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公司等49户
所在地:**省**市
债权总额: 72,975.39 万元
债权情况:
****(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持有的******公司等49户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合计人民币72,975.39万元,其中:本金46,539.70万元,利息26,435.69万元(利息计算截止基准日2022年4月20日,嗣后利息、违约金等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另行计算),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债务企业 | 本金 | 利息合计 | 贷款方式 |
1 | ******公司 | 997.05 | 601.17 | 保证、抵押 |
2 | ****商贸有限公司 | 199.62 | 39.51 | 抵押 |
3 | **晓华****公司 | 499.96 | 275.86 | 保证 |
4 | **海通建****公司 | 1,142.92 | 452.28 | 保证 |
5 | **汇贸****公司 | 255.00 | 138.34 | 保证 |
6 | ****公司 | 180.00 | 96.73 | 保证 |
7 | ******公司 | 169.18 | 84.72 | 保证 |
8 | ****公司 | 1,360.00 | 661.55 | 保证 |
9 | ****公司 | 1,039.88 | 40.09 | 保证、抵押 |
10 | ****公司 | 700.00 | 366.96 | 保证 |
11 | ******公司 | 299.69 | 133.87 | 保证 |
12 | ******公司 | 150.00 | 99.12 | 保证 |
13 | ****公司 | 377.74 | 647.46 | 保证 |
14 | ****公司 | 3,000.00 | 3,239.15 | 保证、抵押 |
15 | ****公司 | 479.78 | 526.70 | 保证 |
16 | ******公司 | 450.25 | 715.23 | 保证、抵押 |
17 | ****集团有限公司 | 1,905.28 | 1,204.65 | 保证、抵押 |
18 | ****公司 | 997.44 | 478.79 | 保证 |
19 | ****公司 | 489.27 | 331.29 | 保证 |
20 | ******公司 | 200.00 | 144.82 | 保证 |
21 | ******公司 | 796.88 | 454.76 | 保证 |
22 | **众福达****公司 | 700.00 | 357.66 | 保证 |
23 | 山****供应站 | 111.11 | 1,527.14 | 保证 |
24 | **众悦****公司 | 1,299.93 | 696.20 | 保证、抵押 |
25 | ****公司 | 499.94 | 310.99 | 保证 |
26 | ****公司 | 200.00 | 143.83 | 保证 |
27 | **众福雷克萨斯****公司 | 3,604.00 | 1,764.47 | 保证、抵押 |
28 | ******公司 | 2,972.95 | 1,575.78 | 保证、抵押 |
29 | ****公司 | 199.78 | 149.00 | 保证 |
30 | **众****公司 | 850.00 | 454.70 | 保证 |
31 | **海玄****公司 | 1,255.14 | 714.21 | 保证 |
32 | ******公司 | 387.61 | 373.90 | 抵押 |
33 | ****公司 | 300.00 | 169.88 | 保证 |
34 | 淄****公司 | 487.45 | 335.48 | 保证 |
35 | ******公司 | 300.00 | 184.13 | 保证 |
36 | ******公司 | 156.35 | 87.27 | 保证 |
37 | 淄****公司 | 2,023.41 | 1,627.97 | 保证 |
38 | ****公司 | - | 487.54 | 抵押 |
39 | **福悦****公司 | 1,692.33 | 561.37 | 保证 |
40 | ******公司 | 300.00 | 214.87 | 保证、抵押 |
41 | **市******公司 | 1,470.00 | 384.37 | 保证 |
42 | ****公司 | 720.11 | 371.76 | 保证、抵押 |
43 | ****集团有限公司(原债权人农行) | 2,564.27 | 982.40 | 保证、抵押 |
44 | ****公司(原债权人农行) | 1,264.61 | 574.18 | 保证、抵押 |
45 | **金****公司 | 500.00 | 536.78 | 保证、抵押 |
46 | ******公司 | 500.00 | 421.45 | 保证、抵押 |
47 | 淄****集团有限公司 | 3,362.75 | 197.42 | 保证、抵押 |
48 | **恒运自动化****公司 | 1,999.88 | 326.52 | 保证、抵押 |
49 | **中科****公司 | 1,128.13 | 171.40 | 保证、抵押 |
合计 | 46,539.70 | 26,435.69 |
第一户 ******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0日,******公司尚欠本金余额997.05万元、利息601.17万元,保证、抵押贷款,****科技城****公司、**春****公司、钟素丽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物为**春****公司所属位于**区昌国西路88****中心内的41套铺位及其分摊土地使用权。该笔债权已诉讼并执行,为有效债权。
二、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14日,位于**市**区昌国路88****科技城),法人代表胡昌彩,注册资本300万元,胡昌彩出资300万元,出资占比100%。经营范围:销售陶瓷制品、金属材料、钢材、电子产品、五金交电、电气设备、建材、卫生洁具、仪器仪表、电线电缆销售,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因企业经营不善,现处于停业状态,企业已于2019年12月注销。
三、抵押物情况
****分行抵押物为**春****公司所属位于**区昌国西路88****中心内的41套铺位及其分摊土地使用权。该抵押物已于2015年2月11日在土地局、房管局登记,抵押有效,目前土地、房产均未处置。其中:土地使用权面积743.85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房产建筑面积1,874.73平方米,房产类别为商业用房。
四、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科技城****公司于2003年3月21日成立,注册地址**区昌国路西首,注册资本1亿元,其中:蔡祈敢出资7974万元,出资占比79.74%;蔡庆华出资500万元,出资占比5%;刘卉出资510万元,出资占比5.1%;吴德明516万元,出资占比5.16%;陈钊出资500万元,出资占比5%,全部为货币出资。法人代表蔡祈敢。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开办市场,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百货、服装、鞋帽、家具销售,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服务。该公司于2015年7月起处于停业状态。
保证人二:**春****公司于2003年4月1日成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科技城****公司出资4,200万元,出资占比84%;林凤松出资500万元,出资占比10%;蔡庆华出资300万元,出资占比6%,全部为货币出资。法人代表蔡祈敢。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该公司因自身经营状况不佳,开发的“君临天下”一期楼盘销售不畅,其名下的房产、土地使用权以及开发的楼盘都已全部抵押。
保证人三:钟素丽,女,汉族,1984年3月生,住址为**省**县仕阳镇。
五、诉讼执行情况
曼联陶瓷贷款出现欠息后,****分行多次向企业进行催收,由于企业已停产,****分行贷款本息,****分行贷款形成不良。****分行已于2015年12月****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第一****分行抵押物。法院于2016年4月判决, 2016年6月申请执行,目前处于终本执行状态。
第二户 ****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0日,****公司尚欠本金余额1,039.88万元、利息40.09万元(****公司经法院裁定处破产清算,因****银行债权转让基准日2021年3月18日),保证、抵押贷款,由****公司、丁志国、岳婷夫妇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物为****公司房地产。
二、借款人情况
借款人****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27日,注册地址:**市**区八陡镇山头路84号南邻,注册资本1,422.4万元,全部由****公司出资,法定代表人:丁志国。经营范围:生产药芯焊丝及其他焊材,****公司生产的产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院于2017年3月21日裁定受理飞乐焊业破产申请,2020年11月28日,****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三、抵押物情况
本项目抵押物为****公司房地产,分别位于**区山头路84号南邻、**区夏家庄镇五龙街86号。
(1)位于**区山头路84号南邻国有出让工业用地及地上房产,土地使用权证淄国用(2006)字第B01341号(面积20900平方米),房产证**市房权证**区字第05-****404号、第05-****403号;上述房产在破产清算程序中已由管理人处置完毕。
(2)位于**区夏家庄镇五龙街86号国有出让工业用地及房产,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淄国用(2005)字第B00559号(面积7420.1平方米)、淄国用(2005)字第B00562号(面积7224.6平方米),淄国用(2005)字第B00644号工业用地(面积27412.9平方米);工业房产**市房权证**区字第01-****135号、第01-****143号、第01-****148号、第01-****149号,第01-****139号、第01-****141号,面积共计为10575.58平方米。
四、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丁志国、岳婷夫妇
丁志国,男、汉族,**区双鑫苑小区7号楼1单元502号,为飞乐焊业法定代表人;岳婷,女,汉族,丁志国之妻,**区双鑫苑小区7号楼1单元502号,无业。
保证人二:****公司
****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15日,注册地址:**市**区夏家庄镇五龙街86号,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岳来禧。经营范围:煤炭的批发经营;普通货运。金属焊接材料、建筑材料、铸钢件生产、销售;矿山机械设备及配件、塑料制品加工、销售;硫化铁、煤矸石销售;资质证书范围内建筑安装业务;电机、电器设备的销售;货物设备及技术的进出口。目前生产经营是停产状态。****法院于2017年11月14日裁定受理珑山实业破产清算,目前处于破产清算中。
五、破产情况
2017年12月20日,飞乐焊业管理人确认本户债权本金****8811.79元、利息293186.18元,合计****1997.97元。2020年4月17日,本项目之抵押财产淄国用(2006)字第B01341号土地使用权拍卖成交,成交价****5686.96元,目前已部分过付800万元,尚有****686.96元在管理人账户,破产费用和管理人报酬尚未核算。
第三户 ****商贸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0日,****商贸有限公司尚欠本金余额199.62万元、利息39.51****商贸****法院裁定处于破产重整程序中,因****银行债权转让基准日2021年3月18日),抵押贷款,抵押物为借款人名下房地产。
二、借款人情况
****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9月27日,注册地址:**市**区**镇北园路224号,注册资本500万元,法人代表:张文育。经营范围:挤奶机设备、农用机械生产、销售;机械加工;货物进出口;陶瓷、轮胎批发、销售。目前处于停业状态。
三、抵押物情况
****分行200万元贷款由企业自有地处**区**镇北园路224号的房产、土地作抵押担保。****商贸有****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金额238万元,抵押物为借款企业自有的房地产权,土地证号:淄国用(2005)字第B1108号、淄国用(2005)第B01109号;坐落:**区北园路224号,地类(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合计面积:7851.9平方米,终止日期:2023-12-30。房产证号:**市房权证**区字第05-****009号、第05-****010号、第05-****011号,总建筑面积:3,222.25平方米,房屋坐落于**区**镇北园路224号,设计用途分别为:办公用房、厂房、仓库及食堂,其中混合结构办公用房1,183.24平方米,简易厂房仓库及食堂锅炉房等砖木结构建筑2,039.01平方米。
四、诉讼执行及破产情况
****分行贷款出现欠息后,****分行多次向企业进行催收,由于企业已停产,****分行贷款本息,****分行贷款形成不良。****分行****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019年11月12****法院作出(2019)鲁0304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公司破产清算,后于2020年4月22****公司破产。
2020年11月4日,抵押财产拍卖成交,所得价款****000元。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确认存在2006年8月27日《企业破产法》颁布之日前的职工债权,并在《****商贸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中将破产法颁布之日前职工债权的受偿优先于抵押权,因此****公司无法获得受偿。为此,我公司****人民法院提起破产职工债权确认之诉,案件尚未审结。
第四户 **晓华****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0日,**晓华****公司尚欠本金余额499.96万元、利息275.86万元,保证贷款,由山****公司、庞明、贾海燕夫妇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笔债权已诉讼并执行,为有效债权。
二、借款人情况
借款人**晓华****公司始建于2006年5月,位于位于**区北西六路1号时代大厦7层A715号,注册资本300万元,法人代表李叔林。生产经营范围主要是陶瓷原料、陶瓷制品、装饰材料、建筑材料、钢材、木材等的销售。目前企业已停止经营。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山****公司成立于2008年2月,注册地址为**市**区柳泉路51号,法定代表人: 张萍。注册资金300万元,该公司主要经营:三氯甲烷、乙醚、丙酮、甲苯、高锰酸钾、硫酸、盐酸、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易燃品等化工产品销售。目前企业已停产。
