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0 20:23:37 | |
一、大赛名称
“千年**﹒风华**”2022年**市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大赛
二、大赛主题
深化东西部协作 助力省文旅大会
三、大赛目的
以**市文化**为媒介,以创意大赛为平台,汇聚**各地创意设计**,搭建交流平台,促进创意成果转化,让创意变成文创商品找到市场,提升我市文化创意水平,丰富旅游产品,充分展示**文旅发展新面貌,不断提升**知名度。
四、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
****宣传部
****旅游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主办单位
****
(三)支持单位
****体育局
****中心
阆****研究会
****学院
**市****公司
****协会
**市非****协会
五、作品征集类别及奖项设置
(一)征集类别
本次大赛作品征集分为文化IP创意类和特色文创产品类。
1. 文化IP创意类:能突出反映或代表**某一种或多种特色地域文化;设计概念清晰,IP设计有具象表现形式和产品转化思路(**具有在地特色的大地艺术、装置艺术等)。
2. 特色文创产品类:包括但不局限于非遗文创产品、生活用品、旅游纪念品、办公用品等,鼓励系列化作品参赛;参赛作品要兼具创新性、美观性、设计性,体现在地文化元素,突出创意创造;作品工艺材质不限,可实现程度较高,制作成本不宜过大,适合批量生产;作品具有市场推广价值和一定实用性。
(二)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特等奖1名(奖金100000元+荣誉证书)、一等奖1名(奖金50000元+荣誉证书)、二等奖2名(奖金20000元+荣誉证书)、三等奖3名(5000元+荣誉证书)以及优秀奖若干(奖金1000元+荣誉证书)。
所设奖项没有达到评奖标准可以空缺;所有奖金均以人民币形式支付,获奖人员自行承担税金。
六、大赛安排
(一)作品征集时间:2022年4月20日至7月15日
(二)作品评选时间:
初评阶段:2022年7月16日至7月26日
终评阶段:2022年7月27日至8月7日
公示阶段:2022年8月8日至8月12日(5个工作日)
(三)获奖作品公布时间:2022年8月20日前
(四)报名方式:本次作品征集采取线上报名投稿方式,在“文旅**”“****”等公众号(以及其他官方媒体渠道)下载《2022年**市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大赛参赛表》,填写相关信息后,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qq.com。
(五)渠道推广:****旅游厅及其**国省媒体平台、**观察、****协会等公众和专业渠道进行发布推广。
七、参赛要求
(一)创意主题
建议以春节文化、三国文化、科举文化、**文物、**非遗、****、**江、安逸熊猫等,将时尚与传统元素相结合,设计出高水准、**独特的IP形象和文创产品。
(二)参赛对象
国内外知名文创产品设计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
(三)报名方式及提交要求
本次大赛采取网络征集方式,免报名费和评审费。参赛选手按要求填写《2022年**市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大赛参赛表》,并发送至邮箱:****@qq.com,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参与初评,联系人:曾义,联系方式:0817-****678。
1. IP形象类:只能以本次大赛建议元素设计IP形象,初评环节提交设计稿。终评提供设计稿高清稿件或视频图样。提交的作品图片(包括但不限于作品效果图、细节图等内容)格式为JPEG,精度不得低于72dpi,文件大小不超过10MB。
2. 文创产品类:包括但不仅限反映**市地域文化特色的文创作品,初评提交参赛作品图片(包括但不限于作品实物图、细节图等内容,作品中不得出现水印或“样片”等字样)格式为JPEG,精度不得低于72dpi,文件大小不超过10MB。终评时若有实物作品,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具体地址电话通知,不接受到付),参赛者对作品的完整性和损坏后果自行负责,报送资料不齐或相关信息填写不全,直接取消参赛资格。
经初评后的作品需在组委会规定时间内提交作品实物或高清稿件,以便参加终评和优秀作品展,超时未提交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评审。
(四)作品要求
1. 参赛作品不得含有与中华人民**国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不得含有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描写的内容,传递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围绕大赛主题,突出文化性、创新性、实用性,反映时代印记、区域文化特色等题材,鼓励创新设计丝绸、丝毯、皮影等新颖独特的系列化作品参赛。
2. 参赛作品以设计类或实物类两种形式参赛,须为参赛者原创设计,独立完成制作,且版权未移交他人,不得涉嫌临摹、剽窃、侵犯他人著作权,不得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得存在违背公序良俗和存在产权版权纠纷等情形。若违反要求所引起的法律责任一律由参赛者自行承担,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并收回所获奖励。
