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2016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补发)
**县2016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补发)
发布时间:2022-04-14
**县2016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补发) 公示基本信息
中标候选人公示名单
第 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第 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第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县2016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项目施工招标 | ||
**** | 项目业主电话139****0666 | |
**** | 招标人电话139****0666 | |
**** |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181****9606 | |
2018-03-20 09:10:00 |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三楼多功能厅三) | |
人民币 115636.190821 万元 | 公示期2018-03-21至2018-03-23 | |
总价 | 是否分项报价否 | |
**省招标投标网、****交易中心网(**省招标投标网或**商报) |
1 | 915********440979N | **** | ****202030.06 元 | ****202030.06 元 | 89.03 | 0 天 |
2 | 915********322677L | **南州鸿建建筑****公司 | ****876759.92 元 | ****876759.92 元 | 75.02 | 0 天 |
3 | 915********509367F | **鼎****公司 | ****470675.8 元 | ****470675.8 元 | 74.9 | 0 天 |
项目负责人 | 廖中波 |
项目负责人 | 蒋家奎 |
项目负责人 | 曹小勇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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