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东朗乡**村亚杂组通组野生菌和种养植(殖)产业硬化路建设项目、麦日乡哈朗村李子贡组野生菌和种养植(殖)产业硬化路建设项目__东朗乡**村亚杂组通组野生菌和种养植(殖)产业硬化路建设项目、麦日乡哈朗村李子贡组野生菌和种养植(殖)产业硬化路建设项目 __比选结果公示(标准文本)
项目名称 | 东朗乡**村亚杂组通组野生菌和种养植(殖)产业硬化路建设项目、麦日乡哈朗村李子贡组野生菌和种养植(殖)产业硬化路建设项目东朗乡**村亚杂组通组野生菌和种养植(殖)产业硬化路建设项目、麦日乡哈朗村李子贡组野生菌和种养植(殖)产业硬化路建设项目 | |||||||
比选人(项目业主) | 木里藏族自****发展中心 | 联系电话 | 0834-****553 | |||||
比选时间 | 2022年04月01日14时30分 | |||||||
比选网址 | **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 | |||||||
公示期 | 2022年04月02日至2022年04月07日(**时间) | |||||||
招标代理费 | 80.0000% | |||||||
中选候选人名称 | **** | |||||||
中选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人员类别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
专业 | 级别 | 证书 名称 | 证书 印章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周一粟 | 项目负责人 | / | / | 招标从业人员、工程招标工程师 | CY510********049、电ZJP****02007 | ||
专职技术人员 | 卢胡 | 专职技术人员 | / | / | 招标从业人员 | CY510********019 | ||
专职技术人员 | 张亮 | 专职技术人员 | / | / | 招标从业人员 | CY510********543 | ||
中选候选人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 名称 | 代理合同 签订日期 | 代理费用 | 项目 负责人 | 备注 | |||
****
| **县朗村至康多防灭火道路建设工程 | 2020年12月21日 | 下浮20% | 周一粟 | / | |||
****公路段
| **县甲斯孔乡热鲁村砂石路建设工程 | 2020年05月14日 | 下浮20% | 程莎 | / | |||
****运输局
| **县格**铜**大锅庄通村通畅(水泥路)建设工程 | 2019年02月26日 | 下浮30% | 王志容 | / | |||
中选候选人项目人员业绩 | ||||||||
项目负责人/ 专职技术人员 | 项目 业主 | 项目名称 | 代理合同 签订日期 | 代理 费用 | 备注 | |||
周一粟、王志容、 刘乾源、郑伯博、 方力
| ****集团有限公司 | ****医院天府院区项目三期工程 |
2020年01月08日
|
下浮50%
|
/
| |||
周一粟、王志容、 刘乾源、郑伯博、 方力
| ****公司 | 高新** IC 产业园 |
2020年02月13日
|
下浮50%
|
/
| |||
叶万春/卢胡、周一粟、程莎、王志容
| ******养护中心 | 2021年**区道路整治提升工程 |
2021年03月23日
|
下浮20%
|
/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 | |||||||
监督部门及其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 |
木里****信息化局
| 联系电话 | 138****7122 | ||||
监督部门及其电话 | 行业主管部门 |
****运输局
| 联系电话 | 151****4791 | ||||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申请人名单 | ||||||||
申请人 | 资格审查未通过原因 | |||||||
**腾跃建设****公司 | 不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3.3要求。 | |||||||
**兴泉****公司 | 不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3.3要求。 | |||||||
**天****公司 | 不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3.3要求。 | |||||||
****公司 | 不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3.3要求。 | |||||||
天****公司 | 不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3.3要求。 | |||||||
**筑城****公司 | 不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3.3要求。 | |||||||
**众禾****公司 | 不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3.3要求。 | |||||||
融汇****公司 | 不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3.3要求。 | |||||||
投诉注意事项 | 1.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比选的项目的比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结果公示期间向有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行政监督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2.对比选结果的投诉,涉及比选人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选错误或评选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比选人(项目业主) 单位电子签章 |
|
注:
1.表中的中选候选人、中选候选人项目人员业绩应填写中选候选人在比选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2.比选结果公示可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