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航电枢纽河道漂浮物打捞、清运与处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人为****井****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100%,资金已落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次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工程地处赣江中游河段,**省**市境内,坝址集水面积40481km2,坝址右岸位于**县窑头镇,左岸位于**县韶口乡与泰**马市镇交界处,是一座以航运为主,兼有发电等综合效益的航电枢纽工程。
2.2项目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内容主要包括:(1)电站进水口水面漂浮物打捞及清运与处理;(2)拦漂排外侧水面漂浮物打捞及清运与处理;(3)清污机抓取上来的漂浮物装运与处理。
2.3项目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 12月31日止。
3.响应人资格条件3.1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在近2年(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水利、水电或航电枢纽河道漂浮物清理业绩。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响应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响应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自行到《****集团有限公司》 (http://www.****.com)“通知通告”中免费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和相关参考资料。
5.采购文件的递交5.1 采购人不组织召开现场踏勘和响应预备会。
5.2鉴于防控疫情需要,本项目接受响应文件以邮寄方式交采购人。响应人应保证其响应文件在2022年5月26日10时00分寄达采购人。(邮寄地点为:**省**市**县窑头镇**航电枢纽接管办;收件人:许杰;联系电话:186****6098)。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采用邮寄方式的响应人应留有充分的时间保证响应文件能寄达至采购人,否则采购人将予以拒收。****公司等其他任何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未能按时寄达采购人,或者响应文件遗失等情况,后果由响应人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n)、《****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com/)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地 址:**省**市**县窑头镇
联系人:许工
电 话:0796-****586
网 址:http://www.****.com/(有关补遗、澄清等公告将在此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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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办公室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