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略)
本出租方(无为市石涧镇(略))拟公开出租无为市石涧镇福路社区原福路米厂房屋及附属设施,现委托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披露产权出租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略)止或限制的情形;
2、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产权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经营、行业、(略)
4、我方所提交的《无为市石涧镇福路社区原福路米厂房屋及附属设施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略)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略)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房屋租赁合同》签署后,我方承诺按照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略)易服务费用;
8、对承租本次(略),我方承诺已履行了通知及征询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权利人。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略),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出租标的简况
(一)标的名称:无为市石涧镇福路社区原福路米厂房屋及附属设施。(标的编号:68FCZZ(略))
(二)标的基本情况:
1、坐落:(略)
2、房屋建筑面积:(略)
3、附属设施:破碎机1套(能运行生产),精米加工机1套(能运行生产),漂白机1台,提升机1台,磅秤2把,13(略),套筒扳手1套。
4、状态:(略)
5、其他情况:通水、通电;本次出租标的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不动产权证,无建设(略)。
(三)租赁期限:
4年。如原(略),则租赁期限自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算起;如非原承租方竞得,则租赁期限自实际移交日计算,具体移交日以出租方通知为准,最迟不超过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
(四)经营业态:意向竞租方的经营业态应符合便民服务要求,并禁止经营危险品、易燃易爆品、油烟、噪音污染及其他有违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业。
(五)特别提示:
1、本次出租(略),则自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由出租方负责原承租方的撤离清场工作。原承租方可能会处置或带走出租标的内的相关装修、装饰物(含可移动的设施、设备),承租方须待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完毕后,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出租方按(略)。
2、(略),在同(略),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优先权的行使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1)享有优先权的意向竞租方如欲行使优先权,不论出租(略),必须在交易前先按照本公告及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相关要求办理报名(略)
(2)如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其他意向竞租方报价为最新价时,享有优先权的意向竞租方如欲行使优先权,应在规定的应价时间内,在网络竞价系统中行使优先权,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权。相同级别的(略),按时(略),即其中一优先权人在某一价格先行使优先权后,其他人在该价格不能再行使优先权。
3、本次出租标的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不动产权证,无建设工程消防(略)(关于此情况,请意向竞租方自(略))。
4、意(略),须在报名时向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提交申请,由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与出租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由其自行查勘现场。
三、出租方
无为市石涧镇福路社区居民委员会。
四、出租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一)(略)无为市石涧镇福路社区居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经村民代表大会一致意见,同意将无为市石涧镇福路社区原福路米厂房屋及附属设施对外出租。
(二)2021年12月17日,无为市石涧镇福路社区居民委员会向无为(略)
(三)2022年2月15日,无为市石涧镇人民政府以《关于同意福路社区米厂出租的批复》(石政〔202(略))批准无为市石涧镇(略)设施对外出租。
五、出租底价作价依据
经无为市石涧镇福路社区村民代表大会及无为市石涧镇人民政府同意,确定无为市石涧镇福路社区原福路米厂房屋及附属设施4年期租金底价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六、交易条件(略)
(一)交易条件
1、4年期租金挂牌价格(出租底价):(略)
2、租金支付方式及要求
(1)自《房(略) 承租方一次性付清出租标的全部租金,由承租方付至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自《房屋租赁(略),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略))自动转为承租方支付《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金的一部分。
3、与标的出租的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竞租方承诺:已现场查勘了出租标的,已全面了解并知悉出租标的水、电、权证、消防、周边环境、面积、结构、质量、外观、装修等情况,且无异议,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2)意向竞租方承诺:对“出租标的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不动产权证,无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等资料”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由此产生的相关经济、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无关,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追究出租方、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的经济、法律责任。
(3)意向竞租方承诺: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如原承租方竞得,则视同其已撤离清场)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凭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承租(略)(或视同办理完毕标的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出租标的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略),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无关。
(4)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列示的面积存在差异时,不调整租金。
(5)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时,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如对外立面改造、增扩设施、改造墙体等必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6)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略),须自行依法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投入使用、营业前应依法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7)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投入使用、经营前,自行办理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费用自行承担。
(8)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利用房屋存放危险物品,不得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及非法使用出租标的;不对外转租或以转包、借用、联营等名义转让使用权,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无偿收回出租标的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9)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标的的日常维护、维修;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安全使用水、电等,并按时交纳水、电、物业等各项费用,自行承担逾期交纳的法律责任。
(10)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应保持出租标的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合同》所列的装修、设施和设备等的完好及可使用状态,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义务而导致房屋毁损、灭失的、造成出租方或/和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承租方应承担(略)。
(11)意向竞租方承诺:《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承租方在10个工作日内腾空出租标的,对出租标的、出租方交付的设施、设备等均应完整完好交回,承租方新添置(略),对在承租期间(略)。承租方逾期交回的,以日租金的双倍标准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并支付占有使用费。
