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中心项目、****医院建设工程项目和盐****中心建设项目****交易中心项目、****医院建设工程项目和盐****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改革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发改〔2022〕27 号、**发改〔2022〕29 号、**发改〔2022〕64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
2.2 建设地点: **县红格镇。
2.3 项目规模: 项目主****医院,占地约为 37 亩;****基地及配套设施,占地总面积约 200 亩;****中心及配套体育公共服务设施及配套基础设施占地面积约 800 亩。
2.4 计划工期: 7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2年09月
2.5 项目总投资: 11700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县级财政资金。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88901.5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2 个(0-10 房屋建筑类 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2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25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人):以上人员须符合**省招投标从业人员基本要求,受聘于申请人单位。提供申请人单位连续缴纳的最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2、申请人拟派往项目负责人及专职技术人员自收到或应收到比选人电话或书面通知后2日内到比选人处编制招标文件、公告、备案、挂网等相关招投标手续,否则按失信违约处理且申请人不得提起索赔(附承诺书,格式自拟)。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在评审过程中评审组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材料以供查验,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在资格审核阶段,比选人应将该申请文件作不通过资格审核处理;比选结果公示确定后发现,比选人或招标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取消中选资格,并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2、中选单位须保证在招标活动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或1名专职技术人员随时能出场开展工作;3、类似项目个人业绩资料按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2.1、2.6、2.7、2.8、2.9、2.10条文要求提供**省国家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的相关完整一致的证明材料,项目的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金额之和为准,弄虚作假行为被举报并经查实后将报有关部门按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35进行处理;4、从事本项目的企业、人员、业绩、资格严格按照**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执行,所有业绩均应为已完成招标的**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业绩,须有完整的履约评价意见及招标人联系电话,履约评价意见均应为“满意”; 5、申请人需提供《**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和所配备人员注册在本单位网络查询截图。。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2年05月20日09时00分 至 2022年05月25日09时00分(**时间)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2年05月20日09时00分至 2022年05月25日09时00分 (**时间)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任勇
电 话: 0812-****935
传 真:
2022年05月20日 (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