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市公安局XX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项目司法审计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XX****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项目司法审计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2年04月15日 09:18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XX****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项目司法审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4月15日 09:18 |
首次公告日期 | 0002年11月30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4月15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1****2316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6****0567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哈平路、动源街A栋1单元31层3110号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1****2316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XX****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项目司法审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4月06日
二、更正信息合同包1(XX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项目财务审计):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本项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XX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项目财务审计)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我单位认为****事务所有限公司及东信****公司中标无效,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4月15日
本项目重新招标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
联系方式:156****05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哈平路、动源街A栋1单元31层3110号房
联系方式:151****231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151****2316
****
2022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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