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市盛荣府项目工程设计服务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建设单位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建设规模 | 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38.611亩,总建筑面积约108523.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7930.56㎡, 地下建筑面积20592.64㎡,层数>20层、限高100米、框剪和剪力墙结构。 主要建设内容:建筑装修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其他配套工程。工程**费约31685万元 | ||||
开标时间 | 2022年4月20日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2年4月24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2年4月26日 | ||
预中标人 |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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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报价 | 投标费率:1.7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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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服务期限 | 6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政策、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符合审查要求,通过初审和终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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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 许兰启(注册编号:****115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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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项目名称:海汕路西闸至埔边段综合改造工程安置小区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90720平方米; 2、项目名称:鹏城社区统建楼工程设计,总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 3、项目名称:**福濠华庭,总建筑面积197781.19平方米; 4、项目名称:华屹●**一期工程(1#、2#、6#、7#、8#、11#、15#、17#、18#、19#、20#、21#、22#、33#及A区地下室)(龙**石人片区 D1-1,D1-2地块项目),总建筑面积122472.25平方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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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1、项目名称:华屹●谷山院子,总建筑面积300278.94平方米; 2、项目名称:****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调整项目-李家湾安置点设计,总建筑面积88087平方米; 3、项目名称:****广场二期,总建筑面积301960平方米; 4、河****医院北土地开发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总建筑面积161839平方米。 5、中海川●**壹号,总建筑面积85800平方米。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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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报价 | 投标费率:1.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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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服务期限 | 6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政策、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符合审查要求,通过初审和终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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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 唐艺(注册编号:****0048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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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项目名称:“香山水岸”商住小区项目总承包,总建筑面积185164.60平方米; 2、****集团****公司友爱北路45号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173000平方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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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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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报价 | 投标费率:1.74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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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服务期限 | 6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政策、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符合审查要求,通过初审和终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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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 胡晓川(注册编号:****0088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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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项目名称:博森●一品天下,总建筑面积380000平方米; 2、项目名称:宏维●星湖湾,总建筑面积177090平方米; 3、项目名称:华中国际时尚城(二期),总建筑面积182703平方米; 4、项目名称:今銮●龙吟湾,总建筑面积126000平方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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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1、项目名称:华中国际时尚城(二期),总建筑面积182703平方米。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三点符合否决投标条件B1.5的要求:①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与所提供的身份证姓名、号码不一致;②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号码与所提供的身份证号码不一致;③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没有签字或盖章。形式评审不通过。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交易中心网站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市****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1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