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第二次
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编号:榕自然让〔2022﹞02号
****、**2022拍-3号、**2022滨拍-4号等19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事宜,****人民政府、****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等(见附表1)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
1.住宅用途宗地(宗地2022-18号至29号、宗地2022-34号):中华人民**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可参加竞买,但存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者除外。同一申请****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住宅地块的竞买。
申请人在申请竞买时,应提供不存在上述情形的书面承诺。竞得人隐瞒事实出具承诺的,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人解除合同并收回已出让土地,定金不予返还。
2.非住宅地块(宗地2022-30号至33号):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存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者除外。宗地2022-30号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出让方式
本次拍卖出让宗地采取电子交易系统网络报名现场拍卖模式。
1.宗地2022-18号至29号、宗地2022-34号采用“限地价、竞首期付款比例、摇号”方式拍卖出让。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价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价后,不再接受更高报价,有其他竞买人愿意接受该最高限制地价,则竞买方式转为竞首期付款比例(即自地块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缴付出让价款的比例),以最高限制价格时的50%比例(含竞买保证金)起拍,竞拍增幅为5%,竞拍上限为100%。首期付款比例达到100%时,摇号确定竞得人。
2.宗地2022-30号至33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拍卖出让。
(四)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
竞买申请人可于 2022年5月13日09时至2022年5月23日17时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https://fzsggzyjyfwzx.cn/FZ)网络报名,并按照要求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承诺函、购地资金来源等相关申请文件(建议竞买申请人在竞买申请截止前2天上传申请文件,预留审核、补件时间,在竞买申请截止后,竞买申请人无法再补交材料,材料审核不通过的,将无法参与竞买)。竞买申请审核通过后,由电子交易系统为每个竞买人随机自动生成不同的竞买保证金子账号(人民币),申请人按照要求足额缴****银行保证金系统到账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缴款竞买保证金时间适当提前),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22年5月25日16时前汇至上述自动生成的竞买保证金子账号(人民币)。
拍卖时间及地点:2022年5月27日上午9:00,****中心三层交易大厅举行。
(五)给付成交地价款方式
1.付款期限:分二期付款,分别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150日内按50%、50%比例支付;宗地2022-18号至29号、宗地2022-34号按竞拍结果确定缴交比例。
2.竞买保证金充抵成交土地价款。
3.跨境人民币及美元****银行账户为:
(1)跨境人民币账户(境外划入人民币保证金专用)
账户名称:****
账号: 416****71246
开户银行:****公司****分行
SWIFT CODE:BKCHCNBJ73E
或大额人行支付行号:104****10002
(2)美元账户(境内划入美元保证金专用)
账户名称:****
账号:416****50425
开户银行:****公司****分行
(3)美元账户(境外划入美元保证金专用)
账户名称:****
账号:416****50378
开户银行:****公司****分行
SWIFT CODE:BKCHCNBJ73E
拟用美元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意向竞买人须****服务中心****银行****公司****分行三方签订托管结算协议后方可参加竞买。竞买人以美元支付保证金的,其缴纳的保证金****银行当天公布的汇率换算。
境外划入人民币保证金或拟用美元缴纳保证金的拍卖申请人,其竞买保证金须于2022年5月23日16时前汇至指定的账户。
(六)竞买报名要求
1.竞买申请人参加现场拍卖时,只能参与其所缴交竞买保证金对应数额宗地的竞买,若未竞得该地块,则该竞买保证金不能转为其它地块的竞买保证金。
2.竞买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应提交该竞买****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募集、发行债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竞买申请人为房地产企业的,还应提交无拖欠工程款的承诺书。如竞得人虚假提供或隐瞒事实出具上述承诺函的,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土地,定金不予返还。
