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项目(一期)(****)第1次澄清第1次答疑澄清 【信息时间: 2022/4/1 |
各投标人: 一、招标项目编号:****市**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项目(一期) 二、项目编号:**** 三、招标人名称:**** 地址:**县**镇桂黄中路 133 号 联系人:蒋艺 联系电话:180****2001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区置地金融大厦 A 座 1109 室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773-****564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3月31日 六、更正日期:2022年4月1日 七、更正内容: 1.“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1. 招标条件”现更正为: 本招标项目 ****市**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项目(一期) 已****水利厅****财政厅以〔桂水规计〔2021〕101 号 〕号文批复了实施方案, 本项目资金来源:中央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项目法人为 **** ,招标人为**** ,招标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第一章 招标公告,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建设规模”现更正为: 建设规模:一、干流岸坡整治:治理湘**源干流22公里,主要建设内容:**湘**源生态护岸12.0公里;湘**源滨岸带治理面积约1.68平方公里,生态型护岸结构,主要工程等级为 5 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 5 级,防洪标准:乡村、农田防护河段达到 5 年一遇防洪标准;排涝标准按照 5 年一遇; 二、河道清障:湘**源,包括拉埠村、进口村、老江村、**村等,整治河流长度22公里。 三、清淤疏浚:湘**源,**嘴~**渡整治范围段,河道疏浚长度约6.5公里; 四、水美乡村示范点和防污控污:1.水美乡村示范点:主要包括**司示范点、**嘴示范点、大坪示范点、洛口示范点、龙船埠示范点、**示范点、老村子示范点、大坝头示范点、南一(大地里)示范点、**示范点等,建设内容主要为河道清障、护岸工程、亲水平台、沿岸道路、堰坝改造、村内渠系治理等水利措施;2.防污控污:防污控污工程****示范区的沿河部分村落内; 五、河湖管护:湘**源左岸大坝头村附近修建****展示中心主体结构及附属设施等硬件; 六、景观人文:1.配合沿江骑行绿道进行岸坡整治、亲水步道、下河码头、水利景观小品及种植措施等。2.融入干沿河两岸水美乡村示范点治理当中,治理方式以水利措施为主辅以适当的人文景观措施(**司、**嘴、大坪、洛口、龙船埠、**、老村子、大坝头、南一(大地里)、**等示范点。建设内容主要有:红军渡口纪念园附属设施、景观护岸、景观步道、景观矮墙、景观种植、凉亭、临水观景台、景观堰坝、水利景观小品、休闲设施及人行桥等。 七、其他:。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条款号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2)施工业绩要求:”现更正为: 投标人在近 3 年(指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签署之日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 3 年内) 承担过水系连通工程施工业绩(需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协议书)。
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4(2),B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类似项目业绩中第(1)点”现更正为: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近 3 年(指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签署之日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 3 年内)承担过水系连通工程施工业绩, 并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每个得 2.5 分,满分 5 分。
5.本项目实施方案详见图纸文件附件。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均作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请按以上更改内容进行投标。 特此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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