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5-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浦源镇浦源村消防安全改造工程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5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将原公告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参与;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企业经营范围需要包含消防器材,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等范围。2、****服务部分要求企业具备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贰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若有联合体形式,成员必须承诺具备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贰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更正为: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进行采购。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企业经营范围具备消防器材或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2、****服务部分要求企业具备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贰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若有联合体形式,成员必须承诺具备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贰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更正日期:2022年05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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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县浦源镇鲤鱼溪南路69****中心4号楼
联系方式:陈先生187****82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蕉**闽东中路现代传媒港2号楼1701室
联系方式:吴珊珊187****07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187****8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