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环******示范区环境综合提升工程道路工程环半路沿线通村道路改造及环长山旅游景观大道改造工程 三检 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 | ****委员会(含发改投资【2021】74号) |
项目统一代码 | 2103-340522-04-05-467688 |
发包单位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服务地点 | **县域内 |
项目规模 | 本项为环******示范区环境综合提升工程道路工程环半路沿线通村道路改造及环长山旅游景观大道改造工程,位于**县仙踪镇及清溪镇境内,路线第一段起点位于仙踪镇姚公庙街道附近,与S328省道相交,路线起点桩号K0+000,总体走向自北向南,起点-K0+780为**段,与K0+780位置处接Y027乡道,线路在K1+435位置处右转,经陈瞒达、求山、童坛村,在K6+427位置处接**市地界与其在建道路相交。路线第二段起点位于童坛村附近,与现状水泥路相交叉,起点桩号K6+427,总体走向自北向南,K6+427-K6+670为**段,后顺接现状3.0-6.0米宽不等的碎石路,越羊山、长山,线路与K12+700位置处接现状3.0米水泥路,线路终点接X014县道,线路终点桩号K13+803.5;路线全长13.804公里,K0+00-K6+427为三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为30Km/h,K6+427-K13+803.5为四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为20Km/h,路面/路基宽为6.5/7.5米,设计荷载为公路-级,均为沥青砼路面双向两车道。 |
服务工期 | 同项目施工工期,要求检测单位服务期限自工程开工开始至项目交工验收。 |
质量要求 | 确保试验检测及时、确保优良服务。 |
发包范围及服务需求 | 环******示范区环境综合提升工程道路工程环半路沿线通村道路改造及环长山旅游景观大道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及交工验收检测,具体如下: 1、试验工作内容 (1)受业主委托完成抽检工作,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对环******示范区环境综合提升工程道路工程环半路沿线通村道路改造及环长路旅游景观大道改造工程施工合同段进行第三方抽检,所有分项工程验收检测; (2)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材料质量进行检测和检查; (3)现场检查、检测,对施工、监理单位的检测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对施工现场、商品砼厂家、砼管片供应商进行监督管理; (4)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的试验室和试验资料进行检查; (5)对施工、监理单位的检测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 (6)对环******示范区环境综合提升工程道路工程环半路沿线通村道路改造及环长山旅游景观大道改造工程施工过程质量进行及时跟踪,及时编制周报,并提交至业主; (7)对检测检测结果及时进行分析,对异常数据及时进行跟踪,确保有效闭合; (8)积极配合业主进行质量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 (9)参加工程分项、分部(子)单位工程的交工验收,汇总检测报告,并作出检测工作总结; (10)有义务协助有关部门完成相关的交工文件的编制工作; (11)每月编写检测月报报业主,并向各有关单位发放; (12)参加业主组织的施工、监理等单位召开的质量检测月度会议。 2、试验检测技术标准与规范 本工程的试验检测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相关部门颁发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试验检测方面的文件、规定。 中标人在试验检测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发包人或发包人的指定代表人的同意。 在试验检测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中标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试验检测。 中标人在试验检测工作中必须使用中华人民**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下述标准、规范(不限于):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 F80/1-2004)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监局[2012]6号);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 《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G E30-2005); 《公路工程岩石试验规程》(JTG E41-2005); 《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2005); 《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GB/T 228.1-2010); 《公路工程土工合成材料试验规程》(JTG E51-2009); 《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2008);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2003); 《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2011);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性检验方法》(GB/T 1346-2011);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GB/T 17671-1999);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一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T1499.1-2008);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二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1499.2-2008);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华人民**国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 其他现行相关标准、规范 设计、变更文件,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当使用于交、竣工验收及质量鉴定检测的几种标准与规范出现意义不明或不一致时,在引用标准或规范发生分歧时应按以下顺序优先考虑: (1****运输部的行业标准或规范; (2)****建设部的行业标准或规范; (3)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 (4)相关行业的标准或规范。 3、检测频率 (1)第三方检测检测频率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30%执行,同时需符合业主及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 (2)交工验收检测频率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及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执行。 |
发包控制价 | 本项目的发包控制价为207060元,15000元/公里。 |
