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谷庄村南白地414亩土地经营权
**市**区**镇谷庄村南白地414亩土地经营权
发布时间:2022-06-02 15:06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 **镇/谷庄 |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发包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市**区**镇谷庄村南白地414亩土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10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 地块414亩只允许种植农作物,不允许种植树木,****工厂、小作坊等 2. 面积414亩。(中标后不再重新进行测量) 3. 承包年限2022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31号止。中标承包费一次交清。 4. 承包方中途违约合同,已交承包费不予退还。 5. 合同期间如土地被征用、征收或村庄整体规划等需要占用该地块,承包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条件撤出,合同终止,发包方退回剩余的承包费用,地上青苗补偿归承包方,土地补偿归发包方 6. 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不准改变土地的使用用途,不准在土地内拉土,应保持原貌,承包方进行土地改造时必须经发包方同意方能施工,如果承包方私自改变土地用途,****村委会无关,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后果由承包方承担并恢复原貌,合同到期时,承包方应交付可以用于种植的土地。 7. 发包方不保水源,水电及提水设施所发生费用,承包方自行解决,水电费自理。 8. 承包方合同最后一年,发包方不用征求承包方同意于12月初合同终止。 9.参加投标竞拍者视为同意以上所有条款。 10.该项目出租期限为2022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出租期限,并同意按照按该出租期限支付租金,中标后不得以出租期限为由拒签合同。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本镇村民 | ||
转出用途 | 其他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5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2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000****670683 | ||
账户名称 | ****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银行****公司****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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