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县永盛镇**村、瓦岗镇嘎窝村、**镇金兴村、马颈子镇西苏角村四个建制镇行政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人居环境整治项目__**县永盛镇**村、瓦岗镇嘎窝村、**镇金兴村、马颈子镇西苏角村四个建制镇行政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__比选结果公示(标准文本)
项目名称 | **县永盛镇**村、瓦岗镇嘎窝村、**镇金兴村、马颈子镇西苏角村四个建制镇行政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县永盛镇**村、瓦岗镇嘎窝村、**镇金兴村、马颈子镇西苏角村四个建制镇行政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
比选人(项目业主) | **** | 联系电话 | 158****4235 | |||||
比选时间 | 2022年06月07日12时00分 | |||||||
比选网址 | **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 | |||||||
公示期 | 2022年06月08日至2022年06月10日(**时间) | |||||||
招标代理费 | 80.0000% | |||||||
中选候选人名称 | **** | |||||||
中选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人员类别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
专业 | 级别 | 证书 名称 | 证书 印章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谭伟 | 项目负责人 | 招投标代理 | 高级 | 招标代理从业印章 | CY510********608 | ||
专职技术人员 | 曾涛 | 专职技术人员 | 招标代理 | / | 招标代理从业印章 | CY510********562 | ||
专职技术人员 | 唐忠兵 | 专职技术人员 | 招标代理 | / | 招标代理从业印章 | CY510********471 | ||
专职技术人员 | 曾琳 | 专职技术人员 | 招投标代理 | 高级 | 招标代理从业印章 | CY510********689 | ||
其他人员 |
丁一 |
专职技术人员 |
招标代理 |
/ |
招标代理从业印章 | CY510********729 | ||
中选候选人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 名称 | 代理合同 签订日期 | 代理费用 | 项目 负责人 | 备注 | |||
**县都宏 水业有限公 司
| **县城市供 水应急备用水 源工程 | 2020年07月10日 | 规定收费标准下浮 45% | 谭伟 | / | |||
**县住房 和城乡建设 局
| **县城老旧 小区配套基础 设施改造、部分 街道雨污管网 建设和污水处 理等环保工程 项日 | 2021年08月03日 | 规定收费标准下浮 20% | 曾涛 | / | |||
中选候选人项目人员业绩 | ||||||||
项目负责人/ 专职技术人员 | 项目 业主 | 项目名称 | 代理合同 签订日期 | 代理 费用 | 备注 | |||
谭伟
| **久远创新 园区运营管理 有限公司 | 中物院军民融合创 新发展平台-军民融 合双创及企业总部 基地设备 |
2019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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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收费 标准下浮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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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伟
| **县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 **县城老旧小区 配套基础设施改造、 部分街道雨污管网 建设和污水处理等 环保工程项日 |
2021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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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收费 标准下浮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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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 | |||||||
监督部门及其电话 | 行业主管部门 |
****住建局
| 联系电话 | 0834-****234 | ||||
监督部门及其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 |
******信息化局
| 联系电话 | 0834-****123 | ||||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申请人名单 | ||||||||
申请人 | 资格审查未通过原因 | |||||||
**腾跃建设****公司 | 不符合招标比选文件要求 | |||||||
**兴泉****公司 | 不符合招标比选文件要求 | |||||||
**天****公司 | 不符合招标比选文件要求 | |||||||
**鑫云锦****公司 | 不符合招标比选文件要求 | |||||||
**筑城****公司 | 不符合招标比选文件要求 | |||||||
融汇****公司 | 不符合招标比选文件要求 | |||||||
******公司 | 不符合招标比选文件要求 | |||||||
**** | 不符合招标比选文件要求。 | |||||||
投诉注意事项 | 1.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比选的项目的比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结果公示期间向有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行政监督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2.对比选结果的投诉,涉及比选人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选错误或评选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比选人(项目业主) 单位电子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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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表中的中选候选人、中选候选人项目人员业绩应填写中选候选人在比选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2.比选结果公示可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