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螺髻山镇德育村六组乡村**示范点建设项目**县螺髻山镇德育村六组乡村**示范点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信息化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信息化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无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
2.2 建设地点: **县
2.3 项目规模: 1.集中安置、原址改造提升。将住房建设及民宿产业发展工程分为两期,按照第一期69户、第二期31户的方式进行建设改造。
2.4 计划工期: 7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2年07月
2.5 项目总投资: 415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东西部协作对口帮扶资金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415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 个(0-10 房屋建筑类 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从业人员印章并且代理从业印章取得满 12个月以上,专职技术人员(2人)具有从业人员印章,其中项目负责人或专职技术人员至少有****公司的工程招标工程师资格(附证书扫描件****事业单位官网截图, 附证书扫描件和国****事业单位官网截图,无法查询不予认定,二维码无法扫描或模糊不清不予认定),注:以上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12 个月****公司成立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申请人所递交的申请文件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在资格审核阶段,比选人应将该申请文件作不通过资格审核处理;中选候选人确定后发现,比选人或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取消中选候选人或中选资格,并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2.类似项目业绩须是**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业绩;公开招标业绩以**省公共**交易网公告、公示的完整截图和**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业绩相关信息完整截图为准。3.中选单位项目负责人需持3.3条规定资料原件进行真伪核验后方可签定招标代理合同。。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2年05月23日16时00分 至 2022年05月26日16时00分(**时间)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2年05月23日16时00分至 2022年05月26日16时00分 (**时间)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曲木日布
电 话: 152****4082
传 真:
2022年05月23日 (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