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13 16:20
****血液透析机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血液透析机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省公共**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5月24日 14点30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血液透析机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460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饶购2022F****84764 | ****_公用支出 | 2 | 台 | 246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按文件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政府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价。 5、其他资格条件: 5.1、所投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登记表),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5.2、所投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5.3、经营用于临床三、二类医疗器械的: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16日 00:00 至 2022年05月19日 00:00
地点:**省公共**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2年05月24日 14点30分 (**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交易中心9楼开标大厅交易一厅
五、开启:
2022年05月24日 14点30分 (**时间)
地点:******交易中心9楼开标大厅交易一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特别提示: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用CA锁在**省公共**交易网中报名:供应商账户登入**省公共**交易网---选择线下项目报名---搜索“本项目名称”即可报名,未按照要求报名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新点客服:****980000) 2、凡购买本询价文件的单位,必须就此采购项目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招标方的需求,成交后承担询价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投标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详细了解)。 3、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凡领取标书后,对本标书必须仔细阅读,如对采购文件存有质疑,请在开标前三****公司提出,****公司有权不予回应。 4、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的资料:提供以上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原件查验后归还)。 5、本项目的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相关网站发布,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 6、防疫特别要求:(1****中心大楼,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交易中心在一楼大厅大门处设检查点,进入人员自觉接受工作人员体温监测,并主动出示电子通行证(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经检测通****交易中心办理相关事项,拒不配合出示要求的证件,工作人员拒绝其进入。原则上一个项目,仅允许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每家投标单位各1-2名代表进入开标室;并在开标现场指导入场人员保持适当间隔距离,请各投标人做好相关防疫措施,在场人员不得脱下口罩。(2)开评标前,采购人代表、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逐一准确登记参与开标评活动人员的基本信息,测量、记录体温,了解近期的个人身体情况和发热病人接触史,发现情况异常的人员不应允许其参与开标、评审活动,并及时向同级防疫部门报告。(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中、重疫区的投标人隔离期未满或未提供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核酸检测报告;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疑似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健康码显示不为绿色的。(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采购人、招投标监督机构。(5)以上注意事项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疫情结束自行废止。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省公共**交易网发布的有关疫情防控的通知,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发布的最新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洋口镇瀛洲大道
联系方式:079****21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丰溪街道芦洲大道66号
联系方式:134****64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79****2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