3. 参赛作品一经投稿视为允许主办方在官网、微博、微信等进行相关推广宣传。主办方对参赛作品具有发表、放映、出版、宣传、复制及展览等权力,并享有优先使用权及购买权,作者享有署名权、修改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权。
4. 凡被主办单位认可并按征集标准支付奖金的作品,则视为应征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应征作品的所有权、著作权、使用权、修改权、组合权、传播权以及产生的一切收益等,主办单位有权对应征作品进行修改和发表,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主办单位在后续使用入围作品时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 本公告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附件:1. 2022年**市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大赛参赛表
2. 可供参考的**“非遗”“文保”建议清单
附件1
“千年**﹒风华**”2022年**市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大赛参赛表
作品类别 | □IP 形象类:文创IP形象等; □文创产品类:非遗文创产品、生活用品(含食品酒水)、旅游纪念品、办公用品等。 |
作品名称 | |
单位名称/个人姓名 | |
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 |
单位地址 | |
成立时间 | |
性别 | □男 □女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国家/地区 | |
户籍所在地 | 省 市 |
民族 | |
联系电话 | |
联系邮箱 | |
详细地址 | |
设计说明 (300字以内) | (包括创意设计理念、作品材质及工艺、尺寸、市场推广优势、商业价值等。) |
承诺书 本人(团队)已仔细阅读并保证遵守有关参赛规定,所有参赛作品均是参赛者独立知识产权的、未发表过的原创产品,否则引起的法律纠纷及责任由参赛者本人(团队)自行承担,且主办方保留取消作品的参赛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奖励的权利;本人(团队)同意主办方对参赛作品具有发表、放映、出版、宣传、复制及展览等权力,并享有优先使用权及购买权,作者享有署名权、修改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权;本人(团队)同意主办方对获奖作品具有所有权、著作权、使用权、修改权、组合权、传播权以及产生的一切收益等,主办方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和发表,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主办方在后续使用入围作品时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签名(章): 2022年 月 日 |
附件2
可供参考的**“非遗”“文保”建议清单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国、省级)
序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级别 | 项目名称 | 认定时间、批次 |
1 | 传统戏剧 | 国家级 | **皮影戏 | 2011年11月 |
2 | 传统技艺 | 国家级 | **丝毯织造技艺 | 2014年国家第四批(扩展项目) |
3 | 传统技艺 | 国家级 | 保宁醋传统酿造工艺 | 2021年国家第五批 |
4 | 传统音乐 | 省级 | 阆州情歌 | 川府函(2009)148号第二批 |
5 | 传统舞蹈 | 省级 | 巴象鼓舞 | 川府函(2007)42号第一批 |
6 | 传统戏剧 | 省级 | 老观灯戏 | 川府函(2009)148号第二批(扩展项目) |
7 | 传统技艺 | 省级 | 盐叶子牛肉烹制技艺 | 川府函(2011)119号第三批 |
8 | 传统技艺 | 省级 | 保宁压酒酿造技艺 | 川府函(2014)114号第四批(扩展项目) |
9 | 传统技艺 | 省级 | 阆州醋酿造技艺 | 川府函(2011)119号第三批 |
10 | 民俗 | 省级 | **春节习俗 | 川府函(2018)206号第五批 |
二、**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国家级)
序号 | 名 称 | 类 别 | 时 代 | 地 址 | 保护级别 | 公布时间 |
1 | 张桓侯祠 | 古建筑 | 明、清 | 古**西街北侧 | 国家级 | 1996.****.20 |
2 | **寺 | 古建筑 | 元、清 | 水观镇**寺村 | 国家级 | 2001.6.25 |
3 | 五龙庙 | 古建筑 | 元 | 河楼乡白虎村 | 国家级 | 2001.6.25 |
4 | 玉**石塔 | 古建筑 | 唐 | 沙溪处滕王阁村 | 国家级 | 2006.5.25 |
5 | 清代**贡院 | 古建筑 | 清 | 古**学道街北侧 | 国家级 | 2013.4.27 |
6 | 巴巴寺 | 古建筑 | 清 | **路街北侧 | 国家级 | 2013.4.27 |
7 | 观音寺 | 古建筑 | 明、清 | 公园**侧 | 国家级 | 2013.4.27 |
8 | 大像山摩崖造像 | 石窟寺及石刻 | 唐 | 七里大像山腰 | 国家级 | 2013.4.27 |
备注:大赛期间若需深入了解**历史文化,****博物馆、****文化馆,****博物馆张晓峰0817-****293、文化馆邓小东0817-****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