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天 | |||||||||||||||||||||||||||||||||||||||||||||||||||||||||||||||||||||||||||||||||||||||||||||||||||||||||||||||||||||||||||||||||||||||||||||||||||||||||||||||||||||||||||||||||||||||||||||||||||||||||||||||||||||||||||||||||||||||||||||||||||||||||||||||||||||||||||||||||||||||||||||||||||||||||||||||||||||||||||||||||||||||||||||||||||||||||||||||||||||||||||||||||||||||||||||||||||||||||||||||||||||||||||||||||||||||||||||||||||||||||||||||||||||||||||||||||||||||||||||||||||||||||||||||||||||||||||||||||||||||||||||||||||||||||||||||||||||||||||||||||||||||||||||||||||||||||||||||||||||||||||||||||||||||||||||||||||||||||||||||||||||||||||||||||||||||||||||||||||||||||||||||||||||||||||||||||||||||||||||||||||||||||||||||||||||||||||||||||||||||||||||||||||||||||||||||||||||||||||||||||||||||||||||||||||||||||||||||||||||||||||||||||||||||||||||||||||||||||||||||||||||||||||||||||||||||||||||||||||||||||||||||||||||||||||||||||||||||||||||||||||||||||||||||||||||||||||||||||||||||
资金现金 | |||||||||||||||||||||||||||||||||||||||||||||||||||||||||||||||||||||||||||||||||||||||||||||||||||||||||||||||||||||||||||||||||||||||||||||||||||||||||||||||||||||||||||||||||||||||||||||||||||||||||||||||||||||||||||||||||||||||||||||||||||||||||||||||||||||||||||||||||||||||||||||||||||||||||||||||||||||||||||||||||||||||||||||||||||||||||||||||||||||||||||||||||||||||||||||||||||||||||||||||||||||||||||||||||||||||||||||||||||||||||||||||||||||||||||||||||||||||||||||||||||||||||||||||||||||||||||||||||||||||||||||||||||||||||||||||||||||||||||||||||||||||||||||||||||||||||||||||||||||||||||||||||||||||||||||||||||||||||||||||||||||||||||||||||||||||||||||||||||||||||||||||||||||||||||||||||||||||||||||||||||||||||||||||||||||||||||||||||||||||||||||||||||||||||||||||||||||||||||||||||||||||||||||||||||||||||||||||||||||||||||||||||||||||||||||||||||||||||||||||||||||||||||||||||||||||||||||||||||||||||||||||||||||||||||||||||||||||||||||||||||||||||||||||||||||||||||||||||||||||
10,000元 人民币 | |||||||||||||||||||||||||||||||||||||||||||||||||||||||||||||||||||||||||||||||||||||||||||||||||||||||||||||||||||||||||||||||||||||||||||||||||||||||||||||||||||||||||||||||||||||||||||||||||||||||||||||||||||||||||||||||||||||||||||||||||||||||||||||||||||||||||||||||||||||||||||||||||||||||||||||||||||||||||||||||||||||||||||||||||||||||||||||||||||||||||||||||||||||||||||||||||||||||||||||||||||||||||||||||||||||||||||||||||||||||||||||||||||||||||||||||||||||||||||||||||||||||||||||||||||||||||||||||||||||||||||||||||||||||||||||||||||||||||||||||||||||||||||||||||||||||||||||||||||||||||||||||||||||||||||||||||||||||||||||||||||||||||||||||||||||||||||||||||||||||||||||||||||||||||||||||||||||||||||||||||||||||||||||||||||||||||||||||||||||||||||||||||||||||||||||||||||||||||||||||||||||||||||||||||||||||||||||||||||||||||||||||||||||||||||||||||||||||||||||||||||||||||||||||||||||||||||||||||||||||||||||||||||||||||||||||||||||||||||||||||||||||||||||||||||||||||||||||||||||||
0元 人民币 | |||||||||||||||||||||||||||||||||||||||||||||||||||||||||||||||||||||||||||||||||||||||||||||||||||||||||||||||||||||||||||||||||||||||||||||||||||||||||||||||||||||||||||||||||||||||||||||||||||||||||||||||||||||||||||||||||||||||||||||||||||||||||||||||||||||||||||||||||||||||||||||||||||||||||||||||||||||||||||||||||||||||||||||||||||||||||||||||||||||||||||||||||||||||||||||||||||||||||||||||||||||||||||||||||||||||||||||||||||||||||||||||||||||||||||||||||||||||||||||||||||||||||||||||||||||||||||||||||||||||||||||||||||||||||||||||||||||||||||||||||||||||||||||||||||||||||||||||||||||||||||||||||||||||||||||||||||||||||||||||||||||||||||||||||||||||||||||||||||||||||||||||||||||||||||||||||||||||||||||||||||||||||||||||||||||||||||||||||||||||||||||||||||||||||||||||||||||||||||||||||||||||||||||||||||||||||||||||||||||||||||||||||||||||||||||||||||||||||||||||||||||||||||||||||||||||||||||||||||||||||||||||||||||||||||||||||||||||||||||||||||||||||||||||||||||||||||||||||||||||
综合评分法 | |||||||||||||||||||||||||||||||||||||||||||||||||||||||||||||||||||||||||||||||||||||||||||||||||||||||||||||||||||||||||||||||||||||||||||||||||||||||||||||||||||||||||||||||||||||||||||||||||||||||||||||||||||||||||||||||||||||||||||||||||||||||||||||||||||||||||||||||||||||||||||||||||||||||||||||||||||||||||||||||||||||||||||||||||||||||||||||||||||||||||||||||||||||||||||||||||||||||||||||||||||||||||||||||||||||||||||||||||||||||||||||||||||||||||||||||||||||||||||||||||||||||||||||||||||||||||||||||||||||||||||||||||||||||||||||||||||||||||||||||||||||||||||||||||||||||||||||||||||||||||||||||||||||||||||||||||||||||||||||||||||||||||||||||||||||||||||||||||||||||||||||||||||||||||||||||||||||||||||||||||||||||||||||||||||||||||||||||||||||||||||||||||||||||||||||||||||||||||||||||||||||||||||||||||||||||||||||||||||||||||||||||||||||||||||||||||||||||||||||||||||||||||||||||||||||||||||||||||||||||||||||||||||||||||||||||||||||||||||||||||||||||||||||||||||||||||||||||||||||||