3.住宅用地购地资金审查
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竞买企业在竞买申请时应说明购地资金来源、提供相应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出让后,受让人自行委****事务所对其购地资金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报告。市自然**和规划部门**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事务所对企业提供的审计报告进行复核。经审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已出让土地,定金不予返还。
(七)其它事项
1.本次土地出让现场交易工作由****具体组织实施。出让活动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报价。
2.宗地开发建设及商品房销售要求
宗地2022-18号商品住宅销售指导均价为45000元/平方米;鼓励建设“立体生态住宅”,建设“立体生态住宅”部分应满足以下要求:****花园、开敞式公共平台的用途,业****公司相关责任纳入房屋销售合同和物业管理合同,明确业主后期管理和维护义务,并取得业主承诺,严禁业主私自改变用途,****花园和开敞式公共平台。****公司****花园和开敞式公共平台的后期管理,劝导业主按照规范使用,保障立体生态住宅项目正常运行,对违规行为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公司****政府监管。
宗地2022-19号商品住宅销售指导均价为31000元/平方米;地块西南角沿金榕南路建设2栋商贸楼(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及120个地下停车位,****人民政府指定单位。****商贸楼及地下停车位由受让人按3800元/平方米**成本****人民政府指定单位,地下停车位面积按平均35平方米/个计算。
宗地2022-20号、21号商品住宅销售指导均价为42000元/平方米。
宗地2022-22号商品住宅销售指导均价为29500元/平方米;****商贸楼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政府指定单位按照5597元/平方米回购,回购商贸楼配套地下车位的,回购价格按照土地成交时点市场评估价下浮10%确定;须建设建筑面积不低于1300****服务中心(含长者食堂)1处,****政府指定单位按照6825元/平方米回购。
宗地2022-23号商品住宅销售指导均价为29500元/平方米;****商贸楼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政府指定单位按照5597元/平方米回购;回购商贸楼配套地下车位的,回购价格按照土地成交时点市场评估价下浮10%确定。
宗地2022-24号商品住宅销售指导均价为35000元/平方米。
宗地2022-25号商品住宅销售指导均价为45000元/平方米;保留市政设施用房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须****人民政府指定单位。
宗地2022-26号商品住宅销售指导均价为45000元/平方米。
宗地2022-27号商品住宅销售指导均价为26000元/平方米;须配**置型商品房59575平方米,销售均价为14178元/平方米,****中心回购;须建设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服务中心1处,****政府指定单位按照6164元/平方米回购;须建设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的****中心(含长者食堂)1处,****政府指定单位按照5511元/平方米回购;须建设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自持社会租赁住房。
宗地2022-28号商品住宅销售指导均价为38000元/平方米;须配**置型商品房34755平方米,销售均价为19700元/平方米,****中心回购;须建设建筑面积不低于1300****服务中心(含长者食堂)1处,****政府指定单位按照10070元/平方米回购;须建设建筑面积3700平方米商业建筑,****政府指定单位按照成交楼面价+**成本3800元/平方米+5%利润回购。
宗地2022-29号建设自持社会租赁住房,****房管局确认后方可实施。
宗地2022-30号由竞得人全部自持经营,不得分割转让;地块涉及1株二级保护古榕树[编号:闽A00631(**)],应原址保护,并满足《**市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具体古树保护****中心意见。
宗地2022-31号须建设建筑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由**村按照成交楼面地价+**成本(3800元/平方米)+5%的利润回购;若该地块竞得人与东侧相邻地块土地使用权人相同,则该地块与东侧相邻地块可统筹开发。
宗地2022-33号须建设建筑面积6325平方米办公楼,****政府指定单位按照成交楼面地价+**成本(3800元/平方米)+5%的利润回购,需回购地下车位的,回购价格按照土地成交时点市场评估价确定;须建设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办公楼,由后坂村按照成交楼面地价+**成本(3800元/平方米)+5%的利润回购,需回购地下车位的,回购价格按照土地成交时点市场评估价确定;须建设建筑面积2000****社区****中心(含长者食堂)1处,****政府指定单位按照5975元/平方米回购。除上述回购面积外,剩余建筑面积(约7800平方米,其中商业面积不超过2000平方米)及车位,****政府指定单位回购,具体回购面积及车位数量由**区统筹落实,回购单价按以下原则确定:村集体利用****商贸楼,回购单价按照5597元/平方米确定,商贸楼配套地下车位回购价格按照土地成交时点市场评估价下浮10%确定;****政府、****中心和盖山人民法庭回购的超出确权所需安置部分,按照土地拍卖成交时点的市场评估价格作为其购买价格。该项目配建的停车位,****政府统筹处置。
