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单位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投标人不属于《**市2021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7)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2年1月至2022年3月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项目总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8)如投标人为具有满足本次招标所需的监理资质的外地企业,在资格预审前需到****建设局工程处办理《进扬企业核验登记表》,且投标时拟投入监理组成员必须与核验表一致;如投标人无相应监理资质,则无需办理; (9)如投标人具有满足本次招标所需的监理资质的,监理组负责人(项目总监)需无在手工程,且监理组负责人(项目总监)自2021年10月1日(以变更备案之日为准)以来未办理过项目总监变更手续的; (10)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发布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投标登记; (11****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 和“信用**”网站公示为准; (12)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13)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14)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且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牵头单位人员; (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