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2-04-02
**县****广场室外配套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县****广场室外配套工程项目已由**县**镇党政联席会议纪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政府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县**镇**村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造价约270 万。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4建设内容及招标范围:市民广场-室外道路、石材铺装、景观、绿化给水、排水系统、消防系统、室外路灯等图纸设计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的内容。
2.1.5工期要求: 90日历天。(从中标公示期满第三天开始计算)。
2.1.6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市政公用工程或者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投标人拟派主要管理人员的要求:专职安全员,并具有安全员岗位证书(C证)。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说明:根据《****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7未尽之处详见“第八章 资格审查标准”。
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开标时,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单位经办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中途不可离场,否则视为中途退标处理(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和用人单位聘用合同)。
4、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4月18日下午14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22年4月18日下午14时 00分-14时30分。开标时间:2022年4月18日下午14时30分。
开标地点:**省如****经济开发区****中心(洋口港综合商务大厦621室) 。
5、本工程招标资料费用250元,在开标前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收取;
6、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银行****银行转账或现金)
注:****银行转账,银行转账凭证上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投标单位提供的相关证件等为虚假或伪造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单位资格,****开发区黑名单。触犯相关法律法规情形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7、中标单位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价的3%。
7.1履约保证金采用转账的形式,乙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7日内将全部履约保证金转账发包人的指定专用账户,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扣除相关违约金后退还,不计息。
8、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确定中标人。
9、开标需携带的资料: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原件)、商务标。
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取消报名环节,招标文件等请在**市公共**交易网-“交易信息”—“其他交易”栏目内该工程的招标公告****经济开发区招投标网--“招标公告”栏目内该工程的招标公告的附件中下载。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地址:****开发区
招标单位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187****708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开发区
联系人:赵工;联系电话:134****8128
****开发区****中心
监督电话(传真):0513-****0788
十二、特别说明:
注意: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相关指示精神,投标人须同时满足如下要求:同一家投标单位仅允许一名投标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且戴口罩进入开标室,为确保防疫安全,并出示14天行程码(未途经疫情中高风险区)和健康码绿码。
重要提醒:
1.对有**市、**市全境,**、**、**、**等地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行程卡带*)的来如人员实行“3+11”健康管理措施。其中,前3天居家健康监测(单人单套单居),每天1次核酸检测;后11天严格健康监测,按4、5、6、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2.其他地区按通用政策落实管控。
3.相关地区调整根据风险评估实时更新。
4.不戴口罩、拒不配合检查或体温超过37.3度的一律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并按照防控要求联系职能部门。
5.请各投标人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十三、注意事项
1、若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因**市疫情防控原因无法抵达开标现场,可将纸质投标文件寄至“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六楼621室(收件人:****交易中心 李工 180****8616)(截止时间:2022年4月18日上午11时,超过此时间寄达的文件将不予接收)”,寄出时须第一时间与李工联系。
2、以寄件方式参与开标的单位备查原件无需带(寄)至开标现场,各单位将备查原件的扫描件存至投标文件电子档中。
3、以寄件方式参与开标的单位须在资格审查文件最后添加《承诺函》,格式7、承诺函(以寄件方式参与开标的单位须填写)。
4、以寄件方式参与开标的单位投****银行****银行转账方式,****银行汇票的,须将汇票原件放至资格审查文件密封袋中,开标结束后按规定时间退回;若使用转账方式的,须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回执单截图放至投标文件电子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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