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幼儿园;****小学综合楼;****小学综合楼建设****小学****幼儿园;****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信息化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49号、4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信息化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无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
2.2 建设地点: **县荞窝镇云**村二组;**县普基镇红军树村6组;**县大槽乡特口村一组
2.3 项目规模: a、新增建筑面积3370****中学生宿舍楼2540平方米、幼儿园综合楼718平方米、大门(门卫室)12平方米、连廊及室外楼梯100平方米),以及道路、挡墙等相关配套总平工程;b、**综合楼及厕所1043平方米以及护坎、地坪围墙等相关配套总平工程;c、**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1405平方米,以及围墙、挡墙等相关配套总平工程。
2.4 计划工期: 27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2年07月
2.5 项目总投资: 255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国家省、社会捐赠、业主自筹等渠道筹集。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255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2 个(0-10 房屋建筑类 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2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3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和工程管理咨询师证(提供带二维码的网络证书查询截图);专职技术人员2人:具有**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注:以上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申请人单位连续缴纳的最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的执业资格信息应与《**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人员资格信息一致;项目负责人业绩以委托代理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网上查询招标公告和中标候选人公示截图。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申请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2、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在评审过程中评审组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材料以供查验,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在资格审核阶段,比选人将该申请文件作不通过资格审核处理;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管理制度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附财务报表或承诺函;4、申请人需提供截止前一日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的登记证完整截图且无不良行为记录;5、特别提示:严禁使用挂证人员、虚假业绩,一经发现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采取行政处罚。。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2年05月23日14时00分 至 2022年05月26日14时00分(**时间)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2年05月23日14时00分至 2022年05月26日14时00分 (**时间)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陈廷伟
电 话: 137****1197
传 真:
2022年05月23日 (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