**省**市2021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
招标 人:**** 代理机构:**** 日 期: 二零二二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5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47 第六章 图 纸....................................... 49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50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5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省**市2021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www.****.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5月12 日08时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省**市2021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5058.83元 最高限价:****5058.83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施工 5.2建设地点:**市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5.5质量要求:合格 5.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5.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3个标段 一标段:**省**市2021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第一标段(治理Ⅰ-Ⅲ区) 二标段:**省**市2021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第二标段(治理IV-V区) 三标段:**省**市2021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第三标段(治理VI区) 6、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自然**部门(原国土**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施工甲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须具备地质类或水工环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任何职务,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审计过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若为新成立企业,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月份的财务报表); 5.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 6.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7.****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各页面截图;信用信息查询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如有不良信用记录(包括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弄虚作假等的不良行为)其报名资格将被拒绝;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4月22日至 2022年5月11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www.****.com) 3.方式:(1)投标人须注册成为《****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 密钥。详见:http://www.****.com/tzgg/10490.jhtml。 投标人在会员诚信库中自行上传企业相关资质、业绩、荣誉证明材料,并自行承担真伪责任。投标人会员诚信库信息作为资格审查和评标依据,在中心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报名成功后,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客户端,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具操作链接:http://www.****.com/zwjxz/10248.jhtml。 4.售价:0元 时间:2022年5月12日8时30分(**时间) 地点:**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电子交易系统上传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5月12 日8时30分(**时间)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www.****.com)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管理部门:****委员会 联系人:晋大伟 ;联系电话:0375-****115;邮箱地址:****@sina.com;联系地址:**市广成东路 2、保证金缴纳及绑定:报名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要尽早进行保证金费用缴纳、查询、绑定工作,保证金没有进行绑定,视同缴费失败。具体操作链接:http://www.****.com/zwjxz/10252.jhtml。 3、疫情期间,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只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4、投标人应当在开标会议活动开始前,登录开标会议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活动并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具体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指南详见http://www.****.com/zwjxz/10492.jhtml)。 八、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风穴路203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50****2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市**区航**路869号1号楼26层2610号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139****9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方式:139****911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组成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各组成部分,此处不再一一罗列。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市公共**交****工程处提出质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中心网上进行答疑,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中心网进行补充通知。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文件格式所附内容。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中心网站上澄清说明。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按格式要求填写。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按格式要求填写。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按格式要求填写。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4. 投标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参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5.2 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按照电子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先后顺序进行开标; 3.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开标时,首先由投标人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4.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 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 (2)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人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 (3)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5.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 6.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1: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公司****政府采购活动! " 政府采购****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评审中心的评审价格,本工程项目招标人设定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控制招标工程的最高限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应承担的风险。具体评标办法如下: 一、初步评审 初步评审的内容如下:
