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大连市﹒庄河市]庄河市2022年路灯吊篮鲜花工程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2022-04-24
[施工][**市﹒**市]**市2022年路灯吊篮鲜花工程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信息时间:2022-04-24 08:44 】
中标通知书
**市2022年路灯吊篮鲜花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市2022年路灯吊篮鲜花工程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市2022年路灯吊篮鲜花工程 | ||||||||||||||||||||
建设单位 | **** | 填报单位 | **展全****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2年04月24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2年04月27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省﹒**市﹒**市 | 建设地点 | **市**内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 | 郝鉴增 | 园林专业工程师 | ****7795 | ****921.670000元 | 193个日历天 | 合格 | 为具有独立承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能力的法人单位;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项景观绿化工程业绩。(业绩以**建设工程信息网为准,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类型为A类或B类。) | 92.6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 | ****公司 | **佳****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郝鉴增 | 王琴 | 王正然 | ||||||||||||||||||||
注册资格 | 园林专业工程师 | 风景园林专业工程师 | 园林与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7795 | ****409 | ****3702 | ||||||||||||||||||||
投标报价 | ****921.670000元 | ****826.950000元 | ****286.160000元 | ||||||||||||||||||||
工程工期 | 193个日历天 | 193个日历天 | 193个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为具有独立承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能力的法人单位;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项景观绿化工程业绩。(业绩以**建设工程信息网为准,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类型为A类或B类。) | 为具有独立承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能力的法人单位;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项景观绿化工程业绩。(业绩以**建设工程信息网为准,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类型为A类或B类。) | 为具有独立承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能力的法人单位;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项景观绿化工程业绩。(业绩以**建设工程信息网为准,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类型为A类或B类。) | ||||||||||||||||||||
评审得分 | 92.6 | 91.25 | 91.11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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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负责人业绩:红莲路(会展路-红莲路)绿化工程、**偏门**周边地块项目绿化工程施工。****公司负责人业绩:**县入**景观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红十五线改建工程绿化工程。**佳****公司负责人业绩:**区2020年路街绿化升级改造工程-吊篮、挂篮工程、**区青云街旧区改造项目B区景观工程施工。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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