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20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二)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三)租赁期限为三年,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用。承租方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一年的租金缴纳至****指定账户。 (四)出租方提出: (1)本项目设置履约抵押金。承租方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纳租赁履约抵押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租赁履约抵押金在《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经出租方验收确认房屋无损毁等情形且承租方付清全部租赁费用后,将租赁履约抵押金无息退还至承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直接从租赁履约抵押金中扣取未交付租金、违约金或赔偿金等(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另行赔偿); (2)在下一个租赁周期开始前10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向出租方一次性足额支付下一个周期的租金;承租方拖欠出租方租金的,每拖欠一天,出租方按应缴金额的0.5‰收取滞纳金;若承租方自下一个周期开始计算起,仍未支付租金达一个月,即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并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3)房屋和堆场进行整体租赁,****园区****政府许可,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保证在出租资产内不得从事违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如有发现,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关系,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出租方按约定将资产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自行负责装修,不得影响资产固定设施的结构及消防配套设施(若承租方按实际使用确需部分改造的,必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批准后,方可对资产进行适量改造或增加设施,其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租赁期间资产的管理由承租方负责,对资产结构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承租方应及时向出租方报告。若承租方发现资产结构出现不安全因素未及时向出租方报告,其责任由承租方承担。若因发现不及时造成资产及承租方的装修、装饰部分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按时交纳租金和按约定应当由承租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期间的水电、垃圾卫生、物业费等费用; (7)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合理使用所承担的资产及其附属设施(如水、电、气设施,门、窗等),租赁期内发生损坏的,承租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承担赔偿责任; (8)承租方应注意水、电、气的安全使用,经常检查,防范事故发生。由于使用和财产保管不当及其他自然灾害原因造成的损失或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水、火灾等)均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有权对受到的损失依法追究赔偿; (9)资产租赁合同到期之日,承租方应向出租方归还本资产的使用权及管理权; (10)本次出租涉及交易的产权交易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五)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政府相关部门决定要求收回出租资产等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免责,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六)意向承租方应完全认可由出租方委托的**永****公司提供的《资产评估报告书》[鄂**源评字(2022)第004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七)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对挂牌公告内容和《租赁协议》样本无异议,****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交易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