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异常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27
****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废标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委托****公开招标的****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于2022年05月27日 09时30分****交易中心开标评标,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1、****因根据招标文件1.1.3条响应性评审标准: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多个子项项目特征不符合工程量清单要求,如现有二级氧化池、沉淀池改造部分“好氧填料”好氧填料项目特征不符合工程量清单要求;新增附属用房部分“风机”项目特征不符合工程量清单要求被废标。 2、**广****公司因根据招标文件1.1.3条响应性评审标准: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多个子项项目特征不符合工程量清单要求,如现有二级氧化池、沉淀池改造部分“好氧填料”好氧填料项目特征不符合工程量清单要求;新增附属用房部分“风机”项目特征不符合工程量清单要求被废标。 3、**省宏岭烨城****公司因根据招标文件1.1.3条响应性评审标准: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污水管网“污水支管”项目特征不符合工程量清单要求。被废标。 4、**宏****公司因根据招标文件1.1.3条响应性评审标准: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多个子项项目特征不符合工程量清单要求。被废标。 初步评审不通过,建议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结果公示至2022年05月31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委员会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 2022年05月27日 重要提示: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