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30 18:37
为进一步推进实施我县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拓宽投资渠道,创新工作方式,****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县部分耕地占补平衡项目进行公开招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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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商项目概括
1.项目名称:**县2022年社会投资耕地占补平衡项目。
2.项目规模:本次招商项目总规模10000亩,分二个标段,每个标段5000亩,具体开发数量根据耕地后备**情况和现场选址情况确定,******厅的项目选址复核规模为准。
3.项目内容:**县域内23个乡镇范围内的耕地占补平衡任务的实施,包括耕地开发项目(将耕地后备**开发为水田或旱地)和旱改水项目(将旱地改造为水田),新增耕地质量等级均不低于12等,具体工作内容为:①前期工作:林地踏勘论证审批、选址立项、测量、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②施工:施工管理、监理服务、工程结算、竣工资料及验收;③指标确认: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指标报备、确认、入库、交易、交易后指标划转;④后期项目核查、管护等工作。
4.项目时限:2022年5月—2023年元月(春节)
三、运作模式
本招商项目按照“政府主导、社会资本投资并承担风险、利益共享”的模式进行运作。
1.政府主导。****政府负责项目统筹规划、项目监管和项目环境的协调,拟定标段区域,指导社会投资主体合理选址、分片实施。投资开发形成的耕地指标归属****所有,政府组织协调耕地指标的交易。
2.社会资本投资并承担风险。本招商项目由社会投资主体全额负责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工程施工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其他费用等直至获得耕地指标确认、交易的所有资金,投资风险由社会投资主体承担。
3.利益分配。①****政府******厅最终确认、入库的新增耕地指标,根据招商合同约定与社会投资主体按6:4的比例分配指标交易价款(不计除开发成本,下同)且交易价不低于省厅适时指导价标准;②交易价高于省厅适时指导价标准50%以内的,高出部分利益分配比例按5:5执行;③交易价高于省厅适时指导价标准50%以上的,****人民政府所有。④最后一批交易成功后,扣除社会投资主体利益分配资金总额的1%作为项目后期核查及管护工作保证金,待管护期满后,全额进行返还。⑤确认指标按省市相关政策被收储的部分(省15%、市20%),收储资金全额拨付社会投资人,县政府不参与分配。
四、报名条件
1.资质及信誉条件:①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营业执照范围须包括农业综合开发、土地开发、土地整理或土壤治理服务等经营业务;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法定代表人在近一年内无犯罪记录,企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以上条件社会投资方要主动提供相关依据资料。
2.投资能力条件:社会投资方须具备足够的投资能力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参加招商的社会投资人报名时需交纳保证金壹仟万元整,并打到以下账户。报名人一经被确定为社会投资主体,7个工作日内拒绝签订招商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标段:
账户名称:****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 号:700********006080
开 户 行:****银行**支行
二标段:
账户名称:****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 号:800********1011
开 户 行:****公司**支行
备 注:付**县2022年耕地占补平衡招商项目保证金。
五、报名时间、地点、资料、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自招商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报名地点:**县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办公室
3.报名资料:报名时除提供前述资质信誉证明材料外,另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工商营业执照、保证金到账确认单。以上资料交复印件并查验原件。报名资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4.联系方式:联系人石女士,电话150****1705;刘先生,电话151****9358。
六、招商范围及方式
1.本项目面向**社会投资主体公开招商,参加本项目报名的社会投资主体,经依法确定为本项目社会投资人后,必须在辰****公司。
2.本招商项目分为二个标段,经对报名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后,依法选定2家社会投资主体。如每个标段报名合格的投资人只有1家的,****政府直接确定为社会投资主体,报名合格的投资人有2家以上的,****政府根据报名人的****县政府交办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任务的情况,择优确定社会投资主体。社会投资主体确定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协商签订相关合同。
七、招商公告的发布
本招商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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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