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分标准 (1)技术标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标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标评分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没有要求的可以不提供。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被否决。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记录的硬件特征码(网卡MAC地址、CPU序号、硬盘序列号)三个都一致时,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其投标无效。评标专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查看“硬件特征码”相关信息并进行评审,在评标报告中显示“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是否雷同的分析及判**果。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是对初步评审合格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商务标、综合标按照本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评标办法以列表、抽量的方式进行分析、比较和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信用标计算出得分C;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招标控制价时明显低于招标控制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被否决。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对不中标的候选人,招标人有权不作任何解释。
(参考范本,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 6.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 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单价合同 。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捌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 份,承包人执 肆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记录)单、双方工作联系函、监理会议纪要、工作指令等双方来往的书面格式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临建设施需租用场地时,费用由双方协商。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政府采购法》、《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条文》等国家、**省现行的法规、条例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等。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不提供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不提供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不提供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无。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成交)通知书、(3)报价标函及其附录、(4)合同专用条款、(5)合同通用条款、(6)技术标准及要求、(7)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8)其他合同文件。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工程量报表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开工前7日内;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一式三份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书面形式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收到文件后7日内。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准备一套图纸供甲方、监理检查、验收时使用。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10 交通运输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承包人应在订立合同前查勘施工现场,并根据工程规模及技术参数合理预见工程施工所需的进出施工现场的方式、手段、路径等。因承包人未合理预见所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否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 。 2. 发包人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施工监督;2、在监理人配合下工程价款洽商、索赔事项处理、现场签证手续办理;3、组织工程验收等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双方协商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水、电、路、网络、通讯通畅、工程地质、地下管线资料、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等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否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 3. 承包人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完整、真实的竣工验收资料、竣工结算资料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四套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乙方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书面形式 。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执行通用条款。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执行通用条款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进场一周后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需得到甲方批准。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应提前48小时向发包人或监理人提出申请并在获得发包人或监理人批准后方可离开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①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不少于22天,每缺一天扣2000元; ②所报项目部成员每发现脱岗一人次扣1000元。 ③施工方严格执行发包方相关规章制度。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执行通用条款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 4. 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执行通用条款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执行通用条款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由承包人提供,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 (2) / ; (3) / 。 5. 工程质量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合格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符合国家现行的及当地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安全生产无事故发生,若由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事故由施工单位负责。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符合当地主管部门的规定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及当地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执行通用条款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3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合同签订后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执行通用条款 。 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每延误一天,按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一计算违约金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执行通用条款 。 7.6 不利物质条件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执行通用条款 ; (2) /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 。 8. 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由甲方承担 。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由乙方承担 。 9. 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 10. 变更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1.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工程变更要求,作为变更依据,通知监理和承包人,变更需经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2.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工程变更意见,经发包人、监理签署确认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生效;3.因设计不完善、失误而引起的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签发设计变更单后生效。4、监理工程师指令错误造成的变更 。 10.4 变更估价 10.4.1变更估价原则 1.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工程设计变更与发包人签证工程量及价格同时认定且据实结算。确定的变更及签证价款随当期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2.施工中的设计变更、发包人做出的变更及工程洽商引起的分部、分项工程量增减,清单报价中已含的按清单报价据实调整; 3.价格确定原则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单价;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 L=(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 4.由于自然及社会因素造成的不可抗力原因而影响施工的,调整工期,不调整合同价款。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暂估价一览表》。 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11.价格调整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不予调整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以招标控制价价格信息为基准,调整依据为:控制价中材料价格和施工期间平均信息价差价(信息价:指**市****协会定期公布的信息价,信息价中没有的价格经发、承包双方及监理方共同考察后确认)。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5%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1、政策性调整;2、图纸会审纪要;3、发包人认可的设计变更(技术核定) 4、工程签证;5、发包方清单漏项、错项及实际工程量增减±15%;6、乙方漏项的造价视为含在其他清单项目中,不再增加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3、其他价格方式: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应以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为依据,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则、图纸及变更指示等进行计量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竣工验收合格、审计完成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退还。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每次付款时,须提供发票、工程进度验收表。验收表由甲方、监理方、施工方签字认可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包括工程变更、签证审核后随工程款支付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包括工程变更、签证审核后随工程款支付。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7日内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7日内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按约**点两周内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执行通用条款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执行通用条款 。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竣工报告后28个工作日内组织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14个工作日内签署工程验收合格有关证明,并确定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为实际竣工日期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执行通用条款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执行通用条款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执行通用条款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全部工程竣工 。 14.竣工结算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竣工结算合同价格;(2)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3)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接到付款申请单后14个工作日内付款。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执行通用条款 。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一式三份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 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12个月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是 。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 (2) 3 %的工程款;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3)其他扣留方式: /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按照《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立即内派人修理,乙方不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修理,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 16. 违约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执行通用条款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执行12.4.4(2)条款。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执行通用条款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执行通用条款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执行通用条款 。 (7)其他: /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28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执行通用条款 。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执行通用条款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执行通用条款 。 17.不可抗力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28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保险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工程保险、工伤保险均执行通用条款。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 20.争议解决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小组决定: / 。 20.3.1 ****小组的确定 ****小组成员的确定: /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 ****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20.3.2 ****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项目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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