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开遴选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公告
为更好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根据《****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高质量做好2022年职业技能培训和技工教育工作大力培养技能人才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3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遴选5家社会信誉度高、教学质量好、培训后就业率高的定点培训机构承担我市2022-2024年度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以促进就业为目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按照控制数量、严格条件、择优认定的原则采取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遴选。
二、遴选条件
所有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应满足以下条件:
1.属于2021年-2022年我省人社部门确定的培训工种(项目)目录且年审合格,培训工种专业设置齐全,专业设置适应我市经济建设和就业的需要;
2.规章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办学质量和诚信等级良好;
3.具备有稳定、可靠的经费保证;
4.具备稳定的就业渠道,有较好的就业推荐和职业介绍能力;
自觉接受****的监督和管理,遵守省、州、市技能培训的相关规定开展培训工作,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违规记录;
在**市内有标准办公场地等设施条****学校,具有满足开展培训所需的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等,具体标准参照《****学校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州外培训机构必须到**南州人社局备案,并提供备案资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报名遴选:
1.不严格执行培训纪律和要求,不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和管理的,对培训过程中存在问题未按的相关部门要求落实整改的;
2.因违法违纪受相关部门查处的;
3.将培训项目委托、转包至其他机构和个人的,或者挂靠其他培训机构和进行**办学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的;
5.州外培训机构未到**南州人社部门备案的;
6.无故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
7.2021年确定为**市定点培训机构,未到**市开展培训工作的;
8.培训机构法人或实际负责人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存在个人征信问题的;
9.发生重**全责任事故、教育事故和其他重大事件的。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5月7日-5月1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受理。
3.报名地址:****二楼就业局
联系人:吴美;咨询电话:0859-****200;监督电话:0859-****339。
4.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市2022-2024年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遴选申请表》
(2)培训资质资料
①经年检合格的有效证件,办学许可证,营利性培训机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非营利性培训机构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②法人证书或法人身份证明,培训机构法人或实际负责人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个人征信材料;
③省、州、县人社部门批复成立的培训机构文件及培训工种批复文件;
④遴选承诺书(州外培训机构需到**南州人社局备案);
⑤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人本人参加报名的,需提交经法人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学条件资料
①教学设备设施:教学场地租用合同或产权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有培训教室、实训场地,并提供办学、办公场地照片及实训设施设备清单及照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培训师资:在职工作人员、专职(兼职)教师花名册(含专职校长和配备人员的学历证明,专职教师提供社保缴费凭证、劳动合同,有效职业资格证书,有效专业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③专业设置:培训工种符合我市培训品牌建设和经济发展需求。
(4)机构管理资料
①学校规章制度。提供学校开展培训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②具备财务管理专职人员,专职资料档案管理人员,招生宣传组织人员和就业服务人员等相关材料。
提供2021年培训成果证明材料
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请携带原件(现场核查),复印件****学校公章,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及审核人姓名),编辑封面、目录、页码规范装订。
(二)资格初审。市人社局按照参选条件审核参选培训机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单位基本情况,签署资格审查意见。
(三)实地评估。资格初审合格后,市人社局组成评审组,对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培训机构进行现场评定。评审组根据资格初审、现场评估、查阅资料,按照统筹兼顾、合理布局、优化**的原则,提出我市定点培训机构建议名单。
(四)确定入围机构并公示。根据资格初审、实地评估及兼顾全市培训工作需求实际,评定出拟入选培训机构名单,并将结果在**市政务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签订培训协议。公示期满结束后,根据公开遴选结果及公示情况,最终入围的定点培训机构与****签订委托培训协议,期限为三年。对协议期间存在严重违纪或培训质量和培训信誉较差的培训机构予以清退,并按照“退一补一”的原则,对定点培训机构进行补选。
附件1:**市202年-2024年定点培训机构遴选报名表.xlsx
附件2:**市202年-2024年定点培训机构承诺书.doc
附件3: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学校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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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