保证人二:庞明、贾海燕夫妇。庞明,男,汉族,1979年7月13出生,晓华股东兼法人代表,住址:**省**市**区双杨镇;贾海燕,女,为庞明之妻,汉族,1981年8月24出生,住址同上。
四、诉讼执行情况
****分行于2016年10月20日对相关借款人提起诉讼保全,2016年12月19****法院下达判决书,****分行已于2017年3月9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五户 **海通建****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0日,**海通建****公司尚欠本金余额1,142.92万元、利息452.28万元,保证贷款,由**安宝****公司、孟秀美、吴佳、高晓彤夫妇、赵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笔债权已诉讼并执行,为有效债权。
二、借款人情况
借款人**海通建****公司成立于2009年1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收资本500万元,2016年7月孟秀美将全部股份转让给实际控制人吴佳,现法定代表人为吴佳,企业经营地址位于**省**市**区309国道北贾黄村路段。该企业经营范围:建筑环保新材料研发、销售;新型环保瓷砖生产、销售等。企业已于2020年吊销营销执照。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安宝****公司成立于2003年10月,为****公司,实收资本2,930万元,由****公司与匈牙利****公司合资组建,并以货币形式投资,其中****公司出资2621.3万元,占比89.46%,匈****公司出资308.7万元,占比注册资10.54%,法定代表人巩俊芳,公司位于****高新区万杰东路,该公司主营批发销售低压电器元件、高低压成套设备、仪器仪表;生产汽车制动材料,机械设备制动材料,配电箱商用节电器。高压柜开关。系统节电器。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照明配电箱。消防控制设备。动力配电箱。产品应用城市电网等业务。
保证人二:孟秀美,女,1971年10月22出生,住址:**省**市**区双杨镇袁家村,海通建筑原法定代表人。
保证人三:吴佳、高晓彤夫妇。吴佳,男,1985年11月21日出生,地址:**省潍**市**区文化路般阳生活区。高晓彤,女,1984年10月4日,地址:**省**市**区双杨镇月庄村。
保证人四:赵强,男,1987年3月15日出生,地址:**省**市**区黑旺镇廖坞村。
四、诉讼执行情况
****分行于2017年5月2****分行****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六户 **汇贸****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0日,**汇贸****公司尚欠本金余额255.00万元、利息138.34万元,保证贷款,由****公司、田茂存、钟素丽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笔债权已诉讼并执行,为有效债权。
二、借款人情况
借款人**汇贸****公司****开发区兰雁大道西首安泰药业斜对过,法人代表田茂存。该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5日,企业性质民营,注册资本500万元。企业主要经营范围:机电设备、阀门、泵、电线电缆、塑料制品、科技器材、IT电子产品、礼品、道路沥青、化工产品销售。企业已停业。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位于**市**区金晶大道265号,企业性质为民营,注册资本300万元,其中法人代表李浩出资200万元,占比66.7% ,股东侯杰出资100万元,占比33.3%。该企业所属行业为批发零售业,主要经营**品牌系列车型的销售。企业已停业。
保证人二:****公司法人代表田茂存
田茂存,男,汉族,1971年4月1出生,汇贸机电法人代表,住址:**省**县。
四、诉讼执行情况
汇****分行贷款出现风险后,原债权人已于2016年10月20日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七户 ****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0日,****公司尚欠本金余额180.00万元、利息96.73万元,保证贷款,由******公司、王新军、代立芳夫妇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笔债权已诉讼并执行,为有效债权。
二、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公司注册资本金300万元,其中自然人王新军出资270万元,占股权90%,自然人代立芳出资30万元,占股权10%,两人系夫妻关系。企业原经营地址位于**市**区昌国路88号,主要经营范围: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陶瓷制品、卫生洁具、日用百货、服装、箱包等。企业法定代表人代立芳,企业原有职工10人,设有财务部,销售部,综合办公室等部门。企业已停业。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2011年5月16日成立,注册资金200万元,地址:**区北西六路1****科技城3层E3-36号,主要经营电器设备、办公设备、通讯器材。保证人因受宏观经济不景气的影响,资金周转困难,已停止经营。
保证人二:****公司法人代表代立芳夫妇。代立芳,女,汉族,1962年5月22出生,****公司股东兼法人代表,住址:**市**区北郊镇。王新军,男,为代立芳之夫,汉族,1962年10月17出生,住址:**市**区北郊镇,为丽芳工贸总经理。
四、诉讼执行情况
丽****分行贷款出现风险后,已于2016年10月20日对其进行诉讼,****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八户 ******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0日,******公司尚欠本金余额169.18万元、利息84.72万元,保证贷款,由******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笔债权已诉讼并执行,为有效债权。
二、借款人情况
借款人******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10日,****公司,地址:**区**路19****体育馆内),注册资本300万元。法人代表成波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该企业主要经营范围:户外广告设计、制作、发布、门面装潢设计、广告策划、文艺演出策划等。工商登记显示企业在营业状态,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企业主体资格存续。经调查,目前企业处于停业状态。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情况同上。
四、诉讼执行情况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目前该案件处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九户 ****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0日,****公司尚欠本金余额1,360.00万元、利息661.55万元,保证贷款,由****公司、******公司、巩忠良、毕立友、周爱云夫妇、张其成、刘倩夫妇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笔债权已诉讼并执行,为有效债权。
二、借款人情况
借款人****公司成立于2010年08月31日,企****公司,注册资本2,300万元。****开发区****开发区****研究所一栋三楼),法定代表人:巩忠良。该企业主要经营:焦炭、矿粉、钢铁、生铁、化工产品、机电产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电线电缆、通讯器材等的销售;野猪、畜禽等的养殖销售和农业种植。主要以批发销售矿产品等为主,下游客户以陶瓷产品生产企业为主。由于经营不善,企业已经关停。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成立于1999年7月21日,****开发区柳泉**首,注册资本4600万元,其中毕立友出资4560万元,毕亚振出资40万元,法人代表为毕立友,该企业主要从事建筑砌筑作业分包、木制作业分包、钢筋作业分包、混凝土作业分包等。工商登记显示企业在营业状态,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企业主体资格存续。经调查,目前企业处于停业状态。
保证人二:******公司位于**省**市**县索镇前毕村,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注册资本5,090万元,其中毕立成出资180万元,占比3.5%,毕春清出资4,910万元,占比96.5%。公司法人代表毕立成,经营范围:猪、牛、羊鹅、鸡、鸭、鱼的养殖销售,蔬菜、果树、粮食的种植、销售。工商登记显示企业在营业状态,未发现吊销、注销情形,企业主体资格存续。经调查,目前企业处于停业状态。
保证人三:巩忠良,男,汉族,住址:**省**市**县。
保证人四:毕立友、周爱云夫妇,毕立友,男,汉族,住址:**省**市**县。周爱云,女,汉族,住址:**省**市**区**小区。
保证人五:张其成、刘倩夫妇,张其成,男,汉族,住址:**省**市**区南营生活区。刘倩,女,汉族,住址:**省**市**区南营生活区。
四、诉讼执行情况
****银行****法院提起诉讼,案号(2016)鲁0303民初5611号,判决债务人偿还借款本金****99880.05元及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我公司受让债权后申请执行,执行案号为(2020)鲁0303执837号,目前,法院已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十户 ****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0日,****公司尚欠本金余额3,000.00万元、利息3,239.15万元,保证、抵押贷款,****科技城****公司、**春****公司、钟素丽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物为借款人名下位于**市**县田庄镇大庞工业区工业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该笔债权已诉讼并执行,为有效债权。
二、借款人情况
借款人****公司,成立于1997年10月26日,注册地位于**市**县田庄镇大庞工业区,注册资本2400万元,股东为******公司和****公司,出资额分别为1800万元和60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及两法人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庞波。借款人主要从事生产DMOD助剂,氢乙酸及氢乙酸脂类系列产品,苯甲酸酯类产品,属于精细化工行业。目前企业已停止经营。
三、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位于**市**县田庄镇大庞工业区,其中土地使用权对应土地面积61189.54平方米(约92亩),出让方式取得,工业用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56年12月;房产面积16965.2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1)1700万元贷款对应的抵押物为优强碳****公司(德**厂),****银行。其中抵押土地使用权对应土地面积32212.19平方米,折合48.37亩;房产面积9658.55平方米,五个车间,一处办公楼,钢混结构。
(2)1300万元贷款对应的抵押物一部分为德丰化工主厂区(德丰西厂),****研究所。其中抵押土地使用权对应土地面积合计28977.35平方米,折合43.5亩;房产面积合计7306.65平方米,建成于2010年12月,产权人****公司,砖混结构。
四、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庞波,男,汉族,住址:**省**市**县。
保证人二:李玉芬,女,汉族,住址:**省**市**县。
五、诉讼执行情况
****银行2012年7月19日对德丰化工提起民事诉讼,7月20****法院下达受理案件通知书,****银行对德丰化工诉讼,案号(2012)淄商初字第92号和(2012)淄商初字第93号,于2012年9月13日开庭。2014年11月24日,****法院出具了(2012)淄商初字第92号民事判决书、(2012)淄商初字第9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生效后,****分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4月10日,****法院对德丰化工名下**县周荆路田庄路段748号房地****研究所)进行司法拍卖,以****000元成交,扣除被执行人应承担的交易环节税款后,尚有138万余元变价款未过付。后分别对抵押物德**厂、西厂土地厂房进行了三轮拍卖未能成交,流拍价分别为1370.09万和1125.82万,案件现处于终本执行状态。
第十一户 ****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0日,****公司尚欠本金余额700.00万元、利息366.96万元,保证贷款,由**金龙****公司、马**、王光临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笔债权已诉讼并执行,为有效债权。
二、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1998年6月16日,注册地址为**高新区鲁泰大道51号高分子材料产业创新园A座806号,实际经营地址为**高新区鲁泰大道51号高分子材料产业创新园A座806室。注册资金600万元,目前股权构成情况为马**以货币形式出资490万,占注册资本的81.67%;王玺以货币形式出资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33%;王玉以货币出资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33%;马天国以货币出资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67%,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为马**,主要从事丙烯腈的销售,目前企业已经停业,企业已于2019年11月吊销。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金龙****公司成立于1999年1月14日,注册地址为****经济开发区机电产业园金龙路1号,注册资本6500万元,由孙立博货币出资5000万元,****正普****公司出资1000万元,赵玉荣货币出资500万元,公司主营高低压成套电气设备的生产销售,主导产品为高低压开关柜,目前已经停业。
保证人二:马**,女,****人,为借款人代表法人及实际控制人。
保证人三:王光临,男,****人,为马**配偶。
