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购买服务项目
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校车购买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3月2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公告内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3月24日14时00分(**时间)
地点:**市政务大****交易中心六楼开标二室。”
现变更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6月30日09时00分(**时间)
地点:**市政务大****交易中心六楼开标一室。”
2、原招标文件内容: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以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提供保函原件,并将复印件证明材料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
注: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放弃投标,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原件应在2022年3月23日 16时00分之前邮寄至****【邮寄地址:**省**市**区万豪国际B座2118室--刘鑫--198****7770】)。”
现变更为: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以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提供保函原件,并将复印件证明材料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
注: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放弃投标,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原件应在2022年6月29日 16时00分之前邮寄至****【邮寄地址:**省**市**区万豪国际B座2118室--王茜--188****0258】)。”
3、本变更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5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市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庆余南街916号
联系人:袁微
联系电话:0436-****3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万豪国际B座2118室
联系人:王茜
联系电话:188****02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茜
联系电话:188****0258
监督管理部门:****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