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采购进口多波长眼底激光治疗机等医疗设备的征求意见公示
时间:2022-03-25
****受****委托,拟采购进口多波长眼底激光治疗机、手术动力系统(耳鼻喉科)、呼吸机。为确定国产产品是否能满足需求,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采购【2021】6号文件规定,现将该产品的采购需求及专家进口论证意见进行公示,欢迎国产产品制造商或供应商提出建议。
一、公示内容
1、拟采购进口产品采购需求(具体详见附件)。
序号 | 采购产品名称 | 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是否排除进口产品 | 采购需求 |
1 | 多波长眼底激光治疗机 | 79.7 | 1台 | 不排除 | 波长:绿光≥532纳米,黄光≥561纳米,红光≥659纳米。黄光≥561纳米,能量≥800毫瓦。红光659纳米,能量≥1000毫瓦。其他详见附件。 |
2 | 手术动力系统(耳鼻喉科) | 39.7 | 1套 | 不排除 | 高解析度触摸屏:显示转速、转向(顺、逆时针旋转)、刀头开口角度、手柄连接状态、注水量等,可查询不同类型手术的数据参数,具有帮助菜单,方便操作。其他详见附件。 |
3 | 呼吸机 | 31.8 | 2台 | 不排除 | 要求具有10英寸以上TFT彩色显示、操作一体化内置触摸屏,中文操作界面。能同时显示三个波形(压力、流速、容量)和各种监测参数。其他详见附件。 |
2、专家进口论证意见(具体详见附件)。
二、关于提交建议书的要求:
1、建议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建议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2)所建议的具体事项及依据的具体证明材料(无明确证明材料的视同无法满足需求);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2、请在2022年04月1日17:30前将建议书(标题请注明“对****拟采购进口多波长眼底激光治疗机、手术动力系统(耳鼻喉科)、呼吸机建议书”,需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26.com),并同时将建议书原件快递至(**市**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二层、****、联系人:徐朕、联系电话:0591-****7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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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