四、诉讼执行情况
****银行于2016年5月4****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法院于2016年7月11日做出(2016)鲁0391民初40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生效后于2016年11****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未能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或线索,故出具了(2016)鲁0391执87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十二户 ******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0日,******公司尚欠本金余额299.69万元、利息133.87万元,保证贷款,由****公司、王新宝、李小燕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笔债权已诉讼并执行,为有效债权。
二、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22日,注册地址位于**区****科技**门斜对过,注册资金1000万元,由法人代表及实际控制人王新宝出资540万元、占比90%,其配偶李小燕出资60万元、占比10%,该公司主营室内外建筑结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等。****公司停止经营。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情况同上。
保证人二:王新宝,男,1965年10月出生,**市**区人,大学学历,借款企业实际控制人,该同志自1992年开始从事食品的销售,2005****公司的工作,因经营的企业关停,涉及多起诉讼,无力偿还贷款本息,其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保证人三:李小燕,女,1962年11月出生,**市**区人,为王新宝配偶。
四、诉讼执行情况
****银行于2016年9月21****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法院于2017年2月22日做出2016)鲁0391民初1962号民事判决书,****银行全部诉讼请求,****银行胜诉。判决生效后,因借款人等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银行于2017年6月15****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十三户 ****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0日,****公司尚欠本金余额150万元、利息99.12万元,保证贷款,由**麦格尔****公司、魏世勇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笔债权已诉讼并执行,为有效债权。
二、借款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7年8月2日,注册地址****工业园**一路21号,注册资本50万元,法人代表姜新春。公司主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橡胶、塑料及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的销售。****公司停止经营。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麦格尔****公司(更名为**麦特****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10日,位于****工业园,现注册资金1000万元,全部由孙启国出资,股权占比100%。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乳业设备、环保设备、畜牧设备、有机肥设备生产、涉及、安装、销售,保证人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保证人二:魏世勇、男、1972年12月5日出生,大专文化,**人。目前魏世勇所控制的企业停止经营。
四、诉讼执行情况
****银行于2016年11月3****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法院于2016年12月23日做出(2016)鲁0391民初2104号民事判决书,****银行全部诉讼请求,****银行胜诉。**银行于2017年6月13日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十四户 ****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0日,****公司尚欠本金余额377.74万元、利息647.46万元,保证贷款,由朱奉阔、刘美芳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笔债权已诉讼并执行,为有效债权。
二、借款人情况
借款人****公司位于**市**区敬仲镇东苇村村东,2009年成立,主营燃料油销售,兼营钢材销售,具备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刘美芳,目前该企业已停产。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朱奉阔,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保证人二:刘美芳,与朱奉阔系夫妻关系。
四、诉讼执行情况
****银行**支行于2014年5月29****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4年7月22日出具民事调解书,**银行于2014年8月14日申请执行立案,法院于8月14日出具了(2014)淄执字第181号的执行裁定书。我公司在受让该债权后,****法院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人,****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十五户 ****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0日,****公司尚欠本金余额 479.78万元、利息526.70万元,保证贷款,由**新****公司、王玉盟、王立娟、许建、宋涛涛、崔妮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笔债权已诉讼并执行,为有效债权。
二、主债务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10-04-21,法定代表人为许建,注册资本为211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市**区齐鲁国际塑化城。公司注册地址**省**市高新区,经营范围包含:丙烯、甲醇、石脑油、苯、粗苯、1,2-二甲苯、1,3-二甲苯、1,4-二甲苯、正丁醇、2-甲基-1-丙醇、糠醛、聚氨酯树脂、沥青防污漆、硫磺、硝酸钾、3-氯-1、2-环氧丙烷、邻苯二甲酸酐、硫酸、氢氧化钠。经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公司目前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新****公司(现用名******公司)
******公司成立于2005-11-22,法定代表人为毕翠苹,注册资本为625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342583,企业地址位于**省**市**县果里镇石化北路11号,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经营范围包含:销售农药(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货物进出口;生物农药技术研发(不含生产);销售塑料板、管、型材、矿产品 、建材、煤炭、有色金属(不含稀有金属)、机械设备、电磁线、电线、电缆、化肥、蔬菜、水果、农业机械、有机肥、生物菌肥、微肥、燃料油(限7#以上,闪点高于61°C);物流配送(不含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该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
保证人二:自然人保证人
1、王玉盟,男,1964年12月16日出生,汉族,住**市**区齐都镇。
2、王立娟,女,1965年5月13日出生,住**市**区齐都镇。
3、许建,男,1978年6月26日出生,住**市**区齐都镇。
4、崔妮,女,1979年12月9日出生,住**市**区。
5、宋涛涛,男,1975年11月2日出生,住**市**区。
四、抵押物情况
由崔妮名下位于**区**大道698号齐都国际商务大厦B座写字楼305号房产在本金最高额48.8万元范围内提供抵押担保,房产证号:**市房权证**区字第07-****015号,面积107.41㎡。招商银行与债务人达成民事调解书,增加抵押物所有权人崔妮、宋涛涛为保证人,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招商银行在诉讼中撤回对处置抵押物房产的优先受偿权的诉讼请求。已查封上述房产。
五、诉讼及执行情况
2015年1月22****人民法院调解作出(2015)鲁临商初字第83号民事调解书,约定债务人及保证人分期偿还借款。后因债务人未履行调解书约定,****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2015)临执字第608号,因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已终结本次执行。
第十六户 ******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0日,******公司尚欠本金余额450.25万元、利息715.23万元,保证、抵押贷款,由****公司、王亚楠、庞一川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物为****公司名下房地产。该笔债权已诉讼并执行,为有效债权。
二、主债务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10-11-30,法定代表人为庞一川,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市**县工业街588号。经营范围包含:长**特品牌汽车销售;三类机动车维修(供油系统维护及油品更换,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5月2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汽车装具销售二手机动车交易及置换;汽车美容。经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公司目前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
****公司成立于2010-03-19,法定代表人为王风莲,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35502N,企业地址位于**市**区丝绸路33号,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保证人二:自然人保证人
1、王亚楠,女,1978年8月23日出生,住所地**省**市**区。
2、庞一川,男,1989年9月7日出生,住**市**区天利生活区。
四、抵押物情况
由****公司名下房地产2处在本金最高额800万元范围内提供抵押担保。该2处房产位于齐鲁CX****广场主展馆三楼,目前为闲置状态。一宗房产证号**市房权证**区字第06-****155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淄国用2012第D02088,一宗房产证号**市房权证**区字第06-****150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淄国用2012第D02091。均已办理了抵押登记。
五、诉讼执行情况
2014年7月31****法院一审作出(2014)淄商初字第168号判决书,判决债务人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对于抵押人提供抵押担保的不动产权享有优先受偿权。后因债务人未履行生效判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2014)淄执字第216号。****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十七户 ****集团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0日,****集团有限公司尚欠本金余额 1,905.28万元、利息1,204.65万元,保证、抵押贷款,由******公司、刘杰、祁秀花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物为借款人名下的机器设备。该笔债权已诉讼并执行,为有效债权。
二、主债务人情况
****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09-04,法定代表人为王艳芳,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县**镇驻地。经营范围包含: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广告制作;纸制品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经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集团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未有吊销、注销情形,公司主体资格存续。2019年3月20日,****法院作出(2019)鲁0321破申1号裁定书,裁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2020年9月23日法院出具(2019)鲁0321破1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集团有限公司重整程序,****集团有限公司破产。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
******公司成立于2001年1月,注册地址**市**县**镇章索路5号,注册资金1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是刘钰。主要为生产销售:机制纸、纸制品的生产和销售;废纸回收、销售,造纸机械加工;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
2020年10月31日,**中院作出(2020)鲁03破7、8、11、12、22-28号民事裁定,裁定******公司****公司合并破产重整。破产程序中已受偿完毕。
保证人二:自然人保证人
1、刘杰,男,1959年4月10日出生,住**县**镇。
2、祁秀花,女,1957年8月19日出生,住**县奕景家园。
四、抵押物情况
由债务人名下的3#骑马钉联动线1台、**紫铭双面平版印刷机6台、马天尼全自动锁线机3台等机器设备在借款本金最高额2000万元范围内提供抵押担保。该抵押财产已被列入破产财产范围内,在破产程序中已经受偿完毕。
