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分局办公楼三楼东侧办公用房招租(5年)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年05月09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年05 月13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或终止挂牌 | ||||||||
标的 概况 | 标的坐落 | **市**大道162****分局办公楼三楼 | |||||||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办公用房 | 所在层数 | 三楼 | |||||
租赁面积 | 193㎡ | 租赁期限 | 5年 | ||||||
租金支付方式 | 以6个月或12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租金(6个月或12个月租金);往后当个计费周期结束前20个工作日内交纳下一周期租金 | 租金递增方式 |
前三年租金不变,自第4 年起逐年递增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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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期限 | 装修期免租期拟定2个月,具体执行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整,但装修期免租期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 | 履约保证金 |
成交后由租赁双方自行在《租赁合同》中另行约定 | ||||||
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空置 | 是否存在原承租人优先承租权 | 否 | |||||
是否设立居住权 | 否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委员会****分局办公楼位于**市**大道162号。处于**市凯美建材市场对面,人员流动量较大。附近有公交站、银行、市场、医院、酒店、住宅小区等,地理位置优势明显,外部公共设施较为完善。办公楼主楼共7层,****停车场可停放30多辆小车。 | ||||||||
其他情况 | 1. 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人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3.标的已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产权清晰。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 | ||||||||
租金底价 | 69500元/年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 住所:**市**大道162号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作为出租人,向****(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中国****分局关于申请部分办公用房对外出租的请示》(百银保监字〔2022〕8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办公室****分局办公用房出租事项的批复》(桂银保监办复〔2022〕2号) | ||||||||
特别 告知 | 1.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的网络竞价须知(附件3)等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网络竞价须知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有权处置保证金已作为违约方的违约金。 2.标的产权证****交易所查阅。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附件5)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缴齐首期租金(6个月或 12 个月租金,具体由交易双方自行在《租赁合同》中确定)、履约保证金(成交后由租赁双方自行在《租赁合同》中另行约定),后续租金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采取先付租金后使用的方式,租金按年或者半年为一个计费周期支付(物业管理费按有关规定缴交;之后承租方须在当个计费周期结束前20个工作日内将下个计费周期的租金转账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先交租金后使用。出租方负责开具合法租赁发票给乙方作为付款凭据。 出租人指定的收款账户: 户 名:**** 账 号:211********19505826 开户行:工商银行**市**支行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人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人必须与出租方无债务纠纷或欠款行为。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1.成交签约:竞价成交后,承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地点: ****市 2.交割时限: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到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3.交割条件:承租人凭首期租金、履约****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人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承租期间如承租人未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人将履约保证金(已缴纳的前提下)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2.标的用途:出租标的不得经营违禁品、危险品以及从事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意向承租人选择合法的经营内容,依法合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装修期免租期拟定2个月,具体执行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整,但装修期免租期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免租装修期内承租人无需交纳租金,但仍需承担物业费、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承租办公用房的水费、电费,按独立安装的水表、电表用量进行计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若无法独立安装水表、电表的,由出租、承租双方协商具体分摊方式。 4.承租办公用房的配套设备设施由承租方负责管理和维护维修。在租赁期内,承租人为该承租办公用房的实际管理人,办公用房内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承租人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5.相关物品、设备、设施处置,当前所有物品一次性移交给承租方保管,移交前双方共同清点,清单明细表由承租方出具接收清单,承担保管责任。对有关物品进行处置,须经出租方同意。 6.配套设备设施的升级改造,资产权属,双方协商约定。 7.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租人请务必遵照1受让申请书.docx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邓经理 0771-****027 | |||||||
报名咨询 | 罗经理 0771-****208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内 | ||||||||
单位地址 |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凯旋路15****中心5号楼 | ||||||||
其 他 | / | ||||||||
特别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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