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县高村镇可拆卸式烟叶烘烤板房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滨**路61****中心1607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4月18日上午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县高村镇可拆卸式烟叶烘烤板房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93628.54元 最高限价(如有):593628.54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标包 | **县高村镇可拆卸式烟叶 烘烤板房建设项目 | 593628.54 | 593628.54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工程概况:本项目为**县高村镇可拆卸式烟叶烘烤板房建设项目,包括烟房建设及相关设备采购、安装。
(3)建设地点:**县高村镇;
(4)采购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5)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7)安全目标:杜绝死亡事故;
(8)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9)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磋商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4)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附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市**区滨**路61****中心1607
3.方式:现场。
4.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领取采购文件的需要携带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领取采购文件的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2年4月18日09时30分(**时间)
2.地点:**市**区滨**路61****中心1903。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2年4月18日09时30分(**时间)
2.地点:**市**区滨**路61****中心1903。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官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11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中小微企业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依据(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0379-****8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滨**路61****中心1607
联系人:申先生
联系方式:133****5395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