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2-04-19
**县者东镇10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瑞拍镇告字第2022-04-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39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的规定》{云政发201558号}等有关规定,经镇沅彝族哈****人民政府批准,镇沅彝族****县政府****中心(简称委托方)委托****公司****公司),以拍卖方式出让镇沅县者东镇10(幅/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简称地块、宗地或标的)。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 号 | 宗地 | 宗地 | 宗地 总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出让单价 | 出让起始价 | 保证金 | 出让 |
1 | ZY G 2021-9 | 者东镇集镇区 | 942 | 住宅用地兼 | 大于1且小于或等于2 | 小于或等于44% | 大于或等于35% | 1220 | 114.924 | 92 | 70年40年 |
2 | ZY G 2021-10 | 者东镇集镇区 | 832 | 住宅用地兼 | 大于1且小于或等于2.1 | 小于或等于45% | 大于或等于35% | 1225 | 101.92 | 82 | 70年40年 |
3 | ZY G 2021-14 | 者东镇集镇区 | 200 | 住宅用地兼 | 大于1且小于或等于3.9 | 小于或等于88% |
| 1475 | 29.5 | 24 | 70年40年 |
4 | ZY G 2021-15 | 者东镇集镇区 | 200 | 住宅用地兼 | 大于1且小于或等于3.9 | 小于或等于88% |
| 1475 | 29.5 | 24 | 70年40年 |
5 | ZY G 2021-16 | 者东镇集镇区 | 200 | 住宅用地兼 | 大于1且小于或等于3.9 | 小于或等于88% |
| 1475 | 29.5 | 24 | 70年40年 |
6 | ZY G 2021-17 | 者东镇集镇区 | 226 | 住宅用地兼 | 大于1且小于或等于4 | 小于或等于94% |
| 1510 | 34.126 | 27 | 70年40年 |
7 | ZY G 2021-21 | 者东镇集镇区 | 200 | 住宅用地兼 | 大于1且小于或等于3.9 | 小于或等于88% |
| 1475 | 29.5 | 24 | 70年40年 |
8 | ZY G 2021-25 | 者东镇集镇区 | 200 | 住宅用地兼 | 大于1且小于或等于3.9 | 小于或等于90% |
| 1475 | 29.5 | 24 | 70年40年 |
9 | ZY G 2021-26 | 者东镇集镇区 | 200 | 住宅用地兼 | 大于1且小于或等于3.9 | 小于或等于90% |
| 1475 | 29.5 | 24 | 70年40年 |
10 | ZY G 2021-27 | 者东镇集镇区 | 200 | 住宅用地兼 | 大于1且小于或等于3.9 | 小于或等于90% |
| 1475 | 29.5 | 24 | 70年40年 |
加价幅度:拍卖师有权依据现场情况调整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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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卖时间及地点
㈠ 拍卖时间:2022年5月12日15:00。
㈡ 拍卖地点: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交易中心开标室㈠。
三、展示时间及地点
㈠ 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5月11日止。
㈡ 展示地点:镇沅县者东镇集镇区(由意向人自行进行踏勘)。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㈠ 报名时间: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5月11日(工作时间)。
㈡ 报名地点:镇沅彝族****县政府****中心。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的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六、参与竞买应当办理的手续
㈠ 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拍卖法》规定的条件,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㈡ 意向人报名时须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备注:竞买保证金、竞买地块和交款单位(或个人)名称(交纳人名称与申请人名称一致)字样。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2年5月11日17:30****银行账户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或延迟,恕不办理)。
㈢ 竞买保证金交纳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镇沅县支行
银行账号:2428 9801 0400 11192
注:竞买****银行、手机银行、ATM机等转账形式,不接受现金;交纳****县政府****中心咨询竞买资格要求。
竞买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或其他情况,错过报名时间,责任自负。
㈣ 在办理报名手续时,自然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携带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份,法定代表人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三份;委托他人报名的,提交受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三份;在报名时间内,持上述相关材料及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到指定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100元报名手续费,收费后不退)并进行资格审查,本公司对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申请及资料进行审查,2022年5月11日17:00前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参加本次拍卖。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㈠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到出让方(镇沅彝族哈尼族******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买保证金不退,视为买受人放弃竞得资格并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㈡ 拍卖出让成交价款(包括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转作土地出让成交价款部分)不含契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部门缴清,超过一个月未缴纳的,税务部门将以日为基数按0.5‰的标准收取滞纳金);缴清全额成交款后,出让方协助买受人办理相关权属证明,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受人全部承担;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未竞得地块竞买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账户退还;10宗地的规划设计条件及主要规划指标的说明已附在《拍卖出让文件及汇编》中,请竞买人认真研读。
㈢ 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不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禁止参与竞买。
㈣ 未尽事宜,详见本次《拍卖文件及资料汇编》。
㈤ 公告日期:2022年4月19日至2022年5月11日。
八、依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的规定,拍卖出让成交,本公司向买受人收取每宗地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的佣金,拍卖出让会结束当天支付,逾期一日,收取应付佣金总额的10%作为滞纳金。
九、联系方式
㈠ 镇沅彝族哈尼族******局
联系人/电话:罗正明/189****3889(咨询、实地查看地块联系人)
㈡ 镇沅彝族****县政府****中心
联系人/电话:刀靖耘/151****4851(咨询报名联系人)
㈢ ****公司
联系人/电话:汤忠霖/180****0306(咨询报名联系人)
镇沅彝族****县政府****中心
****公司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