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车共体+”建设项目(一期)(智慧停车管理平台)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2-06-07
标段(包)编号:****
一、招标概况
**市“车共体+”建设项目(一期) (智慧停车管理平台)于2022年5月11日在**市公共**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2022年6月6日14时30分****交易中心开标、评标 ,****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公司 | ******公司 | 投标报价 | ****127.86(元) | ****000.00(元) | ****057.87(元) | 质量目标 | 达到国家现行相关验收规范(标准)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现行相关验收规范(标准)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现行相关验收规范(标准)合格标准 | 履约期限(天) | 60 | 60 | 60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 | / | /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 | / | / | 拟派 项目 管理 人员 | | | | |
业绩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 | ****国际机场智慧停车系统改造项目 | 1788.0956 | 谢淼华 | | ******公司 | ****停车场建设项目-软件采购及运维项目 | 578 | 彭海利 | | ******公司 | | | | |
奖项 | 单位名称 | 奖项及获奖项目名称 | 颁奖部门 | 获奖日期 | 备注 | **** | 中国智慧停车管理创新示范企业 | 中国云停车产业联盟 | 2019年6月1日 | | 公共停车场智能停车示范企业 | 中国停车网 | 2018年9月1日 | | 中国智慧停车示范平台 | 中国云停车产业联盟 | 2019年6月1日 | | 中国云停车产业联盟理事单位 | 中国云停车产业联盟 | | | **国家高新区2020年度领军企业 |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2020年12月1日 | | **国家高新区2020年度瞪羚企业 |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2020年12月1日 | | 2019年度中国安防-最具影响力十大品牌 | CPS中安传媒 | 2020年1月1日 | | 2019年车牌识别十大品牌 | 中出网 | 2020年1月1日 | | ******公司 | **市科学技术奖、城市道路智慧停车系统建设运营关键技术及集成应用 | ****政府 | 2022年3月1日 | | ******公司 | 2020 年度优秀城市级停车平台服务商 | ****车行业联盟 | 2020年12月1日 | | 2020 年度优秀城市级智慧停车企业 | ****车行业联盟 | 2020年12月1日 | | 第二届国际物业管理产业博览会优秀组织奖 | ****协会 | 2018年10月17日 | | 第四届中国创新挑战赛暨中关村第三届**领域专题赛-优胜奖 | ****管理委员会 | 2019年12月31日 | | 国际物业产业博览会停车服务**共享平台成员单位 | 《中国物业管理》杂志社 | 2018年7月1日 | | 智慧城市标准工作组成员单位证书 | **信标委智****秘书处、中****研究院 | 2022年4月1日 | | 优秀医院停车设备供应商 | 中国停车网 | 2015年9月1日 | | ****协会-第七届会员单位 | ****协会 | 2021年6月7日 | |
评标情况 | 评标工作于2022年6月6日15:00(**时间****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进行。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参加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共5家,分别是:******公司、******公司、**停****公司、******公司、****。 1、形式性审查阶段:****委员会评审,5家投标单位形式审查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阶段:****委员会评审,5家投标单位资格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阶段:****委员会评审,5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单位共5家,评标委员会对5家投标单位进行详细评审并打分。 三、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127.86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00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057.87元 招标人代表:张金蓉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刘苏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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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2年6月7日18时0分至2022年6月10日18时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 电话(传真):0717-****626 2.招标代理机构:**** 电话(传真):0717-****018 3.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局 电话(传真): 0717-****876 4.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市****管理局 电话(传真):0717-****290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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