五、诉讼及执行情况
****法院提起诉讼,2017年11月16日作出(2017)鲁0321民初243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债务人承担还款义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招商银行对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2018年6月,****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18)鲁0321执886号,****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19年3月20日,****法院作出(2019)鲁0321破申1号裁定书,裁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2020年9月23日法院出具(2019)鲁0321破1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集团有限公司重整程序,****集团有限公司破产。在破产程序中已经受偿完毕。
2020年10月31日,**中院作出(2020)鲁03破7、8、11、12、22-28号民事裁定,裁定******公司****公司合并破产重整。在破产程序中已经受偿完毕。
第十八户 ****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0日,****公司尚欠本金余额997.44万元、利息478.79万元,保证贷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麻红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笔债权已诉讼并执行,为有效债权。
二、主债务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5年3月3日,法定代表人为**,注册资本为1005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99571XH。公司注册地址**县**镇驻地,所属行业为仪器仪表制造业,经营范围包含:生产、销售高低压开关、成套设备、避雷器、电缆桥架、磁控电抗器式动态无功补偿及谐波治理成套装置、消弧线圈、高低压SVG、智能化中压开关元件及成套设备、配电箱箱体、钻机电代油智能供电系统;节能环保产品的节能诊断、设计、改造、运营等节能技术服务。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集团有限公司情况同上。
保证人二:******公司
******公司成立于2003年8月6日,法定代表人为肖金良,注册资本为16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10N。公司注册地址山****经济开发区郓州大道东段路东,经营范围包含:发电(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供热;电力销售;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电力设备运行维护;太阳能、风能新能源开发。
保证人三:自然人保证人
1、**,男,汉族,1966年9月29日出生,住所地**省**县。
2、麻红梅,男,汉族,1967年7月29日出生,住所地住所地**省**县。
四、诉讼执行情况
2017年9月5日,****法院提起诉讼,案号为(2017)鲁0321民初2431号。2018年5月2****银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2018)鲁0321执887号,目前该案件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十九户 ****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0日,****公司尚欠本金余额 489.27万元、利息331.29万元,保证贷款,****集团有限公司、刘杰、祁秀花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笔债权已诉讼并执行,为有效债权。
二、主债务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6-08-02,法定代表人为王艳芳,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38586Y。公司注册地址**县城**大道西首,所属行业为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经营范围包含: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有限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货物进出口;销售纸张。2019年4月3****法院作出(2019)鲁0321破申2号裁定受理奥博包装破产重整。2019年12月27****法院人出具(2019)鲁0321破2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认为债务人****公司资不抵债,宣告奥博破产。
2021年1月22日,招商银行破产债权已经受偿完毕。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情况同上。
保证人二:自然人保证人
1、刘杰,男,1959年4月10日出生,住**县**镇。
2、祁秀花,女,1957年8月19日出生,住**县。
四、诉讼执行情况
2017年9月,****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2017)鲁0321民初2432号。法院于2017年10月30日作出判决,判决债务人承担还款义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判决生效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18)鲁0321执581号,目前该案件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二十户 **众福雷克萨斯****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0日,**众福雷克萨斯****公司尚欠本金余额3,604.00万元、利息1,764.47万元,保证、抵押贷款,由**众悦****公司、**福悦****公司、黄学东、徐淑惠夫妇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物为借款人名下的土地和房产。该笔债权已诉讼并执行,为有效债权。
二、主债务人情况
**众福雷克萨斯****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27日,****公司,住所地位于**市**区周隆路8898号,法定代表人宋丰年,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为雷克萨斯品牌汽车销售;一类机动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汽车装饰与美容;汽车配件、汽车装具、二手车销售;企业形象策划;车辆登记手续代办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代理制作、发布户外广告。企业目前登记状态为开业。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众悦****公司
**众悦****公司成立于2000年11月5日,****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位于山****中心路东侧、华鸿路以南,****公司办公楼4楼4**,法定代表人宋道红,注册资本3200万元。经营范围为二类机动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汽车销售;代理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仅限**大众品牌);汽车配件销售;汽车置换服务;汽车租赁(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汽车装饰与美容。企业目前登记状态为开业。
保证人二:**福悦****公司
**福悦****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30日,****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位于山****中心路东侧、华鸿路以南,****公司办公楼4楼4南区,法定代表人宋道红,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大众品牌汽车销售;二类机动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代理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仅限**大众品牌);汽车配件、汽车装具、二手车销售;汽车装饰与美容;企业形象策划;车辆登记手续代办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户外广告代理、制作、发布。企业目前登记状态为开业。
保证人三:自然人保证人
1、黄学东,男,住**市**区。
四、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借款人名下位于**区周隆路8898号的土地和房产,抵押土地为商业出让用地,坐落于**市**区周隆路8898号,面积12375.65㎡。抵押房产为汽车经营用房,坐落于**市**区周隆路8898号,面积11733.99㎡。均为第一顺位。目前抵押物闲置。
五、诉讼及执行情况
该债权已诉讼确权并申请执行,目前该案件已终结执行。
第二十一户 **众悦****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0日,**众悦****公司尚欠本金余额1,299.93万元、利息696.20万元,保证、抵押贷款,由******公司、刘杰、祁秀花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物为借款人名下的机器设备。该笔债权已诉讼并执行,为有效债权。
二、主债务人情况
借款人**众悦****公司成立于2000年11月5日,****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位于山****中心路东侧、华鸿路以南,****公司办公楼4楼4**,法定代表人宋道红,注册资本3200万元。经营范围为二类机动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汽车销售;代理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仅限**大众品牌);汽车配件销售;汽车置换服务;汽车租赁(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汽车装饰与美容。企业目前登记状态为开业。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自然人保证人
黄学东、徐淑惠夫妇,住**市**区。
四、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众福雷克萨斯****公司名下位于**区周隆路8898号的土地和房产,抵押土地为商业出让用地,坐落于**市**区周隆路8898号,面积12375.65㎡。抵押房产为汽车经营用房,坐落于**市**区周隆路8898号,面积11733.99㎡。均为第二顺位。目前抵押物闲置。
五、诉讼及执行情况
该债权已诉讼确权并申请执行,目前该案件已终结执行。
第二十二户 **福悦****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0日,**福悦****公司尚欠本金余额1,692.33万元、利息561.37万元,保证贷款,由**众福雷克萨斯****公司、**众悦****公司、****公司、黄学东、徐淑惠夫妇、宋丰年、刘明霞夫妇、马钢、岳艳夫妇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笔债权已诉讼并执行,为有效债权。
二、主债务人情况
借款人**福悦****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30日,****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位于山****中心路东侧、华鸿路以南,****公司办公楼4楼4南区,法定代表人宋道红,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大众品牌汽车销售;二类机动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代理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仅限**大众品牌);汽车配件、汽车装具、二手车销售;汽车装饰与美容;企业形象策划;车辆登记手续代办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户外广告代理、制作、发布。企业目前登记状态为开业。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众福雷克萨斯****公司
保证人**众福雷克萨斯****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27日,****公司,住所地位于**市**区周隆路8898号,法定代表人宋丰年,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为雷克萨斯品牌汽车销售;一类机动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汽车装饰与美容;汽车配件、汽车装具、二手车销售;企业形象策划;车辆登记手续代办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代理制作、发布户外广告。企业目前登记状态为开业。
保证人二:**众悦****公司
保证人**众悦****公司成立于2000年11月5日,****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位于山****中心路东侧、华鸿路以南,****公司办公楼4楼4**,法定代表人宋道红,注册资本3200万元。经营范围为二类机动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汽车销售;代理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仅限**大众品牌);汽车配件销售;汽车置换服务;汽车租赁(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汽车装饰与美容。企业目前登记状态为开业。
保证人三:****公司
保证人****公司成立于2002年5月23日,****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位于**省**市**区傅家镇**路与华福大道交叉口沿街房由南往北第五户,法定代表人刘延忠,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 国内公路、铁路货运代理服务;货运信息咨询服务;物资储存(不含危险品);货物装卸、搬运;开办市场;房屋租赁;物业管理;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铝锭、化工产品(不含危险、监控及易制毒化学品)、轻纺产品、机电产品、电线电缆、装饰材料、五金工具销售;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企业目前登记状态为开业。
