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殡仪馆改扩建工程 已由 ****委员会 以 ****殡仪馆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兴发改审发[2022]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殡仪馆改扩建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殡仪馆 2.2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7458.37平方米,总投资1.63亿元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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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付款方式: (1)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本工程人工费由建设单位按月拨付至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每月10日前施工方须将上月已完工程的人工费报建设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在当月的月底前付清上个月的人工费,最终支付的人工费总额不得超过合同范围内所有工作中所含人工费总额。(2)一期工程基础±0.00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5%,一期主体封顶并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 15%,一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15%,一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合同价的15%;二期工程主体封顶并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10%;一、二期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10%;一、二期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审计价的85%;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后扣留保修金外根据审计结果结清余款。注:①每次进度款付款基数均按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及未发生的暂估价,实际进度款扣除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②此工程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③每次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应按现行国家税务法出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建筑工程一级] 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5)其他 ①□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含住宅和厂房); 有效期自2019年01月0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建设局官网、**市公共**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3)、3.3(4)、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其他要求: 3.8.1、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如经查实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违反招标文件在建工程有关规定,将按弄虚作假违法行为限制投标人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3—6个月,同时限制项目负责人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1年,并报有关主管部门扣减企业诚信分。 3.8.2、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投标时,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核验书》。 3.8.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到账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到位。 3.8.4、评标方式: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信用指标入围) 3.8.5、投标人应自行在**市公共**交易网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答疑、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开始,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8.6、其他: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时间要求: 2022 年01月- 2022 年 03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其在投标单位退休的退休证。) 3.8.7、投标期间,如遇技术问题可咨询新点客服:****980000。 3.8.8、根据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规定,经查询,未列为联合惩戒对象,未被限制投标的,未****委员会通报停止投标资格的。 3.8.9、****住建局履行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职能,监督电话:052****18905。3.8.10、特别提醒:****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函的,需按招标文件中的保函格式办理,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 3 月 24 日 8 时 30 分 至 2022 年 3 月 29 日 17 时 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 4 月 6 日 9 时 3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省公共**交易平台、**市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楚水路35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8****7089 代理机构:**** 地 址:****中心2楼233室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蔡先生 电 话:0523-****8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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