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的委托,对**县城市建筑垃圾**化处置利用特许经营权出让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的名称:**县城市建筑垃圾**化处置利用特许经营权出让
2.委托代理编号:(略)
3.项目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约 27346.88 万元。
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万**筑垃圾**化利用厂和黑堉湾建筑垃圾消纳场,二期建设东峪湾建筑垃圾消纳场。其中,万**筑(略) 45 万吨/年;黑堉湾建筑垃圾消纳场库容 120 万立方米,总处理规模 154 万吨;东峪湾建筑垃圾消纳场总库容 300 万立方米,总处理规模 384 万吨。
5.特许经营范围:本项目特许经营(略)(**县县城规划区)范围内五类建筑垃圾(分别是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道路垃圾、工程渣土)的收运处置。
6.特许经营期: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不超过 30 年。分两期建设,一期万**筑垃圾**化利用厂及黑堉湾建筑垃圾消纳场运营期 28 年(不含建设期),二期东峪湾建筑垃圾消纳场运营期 23 年(不含建设期)。具体实施情况详见实施计划表。
实施计划表:
序号 | 建设子项 | 实施时间 | 备注 |
1 | 万**筑垃圾**化利用厂 | 2022 年年初-2023 年年底 | 一期 |
2 | 黑堉湾建筑垃圾消纳场 | 2022 年年(略) 年年底 | 一期 |
3 | 东峪湾建筑垃圾消纳场 | 2028 年初-2028 年底 | 二期 |
注:各子项目实施时间参照《**县建筑垃圾处置专项规划((略)暂定,具体实施时间由社会资本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建筑垃圾处置实际需求启动
7.投融资结构: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于中标方出资,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 20%。
8.运作方式:本项目拟采取 BOO 模式运作。中标特许经营企业与(略)签署《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企业在**县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如中标特许经营者 满足项目公司要求,也可直接由中标社会资本实施,不成立项目公司,直接授予中标社会资本特许经营权),(略)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许可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本项目。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建设本项目,拥有并负责运营、维护(包括项目设施设备更新)项目设施设备,对特许经营区域内的五类建筑垃圾进行收运处置,项目公司通过建筑垃圾**化利用再生产品的销售收入和建筑垃圾产生单位支付的收运费、处置费、消纳费等收回投资并获取合理回报。特许经营期满后,本项目特许经营权由政府方收回(继续**除外),本项目建、构筑物及设施设备由项目公司自行处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列入(略)。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略)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略)度改革的新政,视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及网页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略)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活动。
6.本次招标不(略)。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4月11日起至2022年04月15日止,每日上午8:0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30时(**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在(略)(地址:(略))获取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可选择现金、金融机构转账方式购买磋商文件,发票当场领取或在开标时领取。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址: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04月 19日09:00(**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2年 04月19日09:00(**时间)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县人民政府网(http://(略)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磋商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略),公告内容以本磋商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六、疑问及质疑
1.潜在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磋(略)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邀请公告期限(略)构提出质疑。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的账户:
开户名称: (略)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略)
银行账号: (略)(请在用途栏中注明“ 项目”字样)
2.购买谈判文件款、采购代理服务费
开户名称: (略)
开 户 行:(略)
银行账号: (略)
财务部联系人:(略)
财务电话:(略)
保证金由供应商账户于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汇到本公告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