保证人四:自然人保证人
1、保证人黄学东、徐淑惠夫妇,二人住**市**区。
2、保证人宋丰年、刘明霞夫妇,二人住**市**区。
3、保证人马钢、岳艳夫妇,二人住**市**区。
四、诉讼及执行情况
该债权已诉讼确权并申请执行,目前该案件已终结执行。
第二十三户 ******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0日,******公司尚欠本金余额2,972.95万元、利息1,575.78万元,保证、抵押贷款,由****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物为**中****公司名下的房地产。该笔债权已诉讼并执行,为有效债权。
二、主债务人情况
借款人******公司成立于2005年2月4日,****公司(自然人独资),住所地位于****工业园南首,法定代表人裴美华,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包装设计;印刷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企业目前登记状态为吊销。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公司
保证人****公司成立于2009年2月11日,****公司(自然人独资),住所地位于张****工业园南首,法定代表人刘永利,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包装设计、印刷材料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企业目前登记状态为吊销。
四、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中****公司名下的房地产,坐落于**县建设街3277号。其中:**市房权证**县字第08-****363号房产为沿街第一层商业用房,建筑面积合计为3695.30平方米;土地两宗,证号分别为桓国用(2012)第S1207-01号,使用权分摊面积为11.36平方米,桓国用(2012)第S1207-02号,使用权分摊面积为625.45平方米,上述两宗土地均为出让商服商业用地。经调查了解,部分抵押物被他人强行占据,存在一定纠纷。
五、诉讼及执行情况
该债权已诉讼确权并申请执行,目前执行中。
第二十四户 ****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0日,****公司尚欠本金余额0万元、利息487.54万元,抵押贷款,抵押物已纳入破产范围内,处置完毕。
二、主债务人情况
借款人****公司成立于2001年7月3日,位于**市**区岭子镇东,法定代表人王聿国。经营范围煤炭开采、销售;(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许可证范围内耐火粘土开采、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卷烟、雪茄烟、音像制品、图书期刊、药品的零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机械零部件加工、维修;铜材、建材、钢材、铝材、机械设备、汽车(不含小轿车)、摩托车及零配件、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五金、家具及室内装修材料、纺织、服装及日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的销售。企业目前登记状态为开业。该企业已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三、抵押物情况
该抵押物被纳入破产财产已经拍卖成交,拍卖款项已经受偿。
四、诉讼及执行情况
该项目所涉主债权及抵押权,已经山****人民法院于2015年9月21日作出的(2015)川商初字981号民事判决书,予以确权。主债务人****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抵押物被纳入破产财产已经拍卖成交,拍卖款项已经受偿。
第二十五户 ******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0日,******公司尚欠本金余额387.61万元、利息373.90万元,抵押贷款,抵押物为借款人名下的土地、房产。
二、主债务人情况
借款人******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12日,位于******开发区王徐路中段),法定代表人苗栋梁,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为II类:6808腹部外科手术器械、6809泌尿肛肠外科手术器械、6857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II类、III类:6824医用激光仪器设备、6830医用X线设备、6831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6854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6863口腔科材料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金属制品加工、销售;橡胶制品、五金建材、塑料原料(不会危险、易制毒化学品)销售;水处理设备开发、生产、组装、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要取得许可证后经营)。该企业目前登记状态为开业。
三、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借款人名下坐落于**县索镇镇王徐路1518号的土地和房产,房产用途为办公、仓库,房屋建筑面积为8714.19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面积42946.95平方米。抵押的有证土地、房产已在执行程序中拍卖成交,实现处置回款。****法院执行局再次处置地上无证房产产生执行异议之诉,一审驳回异议二审尚未开庭。
四、诉讼及执行情况
该债权已诉讼确权并申请执行,目前正在执行中。
第二十六户 淄****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0日,淄****公司尚欠本金余额2,023.41万元、利息1,627.97万元,保证贷款,由****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主债务人情况
借款人淄****公司成立于2006年7月10日,注册资本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崔泷,公司地址:**省**市齐鲁**省**市**区齐鲁化学工业区(金岭镇披甲村),经营范围为危险货物运输(2类、3类、4类1项、6类、8类);销售苯、甲苯、1.2-二甲苯、1.4-二甲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乙基苯、甲基叔丁基醚、N,N-二甲基甲酰胺、甲醇、乙醇、硫磺、丙烯、石油气(液化)、乙酸(醋酸)、苯酚、氯甲烷、二氯甲烷、三氯甲烷(氯仿)、氢氧化钠溶液、氢氧化钠、苯乙烯、石脑油(禁止储存)*(以上范围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批发零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货物进出口。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
保证人****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29日,****中心综合办公大楼1701室,法定代表人崔嘉,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范围内经营;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公司经营);危险货物运输(2类、3类、4类、8类)****公司经营)(以上范围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化学产品(不含危险、易制毒化学品)、汽车及汽车配件、汽车装具、木材(不含木片)、竹材、建材、五金交电、机电设备、金属材料(不含金银)的批发、零售;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须取得许可证后经营)。
四、诉讼及执行情况
该债权已诉讼判决。
第二十七户 ******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0日,******公司尚欠本金余额300.00万元、利息214.87万元,保证、抵押贷款,由******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物为借款人名下的机器设备。
二、主债务人情况
借款人******公司成立于2002年1月1日,企业注册地址:**市**区湖田镇商家村,法定代表人廖镇明,公****公司(外国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生产包装材料、塑胶装饰材料(不含印刷),****公司生产的产品。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公司
保证人******公司成立于成立于2007年12月14日,企业注册地址:**市**区湖田309国道108号,法定代表人齐共水,公****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经营范围为生产木质纤维海绵,****公司生产的产品。该企业目前登记状态为吊销。
四、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公司名下主要生产设备,工行与其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300万元)并在工商部门进行了抵押登记。
五、诉讼及执行情况
该债权已诉讼判决。
第二十八户 ******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0日,******公司尚欠本金余额200万元、利息144.82万元,保证贷款,由****公司、王艳枝、周海波夫妇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主债务人情况
借款人******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25日,企业注册地址:**区潘南东路55号,法定代表人周毅力,公****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玻璃制品生产、销售。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
保证人****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27日,企业注册地址:**区寨里镇寨里村,法定代表人王跃,公****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硫酸铝、净水剂生产、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加工;日用百货、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轮胎、钢材、铜材、铝材、电线、电缆销售;货物进出口。
保证人二:自然人保证人
王艳枝、周海波夫妇,居住于**市**区。
四、诉讼及执行情况
该债权已诉讼判决。
第二十九户 **众****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0日,**众****公司尚欠本金余额850万元、利息454.70万元,保证贷款,由**众福雷克萨斯****公司、**众悦****公司、黄学东、徐淑惠夫妇、李志来、董云翠夫妇、李洪林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主债务人情况
借款人**众****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5日,企业注册地址:**区**镇**大道1221号,法定代表人宋丰年,公****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现代品牌汽车销售,二类机动车维修,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仅限**现代品牌)。汽车配件、汽车装具、二手车销售;汽车置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车辆登记手续代办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代理制作、发布户外广告。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众福雷克萨斯****公司
保证人**众福雷克萨斯****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27日,****公司,住所地位于**市**区周隆路8898号,法定代表人宋丰年,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为雷克萨斯品牌汽车销售;一类机动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汽车装饰与美容;汽车配件、汽车装具、二手车销售;企业形象策划;车辆登记手续代办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代理制作、发布户外广告。企业目前登记状态为开业。
保证人二:**众悦****公司
保证人**众悦****公司成立于2000年11月5日,****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位于山****中心路东侧、华鸿路以南,****公司办公楼4楼4**,法定代表人宋道红,注册资本3200万元。经营范围为二类机动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汽车销售;代理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仅限**大众品牌);汽车配件销售;汽车置换服务;汽车租赁(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汽车装饰与美容。企业目前登记状态为开业。
保证人三:自然人保证人
1、保证人黄学东、徐淑惠夫妇,二人住**市**区。
2、保证人李志来、董云翠夫妇,二人住**市**区。
3、保证人李洪林,住**市**区。
四、诉讼及执行情况
该债权已诉讼确权并申请执行,目前已终结执行。
第三十户 **众福达****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0日,**众福达****公司尚欠本金余额700万元、利息357.66万元,保证贷款,由**众福雷克萨斯****公司、**众悦****公司、黄学东、徐淑惠夫妇、李文奇、李三泉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主债务人情况
借款人**众福达****公司成立于2007年9月13日,企业注册地址:****中心路东侧、华鸿路以南,法定代表人宋道红,公****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比亚迪品牌汽车销售;二类机动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汽车配件销售;二手车置换服务(不得开办二手车市场);汽车装饰与美容。该企业目前登记状态为在业。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众福雷克萨斯****公司