(四)算术错误修正 评标委员会应依据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根据算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价。 (1)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规定的原则,要求投标人改正报价中的算术错误,改正后的投标报价汇总表需经招标人和投标人共同确认,并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废标的判定 (1)不符合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任一项内容的。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各项报价。 (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除本项目文件其他地方明确描述了废标条件的,不在本条款规定范围之内的其他规定,不得作为废标条件。 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2.1评标标准及评标办法 在评标过程中,凡遇到招标文件中无界定或界定不清、前后不一致使评委会成员意见有分歧且又难于协商一致的问题,均由评委会予以表决,获半数以上同意的即为通过,末获半数同意的即为否决。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和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其他情况应重新招标。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以下仅提供格式,具体细节由招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本合同在签订。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自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发包人: (公章)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参照《中华人民**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2.5 设计人: 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发包人办公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甲方代表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承包人办公地点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方项目经理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监理人办公地点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施工现场监理人办公地点。 1.10 交通运输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遵守现场管理规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施工现场封闭围挡为界。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使用上述文件申报奖项或者公开推广宣传。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承包人对于上述文件享有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的权利。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不得对第三方泄露关于本项目的资料。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方承担。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职 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3天前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和监理人的要求。。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5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 套,电子扫描文档 套。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22天。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500元/天处罚。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且 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合同签订7日内。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每拒绝撤换1人,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离开。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按1万元/次 处罚。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500元/天处罚。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执行通用条款。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执行。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执行。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职 务:;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另行约定; (2); (3)。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按图纸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按安全文明相关要求施工 。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由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工程特点、施工现场条件等情况另行约定。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12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停工在两天以上的,从第三天起对承包人的赔偿办法:1、工资补偿,按现场实际停工人数25元/天计算;2、机械补偿按与当时的施工内容相符且不能移动的机械,按定额规定的停滞费计算;3、周转材料按与施工内容相符且不能移动的材料数量,按当地同期租赁费计算。 以上内容的补偿以同期的现场签证内容为准并必须填报经核准的“索赔与现场签证计价汇总表”。 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停工超过两天(48小时)仍未恢复施工的,每停工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2000元。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还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连续停工20天,经发包人催告仍未复工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全部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清场、另行组织施工的费用及工程差价等)。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承包人停工超过两天(48小时)仍未恢复施工的,每停工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2000元。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还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连续停工20天,经发包人催告仍未复工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全部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清场、另行组织施工的费用及工程差价等)。 7.6不利物质条件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双方另行约定; (2); (3)。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8. 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详见本专用条款12.1项。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不适用。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是。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3、其他价格方式: 不适用。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预付款支付期限:。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执行专用条款12.4。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不适用。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不适用。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另行约定。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执行专用条款12.4。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不适用。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不适用。 12.4.3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7天内。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30天内。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30天内。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12.4.4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不适用。 13.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处理。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执行通用条款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14日内。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28天内。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一式六份。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3%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3)其他扣留方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48小时以内。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7)其他:。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承包人应无条件返修至合格,若竣工验收时仍然达不到投标时承诺的质量标准的,承包人应继续无条件返修至合格,****工程部分造价的10%支付违约金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发包人有权停止拨款,书面通知解除合同,通知自送达承包人或现场项目经理部后生效::(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重大事故,且无能力继续履约的;(2)承包人与第三方发生债务诉讼,****银行通过法律程序要冻结或划拨发包人应付的工程款的;(3)承包人挪用工程款,致使工程进度迟缓,大幅度延缓工期。