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市2022年老旧小区系统化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2022年老旧小区系统化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市******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汇龙镇紫薇一村 2.1.2建设规模:改造面积约6.13万平方米,具体以现场确定为准。 2.1.3本次招标项目估算投资:约6136万元。 2.1.4工期要求:150日历天,计划2022年6月开工,2022年11月竣工。 2.1.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 一 个标段: 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老旧小区系统化改造工程,包括①主体改造:屋面、光伏发电支座、外墙真石漆、拆防盗窗、楼道出新;②基础设施建设:道路改造、雨污水分流、停车位、充电棚、强、弱电管线入地、供水、路灯;③环境质量提升:绿化(采购种植养护除外)、小游园、休闲、健身设施、集中式垃圾房;④安防设施:门头、门房、道闸、单元门禁系统、围墙、智慧小区、音柱、led显示屏;⑤适老设施:**老年活动用房、新增无障碍设施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近三年来(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并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价4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老小区改造工程业绩。 3.4其它要求: 近2年内(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2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1年内(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1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3个月内(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3个月),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与涉黑涉恶行为承诺函: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与涉黑涉恶行为,投标单位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与涉黑涉恶行为承诺函》。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各投标人必须于 2022年 5 月 25 日 9 时 00 分以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简称:鸿雁3.0系统) 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为人民币250元,不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 ggzyjy.****.cn/)”;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2 年 5 月 25 日 9 时 00 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定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评定分离,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 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根据《****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5)根据启住**监〔2022〕3号 “关于近期节后复工建筑工地疫情防控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3家企业(江****公司、******公司、******公司)近一年内拒绝其投标。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市******公司 | 招标代理:**** | 地址:**市公园中路842号、 **市林洋路1099号 | 地址:**市人民西路1188号 (中邦金座七层) | 联系人:黄险峰、严冬俊 | 联系人:龚燕 | 电 话:0513-****7615、0513-****4008 | 电 话:0513-****8189 | **** **市******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2022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