保证人**众福雷克萨斯****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27日,****公司,住所地位于**市**区周隆路8898号,法定代表人宋丰年,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为雷克萨斯品牌汽车销售;一类机动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汽车装饰与美容;汽车配件、汽车装具、二手车销售;企业形象策划;车辆登记手续代办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代理制作、发布户外广告。企业目前登记状态为开业。
保证人二:**众悦****公司
保证人**众悦****公司成立于2000年11月5日,****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位于山****中心路东侧、华鸿路以南,****公司办公楼4楼4**,法定代表人宋道红,注册资本3200万元。经营范围为二类机动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汽车销售;代理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仅限**大众品牌);汽车配件销售;汽车置换服务;汽车租赁(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汽车装饰与美容。企业目前登记状态为开业。
保证人三:自然人保证人
1、保证人黄学东、徐淑惠夫妇,二人住**市**区。
2、保证人李文奇,住**市**区。
3、保证人李三泉,住**市**区。
四、诉讼及执行情况
该债权已诉讼确权并申请执行,目前已终结执行。
第三十一户 ******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0日,******公司尚欠本金余额796.88万元、利息454.76万元,保证贷款,由****公司、于春生、**娟、李慧敏、王秀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主债务人情况
借款人******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30日,企业注册地址:**开发区火炬大厦北邻一楼东,法定代表人于春生,公****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地板采暖工程安装、工业设备安装、管道设备安装、楼寓智能监控系统安装;中央空调安装。企业目前登记状态为开业。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
保证人****公司成立于2009年1月12日,企业注册地址:高****工业园,法定代表人李慧敏,公****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氟氯烟酯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盐酸、废硫酸、粗甲苯、粗甲醇、粗异丙醇生产销售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化工设备、化工产品(危险、监控、易制毒化学品除外)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需取得许可证后经营)。企业目前登记状态为注销。
保证人二:自然人保证人
于春生、**娟、李慧敏、王秀梅。
四、诉讼及执行情况
****委员会裁决确权。
第三十二户 ****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0日,****公司尚欠本金余额499.94万元、利息310.99万元,保证贷款,由******公司、宋佃玉、孙桂霞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主债务人情况
借款人****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25日,企业注册地址:**县起凤镇华沟村,法定代表人孙桂霞,公****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普通塔式起重机(C级)、施工升降机(B级)(有效期至2015年01月22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设计、制造、安装成套除尘设备及相关配件。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
保证人******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12日,位于******开发区王徐路中段),法定代表人苗栋梁,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为II类:6808腹部外科手术器械、6809泌尿肛肠外科手术器械、6857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II类、III类:6824医用激光仪器设备、6830医用X线设备、6831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6854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6863口腔科材料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金属制品加工、销售;橡胶制品、五金建材、塑料原料(不会危险、易制毒化学品)销售;水处理设备开发、生产、组装、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要取得许可证后经营)。
保证人二:自然人保证人
宋佃玉、孙桂霞。
四、诉讼及执行情况
该债权已诉讼判决。
第三十三户 **海玄****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0日,**海玄****公司尚欠本金余额1,255.14万元、利息714.21万元,保证贷款,由**万****公司、**达****公司、刘海峰、路宁、刘云、孙越、张在翠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主债务人情况
借款人**海玄****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22日,法定代表人刘云,注册资金200万元,企业注册地址为**区华光路中段(海盛市场段)。经营范围为化工设备及配件、机电产品(不含国家专控)、工业用盐、焦炭、建材、金属材料(不含金银)、真空设备及配件、供水设备及配件销售;钢模板、钢架杆租赁及销售。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万****公司
保证人**万****公司成立于2007年5月11日,法定代表人张春,注册资金1000万元,企业****联通路东首**。经营范围为化工设备及配件、非标准件加工、销售,化工设备技术研究、开发;钢材、木材(不含木片)、机电产品(不含九座及九座以下乘用车)、化工产品、化工原料(以上两项不含危险、监控及易制毒化学品)、工业盐、焦炭销售。该企业目前登记状态为开业。
保证人二:**达****公司
保证人**达****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18日,法定代表人刘海峰,注册资金100万元,企业注册地址为**区柳泉路152号7层。经营范围为大型餐馆(中餐类制售、西餐类制售、含凉菜、裱花蛋糕、冷热饮品制售、不含熟食卤味、生食海产品制售); 餐饮项目管理、咨询。该企业目前登记状态为开业。
保证人三:自然人保证人
刘海峰、路宁、刘云、孙越、张在翠。
四、诉讼及执行情况
该债权已诉讼判决。
第三十四户 ****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0日,****公司尚欠本金余额200万元、利息143.83万元,保证贷款,由山****公司、韩梅、李太胜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主债务人情况
借款人****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21日,法定代表人韩梅,注册资金400万元,企业注册地址为**市**区山泉路132号。经营范围为众泰品牌汽车销售(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华泰品牌汽车销售(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品牌汽车销售(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二类机动车维修(小型汽车维修,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8月15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汽车配件、工程机械设备销售;汽车装饰;汽车租赁(以上经营范围需审批或许可经营的凭审批手续或许可证经营)。该企业目前登记状态为吊销。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山****公司
保证人山****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19日,法定代表人胡业挺,注册资金2000万元,企业注册地址为****工业园。经营范围为中空纤维膜及相关膜组件、膜设备、膜应用系统研发、生产、销售;水处理工程安装及技术服务;水处理设备配件、纺织品、五金配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要取得许可证后经营)。该企业目前登记状态为在业。
保证人二:自然人保证人
韩梅、李太胜。
四、诉讼及执行情况
该债权已诉讼判决。
第三十五户 山****供应站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0日,山****供应站尚欠本金余额111.11万元、利息1,527.14万元,保证贷款,由******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主债务人情况
借款人山****供应站成立于1980年12月1日,法定代表人李凤艳,注册资金1065.1万元,企业****中心路148号。经营范围为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销售(以上有效期到2009年12月28日),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销售(以上两项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住宿(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以上经营范围需审批或许可经营的凭审批手续或许可证经营)。该企业目前登记状态为吊销。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
保证人******公司成立于1984年10月,法定代表人王立杰,注册资金1865.4万元,经营范围为许可范围的药品生产;本公司生产的药品的销售;机械加工;纯净水的生产、销售;中医药的技术开发、咨询、信息服务。2006年5月24日,****院以(2003)淄民二破字第13-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破产终结,该企业目前登记状态为注销。
四、诉讼及执行情况
该债权已诉讼判决。
第三十六户 淄****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0日,淄****公司尚欠本金余额487.45万元、利息335.48万元,保证贷款,由******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主债务人情况
借款人淄****公司成立于2005年3月25日,法定代表人王玉明,注册资金2000万元,企业注册地****联通路交汇处宏程金街。经营范围为针纺织品、服装加工、销售。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
保证人******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1日,法定代表人王巍,注册资金2000万元,企业注册地址为**区**大道1177号。经营范围为销售奇瑞品牌汽车、金杯品牌汽车、中华品牌汽车、建材;房屋租赁。(以上经营范围需审批或许可经营的凭审批手续或许可证经营)。
四、诉讼及执行情况
该债权已诉讼判决。
第三十七户 ******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0日,******公司尚欠本金余额300万元、利息184.13万元,保证贷款,由桓****公司、曹德净、邢雅鑫、刘瑞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主债务人情况
借款人******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17日,法定代表人曹德净,注册资金500万元,企业注册地址为**区华光路10****办事处金乔社区)。经营范围为涂料、乳胶漆、真石漆(以上三项不含油漆)生产、销售;建筑材料、保温材料、灶具、壁挂炉、锅炉销售;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桓****公司
保证人桓****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22日,法定代表人邢雅鑫,注册资金703万元,企业注册地址为**县果里镇凤鸣村。经营范围为食用菌种植、烘干、销售(凭法定许可证经营)。
保证人二:自然人保证人
保证人曹德净、邢雅鑫、刘瑞。
四、诉讼及执行情况
该债权已诉讼判决。
第三十八户 ****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0日,****公司尚欠本金余额300万元、利息169.88万元,保证贷款,****商贸有限公司、刘鹏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主债务人情况
****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8月1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240778,****公司(自然人独资),住所地位于**区金晶大道96****广场B1615,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鹏。经营范围包括:建筑材料、机械设备、机电设备(不含小轿车)、电动车、电子产品、服装、农副产品、苗木销售。该企业目前登记状态为在业。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
****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27日,****公司(自然人独资),住所地位于**省**市**区杜科**养老房64号,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冯占锋。经营范围包括:建筑材料、电线电缆、汽车用品、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水泵、外墙保温材料、塑料制品、板纸、编织袋、化工产品(不含危险、监控及易制毒化学品)、服装鞋帽、办公用品、通讯器材、照明电器、不锈钢制品、体育用品的销售。
保证人二:自然人保证人