承包人应承担应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7.5.2约定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发包人可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的主要部分施工质量明显无法达到合格要求,经监理工程师要求整改却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的;(5)承包人因欠缴税款致使工程所在地税务主管部门拒绝为其提供税务发票的;(6)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及违法分包,承包人必须以本企业建制的项目管理班子和施工力量为承建主体,否则,在履行施工合同阶段,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追究承包人相应的法律责任;(7)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其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分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否则,发包人除了有权解除合同外,承包人要向发包方支付其违法转包部分的工程款的10%的违约金。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承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向双方同意的保险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保险费由承包人全部承担,其具体的投保内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等有关内容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承包人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缴纳工伤保险。3、承包人应在整个施工期间为其现场机构雇佣的全部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缴纳保险费。4、在缺陷责任期终止前,承包人应以承包人和发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由承包人全部承担并支付,其保险费率、保险金额等有关内容按国家规定执行。5、由于负有本合同约定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某项保险,导致受益人未能得到保险人的赔偿,原应从该项保险得到的保险金应由本合同约定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支付。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应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包括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的人员。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小组决定: / 。 20.3.1 ****小组的确定 ****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其他事项的约定:/。 20.3.2 ****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1. 补充条款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为**省**市2021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具体为**市的高庙村北部、高庙村**寺沟自然村、牛沟村西、炉沟村**、炉沟村西部、炉沟村罐子窑自然村。主要建设内容为:削坡放缓133633m3;边坡整形456722m2;废渣回填772391m3;废渣压实772391m3;警示牌12个;建筑物拆除1725m2;垃圾清运1402m3;场地平整429944m2;覆土439846m3;客土调运190267m3;种植侧柏83541株;种植紫橞槐9069株;种植灌木50717株;撒播草籽81.511hm2;种植爬山虎14024株;土地翻耕35.7038hm2;土地培肥35.7038hm2;截水沟(干挖)基础开挖方量1000m3;挡土埂田埂修筑2161m3。该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具体投资安排及建设任务情况如下: 第一标段为地质灾害治理、地形地貌景观修复、土壤重构工程、植被恢复工程、土地**修复工程及警示与防护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有边坡整形99471m3;废渣回填597771m3;废渣压实597771m3;警示牌5个;建筑物拆除545m2;垃圾清运443m3;场地平整111392m2;覆土201356m3;客土调运89283m3;种植侧柏13728株;种植紫穗槐9069株;种植灌木50717株;撒播草籽19.3695hm2;种植爬山虎2532株;土地翻耕18.5577hm2;土地培肥18.5577hm2;排水渠工程(干挖)基础开挖335m3;挡土梗田埂修筑792m3。 第二标段为地质灾害治理、地形地貌景观修复、土壤重构工程、植被恢复工程、土地**修复工程及警示与防护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有挖方(削坡)95105m3;边坡整形211840m3;废渣回填174620m3;废渣压实174620m3;警示牌4个;建筑物拆除1180m2;垃圾清运959m3;场地平整251715m2;覆土191716m3;客土调运54210m3;种植侧柏37063株;撒播草籽44.0056hm2;种植爬山虎6922株;土地翻耕15.1859hm2;土地培肥15.1859hm2;排水渠工程(干挖)基础开挖281m3;挡土梗田埂修筑1085m3。 第三标段为地质灾害治理、地形地貌景观修复、土壤重构工程、植被恢复工程、土地**修复工程及警示与防护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有挖方(削坡)38528m3;边坡整形145411m3;警示牌3个;场地平整66837m2;覆土46774m3;客土调运46774m3;种植侧柏32750株;撒播草籽18.1359hm2;种植爬山虎4570株;土地翻耕1.9602hm2;土地培肥1.9602hm2;排水渠工程(干挖)基础开挖384m3;挡土梗田埂修筑284m3。 二、评审范围: 设计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三、评审内容: **省**市2021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的招标控制价。 四、评审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则,不唯增、不唯减、只唯实。 五、评审方法: 依据报送的设计文件、答疑等资料以及造价方面的规定,采用全面审核方法,逐项进行核对。 六、评审依据: 1、工程设计图纸、方案、答疑等; 2、建设单位报送的招标控制价; 3、清单、定额执行标准:《**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豫财综〔2014〕80号文、《****建设厅关于调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费的通知(试行)》(豫建设标[2016]47号)、《****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整治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过渡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19号)、****办公厅关于重新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函〔2019〕193号); 取费标准:甲类工56.38元/工日;乙类工43.25元/工日;税金按9%计入; 4、材料价格: 按《**市工程造价信息》2021年第5期,其他参考《**市建设工程材料基准价格信息》2021年第11月份和市场价。 5、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 大写:壹仟肆佰贰拾陆万肆仟玖佰柒拾壹元肆角壹分 小写:****4971.41 第二标段: 大写:柒佰柒拾玖万捌仟零伍拾柒元伍角壹分 小写:****057.51 第三标段: 大写:贰佰肆拾伍万贰仟零贰拾玖元玖角壹分 小写:****029.91 第六章 图 纸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参照最新版行业技术标准)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 标 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第 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报价,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地 址: 成立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姓名: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职务:_____系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签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四、投标保证金 ****中心系统生成的回执单二维码图片、转账凭证)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六、施工组织设计
1、技术标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标段)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 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 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七、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附1:项目经理简历表
后附:项目经理应附本项目资格要求及评分要求所包含的证明材料,便于评审。
附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附3:承诺书 承 诺 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承诺参与施工全过程,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予更换。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八、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注:附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书面资料,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未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可填“无”。
九、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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