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市**区医共体北城分院)
项目名称:****(**市**区医共体北城分院)电子票据超融合服务平台扩容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卫生院属于**区医共体的分院,医院主要业务数据计算**及存储资****总院中心机房,与总院使用同一套超融合虚拟化平台,因****总院的超融合虚拟化平台进行扩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小写:¥200000.00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卫生院属于**区医共体的分院,医院主要业务数据计算**及存储资****总院中心机房,与总院使用同一套超融合虚拟化平台,因****总院的超融合虚拟化平台进行扩容,****卫生院电子票据业务,实现数据传输安全、平稳,项目实施性质符合对正在使用过程**设备和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特征。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文件第二条第(一)款第6项“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的规定,申请以单一来源的方式向“****”进行采购。
专家组一致建议:
****(**市**区医共体北城分院),统一使用医共体的计算**和存储**,因业务发展需要在原有的超融合虚拟化平台上进行扩容,****卫生院电子票据相关业务,保证业务数据的传输安全、平稳。
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文件第二条第(一)款第6项“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的规定,建议继续以单一来源的方式向“****”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滇缅大道2769号附1号19幢7室
三、公示期限
2022年03月25日 至2022年03月31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卜雄
联系地址:**省**市**区**街6号
联系电话:0877-****087
2.财政部门
联系地址:**市**区**大道44号
监督电话: 0877-****215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王旭
联系地址:**省**市红****社区**口五组60幢3号
联系电话: 184****2037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