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西路改造提升工程已由**市****委员会以淮发改投资【2022】 32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东西路改造及城市道路建设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区**。 2.1.2建设规模: (一)**东西路 **东西路改造提升工程西起**北路平交路口,****北路分离式立交,全长约5.0Km,规划红线宽度40m。横向改造范围不限于规划红线内,包括两侧既有建筑界面之间的所有城市空间,改造宽度34m-70m。沿线所有交叉口和出入口同步改造,其中节点游园面积约40000平方米。具体改造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管线工程、水环境治理工程、地面杆线入地工程、施工影响及相关管线单位要求需要同步改造或增容管线工程、道路景观绿化及游园景观绿化工程、智慧照明工程、智慧交通、城市家具和智慧城市设施等。 (二)其他城市道路 (1****花园周边配套道路: ①正光路(长江东路-**路)长约470米、宽18****车行道宽12m); ②漓江路(淮海北路-**路)长约700米、宽18****车行道宽12m); ③兴商路(**路-漓江路)长约210米、宽18****车行道宽12m)。 (2)**观淮府周边配套道路: ①**路(**路-**北路)长约450米、宽18****车行道宽12m); ②**路(**路-**路)长约200米、宽12****车行道宽7m)。 (3****广场周边配套道路: ①香江路(翔宇北道-**路)长约500米、宽25****车行道宽15m); ②**路(淮**路-现状路)长约450米、宽25****车行道宽15m)。 (4)**盐**滨河路及规划五路: ①盐**滨河路(现状路-翔宇北道)长约1037米、宽10****车行道宽7m); ②规划五路(**东路-盐**滨河路)长约284米、宽18****车行道宽14m)。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城市家具和智慧城市设施等相关智能化等。 (三)城市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项目建设地址:纬六路(纬六路下穿新长铁路通道-淮**路段),**路(**路-新长铁路),珠江路(**北路-翔宇北道下穿铁路通道),淮**路下穿新长铁路通道(****泵站-崔大泓段)。具体改造内容:拟改造管道共计8275米,配套建设检查井、道路修复、****泵站改造等相关附属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人民币39648.00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598万元(其中**东西路工程:485.00万元;其他城市道路和城市污水管网改造工程:113.00万元。);工程施工费用最高投标限价38050.00万元(其中电力杆线和弱电杆线入地费用2770万元);1000万(暂列金额);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竣工图编制费等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设计工期要求: 20 日历天;施工工期要求: 160 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 (2)物资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施、材料设备等)产品质量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3)施工质量标准:合格,其中绿化二级养护两年。 2.2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包括但不限于:**东西路改造等,原路面路基拆除、路基路面工程、桥涵、路灯、绿化、雨污水管网、智慧交通、智慧停车场、城市家具等工程(详见设计任务书),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设计驻场技术服务与指导,以及图纸中全部工程的施工和相关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直至交付使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具有以下①、②和③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具有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及风景园林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者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及风景园林设计专项甲级资质;③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如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职工)正式职工,并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含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中华人民****建设部),有效的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企业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 (4)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9年4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总造价2.4亿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需提供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①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②业绩的计算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③投标人须将以上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诚信库中并以链接方式编入投标文件中,且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系统中未按要求链接或未提供扫描件或系统中提供扫描件不全或扫描件模糊不清的不予认可); (2)施工业绩:自2019年4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总造价2.4亿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需提供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①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②业绩的计算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③投标人须将以上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诚信库中并以链接方式编入投标文件中,且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系统中未按要求链接或未提供扫描件或系统中提供扫描件不全或扫描件模糊不清的不予认可); (3)设计业绩:自2019年4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总投资额或**费2.4亿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需提供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委托合同和图纸审查合格证明,三者缺一不可(①业绩的计算日期以设计合同为准。②投标人须将以上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诚信库中并以链接方式编入投标文件中,且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系统中未按要求链接或未提供扫描件或系统中提供扫描件不全或扫描件模糊不清的不予认可); (4)监理业绩:自2019年4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4亿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需提供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①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②业绩的计算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③投标人须将以上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诚信库中并以链接方式编入投标文件中,且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系统中未按要求链接或未提供扫描件或系统中提供扫描件不全或扫描件模糊不清的不予认可);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必须是本次投标人所承接的工程,否则不予认可。 3.3.2投标人业绩须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9年4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总造价25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上跨或下穿轨道交通或铁路(地铁除外)。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需提供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①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②业绩的计算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③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需体现上跨或下穿轨道交通或铁路的内容,若上述材料未体现,需提供能体现上跨或下穿轨道交通或铁路内容的图纸(至少包括平面图)及所属建设单位的业绩证明,建设单位证明必须由建设单位盖章,否则不予认可;④投标人须将以上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诚信库中并以链接方式编入投标文件中,且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系统中未按要求链接或未提供扫描件或系统中提供扫描件不全或扫描件模糊不清的不予认可); (2)施工业绩:自2019年4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总造价25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业绩,需上跨或下穿轨道交通或铁路(地铁除外)。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需提供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①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②业绩的计算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③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需体现上跨或下穿轨道交通或铁路的内容,若上述材料未体现,需提供能体现上跨或下穿轨道交通或铁路内容的图纸(至少包括平面图)及所属建设单位的业绩证明,建设单位证明必须由建设单位盖章,否则不予认可;④投标人须将以上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诚信库中并以链接方式编入投标文件中,且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系统中未按要求链接或未提供扫描件或系统中提供扫描件不全或扫描件模糊不清的不予认可); (3)设计业绩:自2019年4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总投资额或**费25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的设计业绩,需上跨或下穿轨道交通或铁路(地铁除外)。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需提供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委托合同和图纸审查合格证明,三者缺一不可(①业绩的计算日期以设计合同为准。②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需体现上跨或下穿轨道交通或铁路的内容,若上述材料未体现,需提供能体现上跨或下穿轨道交通或铁路内容的图纸(至少包括平面图)及所属建设单位的业绩证明,建设单位证明必须由建设单位盖章,否则不予认可;③投标人须将以上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诚信库中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并以链接方式编入投标文件中,系统中未按要求链接或未提供扫描件或系统中提供扫描件不全或扫描件模糊不清的不予认可); 注:①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必须是本次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所承接的工程,否则不予认可。 ②资格评审时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和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可以重复。 R自2020年5月 7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R自2021年5月7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自2022年2月7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4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委托代理人(如有)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投标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出具的2021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 6 个月(含)以上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7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投标时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出具的2021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 6 个月(含)以上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在资格审查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委员会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信用**”、“信用**”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评定分离法 ,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预审文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 2022 年 5 月 9 日至 2022 年 5 月 13 日; 6.2获取方式: 申请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市公共**交易网 -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投标人)。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 年 5 月 19 日 9 时 00 分。 7.2逾期上传或未上传至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投标人不需要到资格预审现场,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投标登记预留电话须保持畅通。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 、**市公共**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花园商业广场A栋(北楼)城建大厦 地 址:****广场2号楼3楼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 系 人: 朱先生 电 话: 0517-****7908 电 话: 0517-****7722 2022 年 5 月 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