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高质量做好2022年职业技能培训和技工教育工作大力培养技能人才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33号)及《****社会保障局关于高质量做好2022年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22〕17号)等文件精神,为全力推进我县就业技能培训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按照遵循整合优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省内公开择优遴选综合实力强、经验丰富、具有稳定就业渠道的培训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训机构遴选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保障部门或教育部门批准的办学许可证;
2.具有培训资质,拥有多年农民培训工作经验,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丰富齐全,能提供合理的实施方案、培训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
3.具有必要的培训场所、专业教师、现代教****基地,且有专职人员整理材料,能建立培训档案。
4.熟悉省、州、县有关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政策文件;
5.能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遵守省、州、县技能培训相关规定开展培训工作;
6.有稳定就业渠道并帮助学员解决就业的。
二、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独立法人证书及复印件;
3.****保障部门或教育部门批准的办学许可证及复印件;
4.培训场所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合法使用证明和实景照片;
5.授课师资及创业服务专家资质证明;
6.工作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
7.教学实施大纲和教学讲义等有关材料;
8.申报单位的教学组织管理、师资管理、档案管理、后续服务管理、消防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三、工作程序
本次定点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由****发布公告,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遴选。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2022年4月13日到4月2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手续;
3、报名地址:****二楼就业局(**县金南大道3号);
4、报名联系人:罗红娟,联系电话:0854-****118;
5、报名需现场提供以下材料:①《**县公开遴选2022年度职业培训定点培训机构报名表》(见附件1);②**省人社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验原件交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聘用3至5名专任教师的资质证明、2021年度培训业绩材料(经培训主管部门审核盖章);③教学场地租用合同或产权证明文件(验原件交复印件,同时,需在本地有办学场地,提供办学场地照片及实训设施设备清单及照片)、食宿场地照片;④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人代表本人参加报名的,需提交经法人代表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⑤“校企**”相关协议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⑥优势专业(工种)培训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⑦近三年培训后推荐稳定就业的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⑧评审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详见附件2);
(二)资格初审(2022年4月21日)。按照参选条件审核参选培训机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单位基本情况,签署资格审查意见。
(三)现场评审(2022年4月29日前)。评审组对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培训机构进行现场评定。参选培训机构负责人向评审组会介绍本机构办学的基本情况并接受提问,评审组根据现场评估、查阅资料,按照统筹兼顾、合理布局、优化**的原则,对培训机构进行评定,提出建议名单。(遴选评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届时请报名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时出席遴选会。)
(四)确定入围机构、公示(2022年5月11日前)。根据评定情况并结合培训计划,经公开****领导小组按照提供评审材料分值由高到低确定拟入选培训机构名单,****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认定并签订协议(2022年5月20日前)。公示期结束后,根据公开遴选结果及公示情况,最终入围的定点培训机构由****行文认定为本县定点培训机构,并签订委托培训协议。
四、注意事项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该培训机构的遴选资格:
1.培训机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能按时参加遴选会的;
2.遴选资料未按照要求提供的;
3.参加遴选会的培训机构代表不遵守会场纪律的;
4.存在私自转让职业技能培训资质或近两年培训中存在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培训资金现象或其他违法行为的。
附件:附件1:**县公开遴选2021年度职业培训定点培训机构报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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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