保证人刘鹏。
四、诉讼及执行情况
该债权已诉讼判决。
第三十九户 ****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0日,****公司尚欠本金余额199.78万元、利息149.00万元,保证贷款,由******公司、韩涛、朱红、赵海程、罗钟权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主债务人情况
****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20日,****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位于**省**市**区昌国西路29号B9-20号,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韩涛。经营范围包括: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监控及易制毒化学品)、塑料制品、机电产品(不含九座及九座以下乘用车)、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服装鞋帽、文体用品、日化用品销售。该企业目前登记状态为在业。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
保证人******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26日,****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位于**区双沟镇孟机村,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武继英。经营范围包括:硼酸锌生产、销售;钨金销售;钢材、不锈钢制品、铝型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以上经营范围需审批或许可经营的凭审批手续或许可证经营)。该企业目前登记状态为注销。
保证人二:自然人保证人
保证人韩涛、朱红、赵海程、罗钟权。
四、诉讼及执行情况
该债权已诉讼判决并申请执行,目前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四十户 ******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0日,******公司尚欠本金余额156.35万元、利息87.27万元,保证贷款,由******公司、刘军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主债务人情况
借款人******公司成立于2011年9月15日,****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位于**区双杨镇西张村,注册资金1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军。经营范围包括:熔块拌料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该项目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要取得许可后经营)。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
保证人******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3日,****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位于**区双杨镇袁家村西,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袁毅。经营范围包括:轻钢结构制作、安装,非标金属结构制作、安装(以上经营范围需审批或许可经营的,凭审批文件或许可证经营)。
保证人二:自然人保证人
保证人刘军。
五、诉讼及执行情况
该债权已诉讼判决。
第四十一户 ****集团有限公****银行)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0日,****集团有限公****银行)尚欠本金余额2,564.27万元、利息982.40万元,保证、抵押贷款,由**智汇蠕****公司、刘杰、刘琦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物为借款人名下机器设备、****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
二、主债务人情况
****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9月4日,住所地位于**县**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47071U, 法定代表人:刘高峰,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公司经营范围: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广告制作;纸制品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 ****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智汇蠕****公司成立于1976年5月1日,曾用名**省******公司,1993年3月1日更名为现名,住所地**县**镇唐一村章索路3号。注册号:370********8734,法定代表人:张跃成,注册资本:1136.23万元,经营范围:铸铁件、机械加工件、建筑工程机械的制造、销售;建筑工程机械租赁;备案范围内进出口业务。****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保证人二:刘杰,男,出生日期1959年4月10日 ,住所地:**省**市**区。
保证人三:刘琦,男,出生日期1971年5月20日,住所地:**市**县。
四、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1:****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公司车间内,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已纳入破产范围;
抵押物2:****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公司车间内,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一部分抵押物已经灭失,剩余抵押物已纳入破产范围。
五、诉讼执行情况
2016年12月5日,原债权人农行**县支行对主从****委员会提起仲裁,****委员会审理后于2016年12月22日分别做出(2016)淄仲裁字第00662号、(2016)淄仲裁字第00664号仲裁裁决书,现已生效。借****集团有限公司及保证人**智汇蠕****公司、****公司均已经进入破产程序。
第四十二户 ****公司****银行)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0日,****公司****银行)尚欠本金余额1,264.61万元、利息574.18万元,保证、抵押贷款,****集团****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物为借款人名下机器设备。
二、主债务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1年1月7日,住所地位于**县邢家镇府驻地。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2073-6, 法定代表人:刘守信, 注册资本:10200万元,目前实收资本为6200万元,剩余部分将按照相关规定在2019年11月前缴齐。 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PE、PVC、PP-R、PE-RT塑料管材、管件,货物进出口。****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三、保证人情况
保****集团****公司成立于1993年3月,住所地**省**市**县**镇**路60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7590Y,法定代表人:田承海,注册资本:30156.93万元,经营范围:资质许可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四、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安装于****公司厂区内PE管材生产线等35台(套)专用机器设备,已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手续。该抵押物已纳入破产范围。
五、诉讼执行情况
原****银行**县支行于2016年12月5日对主从借款****委员会提起仲裁,****委员会审理后于2016年12月22日作出(2016)淄仲裁字第663号裁决书,已生效。该债权,借款人及保证人均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第四十三户 ****公司****银行)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0日,****公司****银行)尚欠本金余额720.11万元、利息371.76万元,保证、抵押贷款,由******公司、韩吉春、王瑞玉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物为借款人名下土地、房产、沂****公司名下土地、房产。
二、主债务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住所地位于**县徐家庄乡杨庄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319717,法定代表人:韩吉春,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塑料编织品生产及销售。目前,****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成立于2006年4月,住所地**县鲁村镇龙子峪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6490XJ,法定代表人:左效成,注册资本:2178万元(由左效成出资2178万元设立),经营范围:货运站(场)经营;普通货物道路运输;铁精粉加工,铁矿石、钢材、建材、黑色金属、石英石,方解石、长石、**石、日用百货、五金交电销售。
保证人二:韩吉春,男,出生日期1958年01月12日,现住所:**县。
保证人二:王瑞玉,男,出生日期1971年8月21日,住所:**县。
四、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1:****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抵押土地位于**县鲁村镇驻地、泰薛**侧,使用权面积7266.8 ㎡,土地用途为工业,出让终止日期2018年3月2日,土地使用权证号淄国用(2009)第128号。抵押房屋建筑面积为4291.27㎡,面积292.68 ㎡。农行**县支行于2012年10月29日与抵押人签订房地产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抵押债权287.15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号分别为源他项(2012)第143号、**市房他证**县字第10-****0954号。
抵押物2:沂****公司(沂****公司)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抵押土地分别位于鲁村镇西官庄和北徐家村。其中鲁村镇西官庄宗地使用权面积5719.2 ㎡,为商服商业用地,证号为淄国用(2008)第102号;北徐家村宗地使用权面积4278 ㎡,为商服商业用地,证号为淄国用(2008)第100号。位于鲁村镇西官庄村的抵押房产,建筑面积为1509.93 ㎡;徐家庄房屋建筑面积为1347.91 ㎡。**农行于2013年11月28日与抵押人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抵押债权231.12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号分别为源他项(2013)第00161号、源他项(2013)第00162号、**市房他证**县字第10-****1815号、**市房他证**县字第10-****1815号。
五、诉讼执行情况
****银行**县支行于2016年8月4日对主从借****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于2016年8月19日做出(2016)鲁0323民初1753号、(2016)鲁0323民初1754号、(2016)鲁0323民初1755号民事调解书。借款人****公司,****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第四十四户 **市******公司****银行)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0日,**市******公司****银行)尚欠本金余额1,470.00万元、利息384.37万元,保证贷款,由联兴****公司、****公司、胡玉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主债务人情况
借款人**市******公司成立于1993年7月,住所地位于**化工区纬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252071,法定代表人:胡玉信,注册资本:2546.7万元,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糠醇、2-甲基呋喃、γ-丁内酯等;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等。公司登记状态:在业,经核查,该公司主体资格合法存续,不存在吊销、注销等情形。****法院裁定已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联兴****公司成立于2004年2月,住所地**市**区召口乡南金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52906F,法定代表人:任飞,注册资本:2000万元(由****公司出资设立),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炭素制品。
保证人二:****公司成立于1995年7月,住所地******办事处王朱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915172,法定代表人:曲宝瑜,注册资本:1312万元****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312万元设立),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炭素系列产品。****法院裁定已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保证人三:胡玉信,男,生于1962年,住址,**市**区
四、诉讼执行情况
