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
**县**新区公共服务提升工程PPP项目-科技馆装饰与布展EPC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因本项目的招标人及基础资料发生变化,根据招标投标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原项目编号“SDCH-SG-211126”项目名称“**县**新区公共服务提升工程PPP项目-科技馆装饰与布展EPC项目”的招标公告及变更公告废止,现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再次对本项目的装饰与布展工程总承包(EPC)人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招标人为****、中电建****公司,资金来源为PPP模式资金筹措。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县**新区公共服务提升工程PPP项目-科技馆装饰与布展EPC项目
2.2 项目概况:****中心****,**县**新区公共服务提升工程PPP项目内,设计科技馆建筑面积约8990.78平方米,共三层;本次招标内容为拟对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根据概算工程量清单进行细化深化出具施工图,并进行展品制作安装、布展施工和相关的观众服务设施及运行辅助设施的建设施工等,建设内容包括科技展项(含科技展品,多媒体硬件、模型、软件、数字 内容、影片,家具及艺术造型,平面制作与安装等)及配套装饰工程和电气工程,装修与布展面积约7000平方米,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
2.3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EPC);
2.4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5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施工总承包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等,为交钥匙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企业一级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协会颁发的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近年来具有承建类似项目的业绩;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省外投标人应通过**省一体化平台报送信息并验证后方可进行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参与原项目编号“SDCH-SG-211126”项目名称“**县**新区公共服务提升工程PPP项目-科技馆装饰与布展EPC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若继续参加本次招标,请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联系代理机构(0530-****090)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否则其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5月1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时间,余同),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到****【**县东门街南段,工商银行院内南楼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因疫情防控原因,潜在投标人可将如下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内(****@qq.com),并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代理机构确认是否通过,否则其投标无效)。
(1)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及近二年的养老保险证明(网上截图并现场网上查询)(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6)近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类似业绩指单项承包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或布展面积在3000****科技馆、展览馆等场馆类布展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的业绩,近年指自2018年11月1日起,时间以合同文件载明的时间为计算点;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文件及中标公示网站截图)(7)省外企业另行提供已通过**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基本信息的证明材料。
注:①本公告中养老保险证明近二年指自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上溯二个连续年度;
②上述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潜在投标人资格条件的通过或合格,最终****委员会审查为准。
4.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om) 》注册、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心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电建****公司
联系人: 郭 群 程翠香
联系电话:150****1266 180****122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银行院内南楼
联系人:祁施鲁
邮 箱:****@qq.com
联系电话:0530-****090 152****9222
2022年05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