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拉根村乡村**示范引领村建设工程二次项目(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县拉根村乡村**示范引领村建设工程已由****委员会以八发改发[2021]17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援藏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人行道及路灯建设、村庄路面提升、G318沿线景观提升、环卫设施布局规划及配套、****中心、居民及农家庭院整治提升、拉根乡沿线夜景提升、村民体育休闲活动场地提升改造、临时停车场设置、商业网点规划及布置、拉根乡展示、宣传的标牌、青稞田栈道与滨水栈道、****猪场连接道路硬化和亮化工程、物流沿路边场地平整与环境整治、物流园入口门牌、视频监控系统(平**村)、一座处理量为200立方米/d****处理厂、污水、给水、强弱电管网建设等。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2.3、建设地点:**市**县拉根乡 2.4、计划工期:9个月 2.5、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类似高原施工市政公用工程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贰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5 月 6日至2022年 5 月 11 日,在**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通过**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登录,网址: ggzy.****.cn)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2022年 5 月6日至2022年5月11日,在**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通过**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登录,网址: ggzy.****.cn)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5月27日10时00分,地点****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通过**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登录,网址: ggzy.****.cn)、****交易中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8.2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8.3本项目已按2018年5月1日“营改 增”相关规定执行,各投标人应按现行相关规定认真核算各自成本,一旦中标,此价格将作为中标价不做任何调整。根据《******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调整**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8.4根据******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修订《**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藏建市管【2022】187****大学生不做资格评审要求和根据关于《废止建设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的通知》(藏建市管【2022】160号)文件的通知执行。8.5本项目执行藏公共**专班[2021]20号文件要求,自2021年9月20日起,凡在我公共**交易平台各类电子系统进行交易的项目,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均免费提供,不再收费。8.6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建市函[2021]4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或保单的方式提交。 8.7根据《****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藏政办 〔2017〕148号)等相关内容:1.本项目必须落实用工实名制;2.本项目民工工资必须实行分账管理;3.本项目****银行设立民工工资专户;4.本项目农民****银行代发。8.8根据******建设厅2020年5月6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招投标有关方式及相关要求的通知》(藏建招〔2020〕58号)文件的规定,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相关规定,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8.9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2020]56号)文件的规定要求。 8.10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 [2020]89号)文件的规定要求。 8.11投标单位开标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备查。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县白玛**01号 邮 编:854000 联 系 人:刘鹏 电 话:139****460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花园13号201室 邮 编:854000 联 系 人:王伟 电 话:133****5888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