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亿信拍公字[2022]第8号
**产交[2022]第14号
受委托,****联合******公司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项目办****公司办公楼及院落租赁权,位于**省**市**县**西街27号,院落占地面积约1980平方米,院内房屋总建筑面积约697.91平方米,三年总租金121,500.00元。
注:1.本次竞价拍卖的各种文件表格资料和系统中所涉及的金额均为人民币;出租面积仅供参考,以竞买人现场实际勘察面积为准;
2.租金支付方式:三年总租金须一次性付清。
二、拍卖时间及方式:拍卖时间定于2022年4月11日上午10时开始,****协会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进行网络公开拍卖。
三、标的展示时间:2022年4月2日至2022年4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四、标的展示地点:**省**市**县**西街27号。
五、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1.报名条件: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自然人报名上传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报名上传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
2.线上报名:请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于办理“交纳竞买保证金”前,自行按照中拍平台(http://paimai.****.cn)的规则、流程完成“注册”→“认证”→“报名”操作;截止时间:2022年4月8日17:00;因逾期未完成上述准备工作而未能获得网络竞买资格导致不能进行竞买的风险和责任全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办理完毕“线上报名”的竞买人于2022年4月8日17:00前将竞****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人与汇款人名称须一致),保证金不计利息: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小写:50,000.00元)
账户名称:******公司
账 号:361********0000001669
开 户 行:****银行****公司书林世家支行
行 号:402****03215
特别提示:竞买人在截止时间:2022年4月8日17:00前,以上“线上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中有任何一项未完成的,均不能取得竞拍资格,由此造成的风险和后果全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2年4月8日17:00截止。
七、联系人:
1.******公司
地址:**省**市**区**西街尚座商务楼613室
刘先生 133****8813
2.********公司)
地址:**省**市市民之家2号楼1009室
张先生 185****6966
八、标的特别说明:
1.拍卖标的按照现状进行拍卖,标的交割以现场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标的出租面积、瑕疵(若有)均不作任何担保,亦不对标的可能存在的显性或者隐形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结构、成新度、状态、可用性以及使用面积等)承担责任;拍卖人通过拍卖图录、状态报告等方式对拍卖标的所作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竞买人承诺自行审查拍卖标的原物的现状,并对自己竞买行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本次拍卖标的的名称、面积、规格等数据仅供参考,不作为拍品必要信息的承诺。竞买人应亲自查看标的,对标的的出租面积及相应价格进行自估。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场拍卖标的实物现状认同,由此可能产生的相关责任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3.拍卖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网络竞价后三个工作日内到******公司签署《电子成交确认书》及《电子拍卖笔录》,并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及按成交价款为基数3.5%的拍卖佣金和按成交价款为基数1%的交易费,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拍卖人与****有权将其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扣除,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接到拍卖人通知后一个工作日内须持《电子成交确认书》至委托人处移交标的;若五个工作日未移交,则视为买受人自愿放弃该标的的租赁权,委托人可另行处理,已支付的成交款及拍卖佣金不予退还。
5.意向竞买人在信息公告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实地踏勘以便全面了解,现场踏勘中竞买人须严格遵守标的所在地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意向竞买人在中拍平台网上报名参加本标的竞买,视为已对拍卖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
6.原承租人/现使用人的优先权:标的有原承租人/现使用人的,原承租人/现使用人享有对其原各自承租/使用房屋同等条件(即相同租金价格)下的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现使用人必须交纳竞买保证金参加竞拍,否则视为自愿放弃),优先承租权由原承租人/现使用人在交纳竞买竞买保证金后提出申请,由委托人负责审核认定。
7.经营期内因使用该标的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相关的安全、消防、日常管理维护、门前三包等事项由买受人负责,买受人因自己经营需要所进行装修改造及安全、消防、通讯、电力、供水、排水等基础设施的改造升级均由买受人负责,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承租基本要求:承租人须在现行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合法经营,服从委托人管理,不得从事违法违规、化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类、易产生噪声类及其它影响公共环境卫生安全的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棋牌室、饭店、KTV等餐饮娱乐经营活动。
9.合同存续期间内,承租方在使用过程中对租赁房屋或租赁资产一切构件、设备的自然损坏,由承租方负责维修。另有约定除外。
10.承租方应按承租的用途和注意事项使用租赁资产,人为损坏房屋和设备,应负责修复还原或照价赔偿。
11.原则上,承租方不得为了生产、经营或其他需要添建、加装、改修房屋;如有特殊理由,须以书面形式申请,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合同终止后,承租方投资的房内固定设备、装修设施等在不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可自行拆除,不可拆除的委托人不予补偿。
12.承租方租赁资产期间内,不得擅自将租赁资产分租、转租、转让、转借;承租方在运营期间从事经营活动中由于擅自施工,乱搭、乱拆、破坏结构或由于超负荷使用等情况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与委托人无关,应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13.拍卖成交时,中拍平台会提示买受人向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拍卖成交价×0.15%),请按中拍平台要求的支付方式进行,否则拍卖人将无法与买受人结算。
14.拍卖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15.现场踏勘时间和联系人:2022年4月2日至2022年4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张先生185****6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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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