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管理中心****中心资金存放管理,防范资金风险及廉政风险,提高资金存放综合收益,促进资金保值增值,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 号)、《****财政厅关于进 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实施意见》(苏财库〔2017〕37 号)、《****管理中心资金存放管理办法》(镇公积金〔2019〕44 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存量资金定期存放招标工作,现欢迎具备**市住房公积金****银行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按公告要求到****管理中心****中心领取纸质招标文件和拷贝电子版,并于2022年5月7日上午9:0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管理中心****中心2022年第1期(总第6期)存量资金定期存放项目。
1.2项目需求:本项目拟招标存储存量资金4亿元,期限半年,按照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拟确定5家住房公积金****银行,依次存储1.2亿元、1.0亿元、0.80亿元、0.60亿元、0.40亿元。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资信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市住房公积金委托金****银行,****下属的分支机构不得直接作为投标人,但可受****委托作为委托人进行投标。投标人需提供银保监机构颁发的《金融业务许可证》。
(2)投标人2021****银行综合评价结果需在B级以上(含B级),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批文。
(3)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需提供声明和信用承诺函,见附件一);
(4)投标人应及时与招标人签订住房公积金资金存款账户的《协定存款协议》且协定存款****银行同期公布的基准利率。
报名时无资格预审,请各投标人在报名前看清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资格审****委员会成员审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2年4月24日 09:00至2022年4月28日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省**市华祥小区8弄14****财政局大院)。
3.3方式:登记领取纸质招标文件和电子版各一份。
3.3售价:不收费。
四、投标、评标程序及相关情况
4.1投标文件提交时间: 2022年5月7日上午8:30至9:00(**时间)。
4.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2年5月7日上午9:00(**时间),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准时出席(原则上每个单位不超过壹人)。投标人投标时,除投标文件外还需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供现场登记审查。
4.3地点:****管理中心****中心一楼会议室。
4.4开标方式:本项目采取现场开标方式。
4.5评审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和标准。
4.6中标公告:评审结束后于招标现场公布中标情况,中标结果同时发布于****管理中心网站(https://www.****.cn)。
五、其他补充事宜
5.1投标人需提前将申报利率水平报经上级批准,若因自身原因发生中标后不能兑现申报结果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结果,并暂停该投标人下一期资金存放招投标资格。上期定期资金存放项目过程中,投标人存在不配合招标人正常开展资金存放工作的,或不履行服务承诺的,或因自身原因发生中标后不能兑现的,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招标。
5.2投标人中标后资金存放网点需与投标人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一致,不得转移至其他网点存放。
5.3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5.4投标人应严格遵守疫情期间防控规定,前来领取标书和参与投标的人员需佩戴口罩,扫“**通行码”、出示健康码(绿码)、行程码(不带星),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和问询登记等预防工作。请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相关原件,全程佩戴口罩、听从安排,有序入场(由中高风险地区来扬的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
5.5本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和投标保证金。
5.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密封后递交。
5.7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2年5月5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招标人一次性提出,招标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6.1招标人信息;
6.1.1联系人:****管理中心****中心;
6.1.2地址:**省**市华祥小区8弄14****财政局大院);
6.1.3联系电话:财务科 0511-****8310。
6.2监督部门信息
6.2.1联系人:****纪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
6.2.2地址:**省**市华祥小区8弄14****财政局大院);
6.2.3联系电话: 0511-****3312。
****管理中心****中心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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