原债权人已向**省****开发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18年3月2日作出案号为(2018)鲁0391民初142号民事判决书,支持借款本金1470万元及相应利息。该户债权中,借款人**市******公司、保证人****公司已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第四十五户 淄****集团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0日,淄****集团有限公司尚欠本金余额3,362.75万元、利息197.42万元(该企业已进入破产程序,破产债权确认本金为3242.48万元,利息120.27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抵押,****公司、郭斯峰、张衍宏、袁义兰、张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由****公司以自有房地产提供抵押。
二、主债务人情况
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08-21,注册地址**省**市**县索镇**路4546号,注册资金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是张继国,主要为生产销售:皮革鞣制加工;皮革制品制造;皮革销售;皮革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食品添加剂销售。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公司始成立于2002-03-19,位于**省**市**县**路4546号,法人代表人张继国,公司注册资本为765.36万美元。主要经营范围:生产加工真皮沙发、沙发套、座椅套、皮汽车座垫、皮衣、皮裤及皮手套、喷胶棉、硬质棉、海绵、沙发角及其他沙发材料。
保证人二:****公司成立于2008-06-24,位于**省**市**县索镇,法人代表人张继国,公司注册资本为4000万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家具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
保证人三:******公司情况同上。
保证人四:张继国,男,汉族,1970年1月4日出生,现住**县建设街。网查张继国担任大桓九宝恩皮革、**市****公司多家企业等法定代表人。
保证人五:罗立芬,女,汉族,1970年9月6日出生,系张继国配偶,现住址同上。
四、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借款人以其名下进口挤水机、进口喷室、磨革机除尘器、进口烘干机等机器设备提供动产抵押,并****管理局办理了动产抵押登记。该抵押物已纳入破产范围。
五、诉讼情况
该户债权业经诉讼确权。
第四十六户 ******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0日,******公司尚欠本金余额500.00万元、利息421.45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抵押物为借款人自有的机器设备。王立美、徐晓燕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主债务人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0年8月,注册地****工业园纬四路与**路路口东500米**,法定代表人王立美,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自然人王立美出资64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4.7%,徐晓燕出资35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3%,货币出资,工商登记未显示该企业出资不到位的情形存在。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精密零部件、冲压模具、塑胶模具、机械用工具加工、销售,焊接,精密模锻,机械加工,设备维修,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要取得许可后经营)。
三、保证人情况
该债权项目的保证人均为自然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徐晓燕为王立美配偶。
四、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借款人所有的慢走丝线切割机、****中心等12套机器设备,已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法有效,已经诉讼确权。
五、诉讼情况
该户债权业经诉讼确权,2014年4月18日,****法院下发(2014)淄商初字第78号民事判决,判令借款人还本付息,保证人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对抵押设备享有优先受偿权。该案现已进入执行程序,目前处于终本状态。
第四十七户 **恒运自动化****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0日,**恒运自动化****公司尚欠本金余额1,999.88万元、利息326.52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抵押物为借款人自有的机器设备。淄****公司、****公司、刘庆运、刘凤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主债务人情况
**恒运自动化****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23日,法定代表人为刘方忠,注册资本为633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99078D。企业地址位于**省**市**县荆家镇起马路12517号,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经营范围包含:机械式停车设备、起重设备、机械配件、低压成套开关设备、钢结构组装房及配套设施制造、安装、改造、维修、销售;钢材销售;机械式停车设备软件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电梯安装、维修。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淄****公司
淄****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30日,法定代表人为刘方忠,注册资本为128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31788D。企业地址位于**省**市**县荆家镇起马路12517号,所属行业为金属制品业,经营范围包含:钢结构、网架、金属屋面的制作、销售、安装。
保证人二:****公司详情请见第二十户主债务人情况。
保证人三:自然人保证人
1、刘庆运,男,汉族,1969年2月20日出生,住**县荆家镇。
2、刘凤英,女,汉族,1969年11月23日出生,系刘庆运配偶。
四、抵押物情况
**恒运自动化****公司以名下自有机器设备一宗提供抵押担保,已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五、诉讼情况
该债权已诉讼确权,****法院作出(2019)鲁0303民初2932号民事判决书:债务人承担还款责任;保证人淄****公司、****公司、刘庆运、刘凤英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后,****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案号(2019)鲁0303执4798号,****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该企业已进入破产程序,我公司已申报债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尚未召开,****公司申报债权进行确认。
第四十八户 **中科****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0日,**中科****公司尚欠借款本金1128.13万元,利息171.40元,该债权由**恒运自动化****公司、刘庆运、刘凤英、******公司(已破产受偿完毕)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由债务人名下的机器设备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由刘庆运名下房产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由刘凤英名下土地使用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二、主债务人情况
**中科****公司成立于2008年4月10日,法定代表人为刘方忠,注册资本为12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95690E 。企业地址位于 **市**县荆家镇起马路12345号,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经营范围包含:生产、销售高纯度聚合氯化铝;货物进出口;环境保护检测;新材料技术、生物技术研发、技术推广服务;聚合硫酸亚铁、矿产品、氧化铝、氢氧化铝、硫酸亚铁、聚合硫酸铁、聚丙烯酰胺、除磷剂 、脱色剂 、矿井专用絮凝剂 、硫酸铝、氨氮去除剂、氯化铁、四水氯化亚铁、无水氯化亚铁、离子交换树脂、聚合氯化铁、聚合氯化铝铁、聚合硫酸铝铁、活性炭、石英砂、缓蚀阻垢剂、反渗透阻垢剂、氯氧化锆销售。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恒运自动化****公司
**恒运自动化****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23日,法定代表人为刘方忠,注册资本为633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99078D。企业地址位于**省**市**县荆家镇起马路12517号,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经营范围包含:机械式停车设备、起重设备、机械配件、低压成套开关设备、钢结构组装房及配套设施制造、安装、改造、维修、销售;钢材销售;机械式停车设备软件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电梯安装、维修。
保证人二:自然人保证人
1、刘庆运,男,汉族,1969年2月20日出生,住**县荆家镇。
2、刘凤英,女,汉族,1969年11月23日出生,系刘庆运配偶。
四、抵押物情况
1、刘庆运以坐落于**市高新区中润华侨城夏威夷风情12号楼二单元八层西户,面积168.68平方米住宅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2、中科天泽以自有机器设备一宗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3、刘凤英(共同权利人刘庆运)以名下坐落于**县起马**侧荆四村地段商住综合性质土地,面积1508.98平方米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五、诉讼情况
该笔债权已诉讼确权,2019年5月30****人民法院作出(2019)鲁0303民初2928号民事判决书:债务人承担还款责任,保证人**恒运自动化****公司、******公司、刘庆运、刘凤英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后,****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案号(2019)鲁0303执4203号,****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该企业已进入破产程序,我公司已申报债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尚未召开,****公司申报债权进行确认。
第四十九户 **金****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0日,**金****公司尚欠本金余额500.00万元、利息536.78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抵押,****公司、郭斯峰、张衍宏、袁义兰、张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由****公司以自有房地产提供抵押。
二、主债务人情况
**金****公司系成立于2008年2****公司,位于**市**区中埠镇中埠村村西2公里,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肖炜。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煤炭销售(许可证有限期至2013年12月21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球团、焦炭、生铁、有色金属、建筑材料销售(以上经营范围需审批或许可经营的凭审批手续或许可证经营),该公司股东邹鹏出资占45%、肖炜出资占55%。
三、保证人情况
1、郭斯峰,男,汉族,住**区中埠镇黄金村。
2、张衍宏,女,汉族,住**区中埠镇黄金村。
3、袁义兰,女,汉族,住**区中埠镇黄金村。
4、张华,男,汉族,住**区中埠镇黄金村。
四、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公司名下位于**市**区周隆路7300号5号楼1706.15平方米商业房产,为**齐鲁CX****广场主楼三层商业房及相对应的689.65平方米土地。抵押已经诉讼确权,抵押合法有效,并首轮查封了抵押房地产。
五、诉讼情况
该户债权业经诉讼确权,2014年5月15****法院作出(2014)淄商初字第94号判决书,判令借款人还本付息,保证人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对抵押房地产有优先受偿权。该案现已进入执行程序,目前处于终本状态。
处置方式:上述债权可单户、组包、整包以债务减免、协议转让、拍卖、****交易所挂牌或其他处置方式进行处置。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机构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等受限制的受让主体,与本次不良债权转****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存在任何直系亲属关系的除外)。
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4月25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有效。
**意向:****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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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高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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