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清线(漳**路至国道G340段)改造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邢清线(漳**路至国道G340段)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审批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平行审审字[2021]11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全长2.75公里,路基断面结构:路面宽11.4m,路基宽21.9m(11.4m+2×2.25m+2×3m)。全线共设1道圆管涵,1道雨水管。安全设施包括波形梁防撞护栏、道口标柱等;交通管理设施包括交通标志、标线等;路基两侧进行绿化设计。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标段的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费用等进行控制,提供工程实施、缺陷责任期各阶段的监理服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附件 1 所要求的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5 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施工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如投标人与施工中标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则视为自动放弃监理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4-08 00:00 至 2022-04-14 23:59 (**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4-28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县公共**交易网”、“**省交通招投标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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