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思练镇里伴村新平屯、加庄屯示范村点建设工程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思练镇里伴村新平屯、加庄屯示范村点建设工程项目****改革局以忻发改审批【2022】019号、忻发改审批【2022】04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帮扶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指永久专用设备的采购)、施工或√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县思练镇里伴村新平屯、加庄屯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对**县思练镇里伴村新平屯、加庄屯实施示范村点建设;**及改扩建工程主要为村庄道路黑化改造、划线、彩色沥青、景观矮墙、塑胶篮球场、田园栈道、巷道梳理、村庄绿化、生态池塘、湿地周边改造、菜园围挡、种植池、休憩空间等以及村庄标识系统、道路照明、党建活动室改造等。主要涉及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及设备工程等。 工程实施方式:根据《**壮族****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印发《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代赈方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本项目采用以工代赈方式实施,劳务报酬比例占合同的20% 招标项目编号:**** 本项目(√估算价□概算价): 1081.65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240天(日历天)。 2.2招标范围:依据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等内容的招标,包括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施工,其中设计内容包括按照可研、初步设计的要求并结合现状条件进行施工图设计(不含评审费)、相关配套设施等附属工程设计及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等,施工内容包括设计范围内所涉及建设的工程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等。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和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已录入**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按照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较低的企业确定企业信誉实力分。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多个/□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桂建管﹝2014﹞25号文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5月3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账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lbggzy/)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250元(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交易中心收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6 月27日10时00分。地点****交易中心(**市红水河大道331****中心3楼墙壁显示屏上显示的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cn)、**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lbggzy/)上发布。 8. 交易服务单位****交易中心 9. 监督部门及电话忻****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电话:0772-****715 10. 注意事项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登陆地址:http://ztb.****.cn:1121/zjthy/。由于**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与自治区招标投标系统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因此投标人应至少在开标时间2天前将所需投标材料在诚信库内审核通过。 11. 联系方式
**** 2022年5月30日 投标截止时间:2022-06-27 10:00:00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cn)、**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lbggzy/)上发布。 8. 交易服务单位****交易中心 9. 监督部门及电话忻****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电话:0772-****715 10. 注意事项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登陆地址:http://ztb.****.cn:1121/zjthy/。由于**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与自治区招标投标系统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因此投标人应至少在开标时间2天前将所需投标材料在诚信库内审核通过。 11. 联系方式
****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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