(12)意向竞租方承诺:如遇政府或出(略),需要收回出租标的,出租方提前3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且不要求补偿,承租方已缴纳租金,按实际租用天数计算,多余部分退还承租方。
(13)意向竞租方承诺:因不可抗力因素,市政规划拆迁,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政府需要、收回或拆除、改造的,由不可抗力发生之日或拆迁许可证生效之日或通知收回之日,《房屋租赁合同》即立即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承租方已缴纳租金,按实(略),多余部分退还承租方。
(14)意向(略):承租方同意按不低于出租底价对出租标的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承租方接受出租底价,并以出租底价作为报价。
(15)意向(略):对拟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样本)已全面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二)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竞租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内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七、交易信息
(一)公告期
自(略)
(二)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按(5)个工作日为一(略)(延长周期内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该延长周期结束,本项目公告期结束),最多延长(5)个周期。
(三)报名时间
自(略)如公告期延长,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
(四)交易保证金(略)
1、交易保证金的金额:(略)
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意向竞租方应于报名截止日(如公告期延长,报名截止日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的16:30前,将交易保证金全额支付到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否则视同意向竞租方自动放弃对标的的竞租,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3、交易保证金处理:
(1)意向竞租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出租方或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有权扣除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支付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
a.公告期间,在出租方设定(略),意向竞租方已提出有效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b.公告期结束,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该意向竞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的。
c.公告期结束,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时,所有意向竞租方均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或参加后续竞价程序但均未报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流标的。
d.竞价结束后,意向竞租(略)。
e.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相关要求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2)意向竞租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出租方(略),意向竞租方按要求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意向竞租方未按《房屋租赁合同》要求履约并且《房屋租赁合同》中有该违约约定时,出租方有权扣除该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
(3)意向竞租方发生以上(1)或(2)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法签订或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对出租标的进行重新公告。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不得报名参加竞租;重新公告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低于本次公告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对于没有产生承租价款的,标的底价视为标的承租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交易中(略)租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次日起至重新公告交易付款期截止之日,滞纳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竞租方承担,由出租方追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4)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的,在承租方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向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于承租方收到《产权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5)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的,在承租方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于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6)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略))自动转为《(略)。
(7)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竞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本项目意向竞租方资格审查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
(8)通过资格审(略)(1)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行为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标的成交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
(五)报名地点
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无为分公司。
(六)出租文件
每套报名资料费人民币100元,不论成交与否,资料费概不(略),意向竞(略)。
(七)报名时应提交的主要资料
详见《出租文件》。
(八)交易方式
1、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
意向竞租方应当按(略)求进行报价(意向竞租方的报价不得低于出租底价,如意向竞租方的报价低(略)租底价,并以出租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略),该意向(略)。承租方应按《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及交易安排通知书》的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
2、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承租方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租(略),则应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农(略)现场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3、交易方式由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4、加价幅度由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九)交易签约
承租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十)竞价规则
竟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略)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略)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竟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略)。
(十一)交易时间
由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确定交易时间,并另行通知。
(十二)交易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出租标的全部租金交付至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帐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八、(略)
安徽长(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 真:(略)
联系地址:无为市长江路和(略)(长江路与文昌路交叉口向北50米)
网 址:(略)
无为市石涧镇福路社区原福路米厂房屋及附属设施出租项目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网站((略))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无为市石(略)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