最高限价及投保文件要求 | 1、最高限价为:207060元,15000元/公里。 2、投标文件的提交: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写明采购人名称和比选项目名称、供应商的名称与投标时间 3、投标文件组成: 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2、投标文件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若为法人无需提供) 3.3、投标函 3.4、其它资料(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书、资质证书、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含三个月社保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报名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 3、报名申请人须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4、报名申请人须具有省级及****管理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并持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或道路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6、本次比选不接受(不接受或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7、信誉要求: (1) 供应商和项目负责人无被**省外的省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 供应商和项目负责人无被**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8、比选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比****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比选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比选单位被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 黑名单 的。 9、其他要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已获取比选文件及相关附件。 |
报名方式 | 1、供应商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20日报名, 2、报名方式: 2.1现场获取; 2.2电子邮件获取; 3、报名时携带有效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含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法人或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使用A4纸,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报名资料不退还)至****。 4、获取资料及磋商文件编制费用:须交纳招标资料工本费、复印费等(资料及磋商文件获取后费用不退)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比选结束后三日内确认成交人,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含财采购字【2018】184号文规定向成交人收取,成交人不能按要求缴纳服务费的,视为放弃比选结果。 |
比选时间和地点 | 1、比选时间: 2022 年4月21 日9时00分(**时间) 2、比选地点:****运输局3楼会议室 3、参与比选的供应商需须在2022年4月20日17时30分前将报价函快递或密封送达给代理机构。 4、报价函一份,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密封并不退还。 5、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比选现场人员聚集,比选人不得派代表前往比选现场参与比选活动。比选现场由采购人、采购监督人员、代理机构到现场参与监督和见证。 |
比选办法 | 在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和见证下现场公布各供应商报价,合理低价中标,不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方法如下: (1)符合采购人资格要求且成功报名的合格供应商; (2)各合格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是否高于采购人的最高限价,投标报价高于采购人公布的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3)确定评标基准价B 根据评审计算公式确定, B=确认合格的供应商的各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0.70+207060*0.3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定标原则:在合格供应商中,按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标底价B差值的绝对值最接近排出1名成交人(差值的绝对值相同者负的优先;若有两家及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相等,则由采购人现场通过摇号方式确定中标人)。 (5)中标服务期的确定:同项目施工工期,要求检测单位服务期限自工程开工开始至项目交工验收。 (6)中标价的确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为中标价。 (7)截止时间前若提交报价函的供应商少于三家的,本项目流标。 (8)代理机构经成交人确认后,在**政务公开网发布该项目成交公告。(公示期3天) |
特别提示 | 1、报名的比选企业,对本项目的采购价格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时间截止2 日前向发包单位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同供应商接受本项目限价,一旦成交,采购单位不接受成交人针对限价提出的异议且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 2、充分考虑项目履约期间的市场、政策等因素影响,将所有风险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资料收集费、调查费、报告编制费、跟踪服务费、版权费、技术服务费、勘测费、咨询费、劳务费、实验检测材料费费、检测费、验收费、评审费、会议会务费、成果资料编制费、印刷费;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公积金、办公费、差旅食宿费、交通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管理费;其他费(供应商认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其他费用)及所有价内价外税金及合理利润等。采购人不再为此次项目支付任何费用。一旦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中标价调整。 3、供应商应按项目需求,配备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及设备保证项目进度要求,确保所述人员投入计划、协调和服务计划开展本项目工作,按照进度要求向采购人提交成果,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负责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资料、数据的收集整理等,对相关资料内容进行保密,自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办公、交通、住宿等工作生活条件 4、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款的5%;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5、参与比选供应商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本项目成交人的成交资格,视情况决定是否列入黑名单: 5.1、成交后,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项目合同的; 5.2、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项目合同中约**期、要求等合同条款的; 5.3、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6、比选企业报名后,可以放弃参与本次比选,但必须在比选时间截止前提交书面放弃材料,否则视同已报名的企业接受本次比选的全部内容及相关要求,发包单位将报**县****管理局处理。 |
招 标 人:**** 地 址:****花园路交叉口龙亢大厦5楼 联 系 人:何继涛、杨禹瑶 电 话:139****2272、138****882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开发区鸿泰物流园3F 邮 编:238100 联 系 人:宫能武 干方震 电 话:136****2966 181****8299 邮 箱:****@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