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编号:****
一、招标概况
**县**乡备用水源供****水厂)于2022年3月9日在**县公共**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2022年3月30日15时0分****交易中心开标、评标 ,****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公司 | ****公司 | | 投标报价 | ****241.51(元) | ****109.27(元) | ****635.66(元) | | 质量目标 | 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 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 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 | 履约期限(天) | 180 | 180 | 180 |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D****70113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D****00772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D****98098 |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安全生产许可证;(鄂)JZ安许证字(2020)041418 | 安全生产许可证,(鄂)JZ安许证字[2017]017800 | 安全生产许可证;(鄂)JZ安许证字[2019]031064 | 拟派 项目 管理 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李磊,建造师注册证书,鄂242****88816 | 吴晓松,建造师证/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鄂242****65864/鄂**B(2018)****290 | 王晓芳,建造师注册证,鄂242****06122 | | 技术负责人 | 洪军,职称证,F001****301869 | 汪付年,职称证书,E****23802 | 杨春华,职称证,E****17588 | | 施工员 | 程诚,岗位证书,042********23000054 | 曾德明,岗位证书,042********53000062 | 丁星新,岗位证,042********72000018 | | 质量员 | 冯成,岗位证书,042********11000463 | 胡颖颖,岗位证书,042********53000038 | 韩从科,岗位证,042********11000137 | | 安全员 | 刘蒙,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鄂**C2(2021)****945 | 李媛媛,鄂**C2(2021) ****415, | 谭艳琴,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鄂**C2(2021)****508 |
| 业绩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 **** | / | / | / | | | ******公司 | **县仓院老旧小区改造配套仓院巷改扩建及便民设施项目(市政工程) | | 刘** | | | 远****应急中心迁建工程(附属设施及绿化) | 431.91 | 夏锐 | | | ****公司 | / | / | / | |
| 奖项 | 单位名称 | 奖项及获奖项目名称 | 颁奖部门 | 获奖日期 | 备注 | | **** | / | / | | | | ******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评标情况 | 评标工作于2022年3月30日15:30(**时间)****交易中心3楼320室(**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进行。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参与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共6家。 1、形式性审查阶段:****委员会评审,参与评审的6家投标单位形式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阶段:****委员会评审,参与评审的6家投标单位资格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阶段:****委员会评审,参与评审的6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单位共6家。 1、技术标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根据工程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对6家投标单位的技术标进行评审。 2、综合标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根据工程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对6家投标单位的综合标进行评审。 3、经济标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根据工程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对6家投标单位的经济标进行评审。 ****委员会评审6家投标单位均通过详细评审。 三、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招标人代表:周其钢;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李洪丹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2年4月1日18时0分至2022年4月7日23时59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 电话(传真):151****9880 2.招标代理机构:**** 电话(传真):0717-****419 3.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局 电话(传真): 0717-****388 4.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县****管理局 电话(传真):0717-****606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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