宗地2022-34号商品住宅销售指导均价为38000元/平方米。
安置型商品房、社会租赁住房地块竞得人****房管局对接,明确安置型商品房、社会租赁住房户型比例、建设等具体要求。
3.****政府有权对商品住宅的预售及销售价格进行限制,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时应出具接受上述要求的承诺函。
4.宗地2022-18号至29号、宗地2022-34号商品房销售价格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住宅项目底价成交的,商品房备案均价原则按照商品房销售指导价确定;出让价款每增加1%,备案均价按商品房销售指导价上浮0.3%确定,最高上浮幅度不得超过4.5%。
5.安置型商品房建设按《安置型商品房项目建设及回购款拨付工作流程》(榕自然综〔2019〕1306号)执行。安置型商品房购房款分三期向受让人拨付:第一期,主体结构封顶后支付购房款的40%;第二期,项目竣工备案后支付购房款的30%;第三期,项目办理产权总登、被征收人与受让人签订购房合同、完成征收补偿费用二次结算并交房后支付购房款的30%。项目办理总登后一年内仍未对接的安置****发展中心统一购买。
6.交地时间: 宗地2022-19号、22号、23号竞得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即可进场,缴清第一期土地款后按照“净地”标准交地,其余地块自竞得人缴清出让价款后15日内,按照“净地”标准交地。
开工时间:宗地2022-30号交地后12个月内开工。其余宗地开工时间按建筑高度确定:建筑高度100米以下(含100米)的,交地后9个月内开工,建筑高度100米以上的超高层项目,交地后12个月内开工。
竣工时间:开工后三年内竣工(超高层项目建设工期,以市建设局核定为准)。
安置型商品房项目(宗地2022-27号、28号)允许竞得人缴清第一期土地价款后,先行办理相关建审手续,“两站”在施工图审查后介入。
7.社会租赁住房的设计、套型、建设、装修及经营管理按照《关于国有用地**(配建)租赁住房工作导则》《关于**租赁住房项目规划设计工作导则》及《****办公厅关于印发**市落实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9]134号)、《关于国有用地**(配建)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完善租赁住房项目规划设计工作导则》(榕房[2021]67号)执行,具体建筑方案****房管局、****规划局确认实施。
8.本次出让项目绿色建筑标准应符合《**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要求,具体建设标准、监督检查和查验等事项由建设主管部门予以落实。
宗地2022-18号应符合绿色建筑标准,100%全装修;宗地2022-19号建设应符合绿色建筑标准,全装修比例应达到60%以上;其余商品住房项目鼓励进行装修。
9.受让人同意受让宗地所建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产权归属作如下约定:物业管理用房、门卫收发室、垃圾集散间、快递服务用房等公用设施的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小学、幼儿园、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站、****中心、****服务站、文体活动站、社区居委会、****中心及其它公共服务设施(另有约定除外)产权须无****政府相关单位;配建的邮政设施产权****管理局。
10.竞得人企业不在宗地所辖区内,竞****政府****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竞得人应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公司注册登记并签订补充合同。
11.出让土地成交价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地上物(含人员)的征**置费用、地段差价及土地出让业****政府的土地收益,不含土地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竞得人按照税法及有关规定自行申报缴纳。
12.竞得人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有关规定向省、市、区有关部门申请立项(或增资、增项)及办理企业的营业执照,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及房地产开发等有关手续。
13.竞买申请人应提前到**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账号注册(若是联合竞买的,各方均需注册账号),详细使用说明可到“**市公共**交易网(https://fzsggzyjyfwzx.cn)”--下载中心下载“土地系统操作流程说明”查阅,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所有竞买意向者可于2022年5月13日09时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注册账号,下载出让文件。本次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联系电话:1.****
0591-****1665、****9368、****7376(规划方面)
2.****
0591—****9715
3.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0591-****6027、152****7201、153****1750
网址:http://zygh.****.cn
http://fzsggzyjyfwzx.cn
二、**2022拍-3号、**2022滨拍-4号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