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1.项目条件
本项目 **村休闲公园工程 已由 ****改革局 以 闽发改备[2022]E060118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 ,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 **村 ;
2.2工程建设规模: **村休闲公园工程围墙长约74米,块料铺设约355平方米,景观灯25套及景墙雕塑、台阶等。预算审核价为¥323471元(含专业工程暂估价¥43000元,其中包含其他零星改造暂估价¥38000元,一盏6.5米高度路灯¥5000元) ;
2.3发包范围和内容: **村休闲公园工程招标,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造价资料中所列指的范围以及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等所含内容;
2.4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 预算审核价为¥323471元(含专业工程暂估价¥43000元,其中包含其他零星改造暂估价¥38000元,一盏6.5米高度路灯¥5000元) ;
本项目下浮率:下浮率(K)在报名截止后现场抽取,K的取值区间为8%到12%(含8%,不含12%),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
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发包价=(预算价-暂列金)x(1-K)+暂列金
(小规模工程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参照《**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闽建〔2017〕5号)有关简易评标法的规定确定。项目下浮率(K值)按《****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东政综〔2021〕114号)有关规定执行)。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0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市或我县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2.7其他要求: 无 。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 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详见附件1《邀请参选企业名单》 。如发现候选企业名单的企业未全部邀请,则不能组织抽取或候选企业在抽取时发现不在候选企业名单内,则不能参与抽取。
4.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报名参选时间: 2022年06月08日至2022年06月10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4.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抽取公告发布后,参选企业名单的企业应在抽取告知书的公告时间内报名确认是否参选,需递交抽取告知书要求的响应文件(详见附件2)) ;
4.3抽取时间:2022年06月13日15:00;
4.4抽取地点: 东****交易中心3楼交易大厅(**县西埔镇景运巷3号3楼(电信大楼西侧)) ;
4.5抽取方法: 公开随机抽取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合同类型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同类型: 固定单价合同 。
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6.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后7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合同付款条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定案且工程资料完整归档后支付至结算审核价的30%,余70%的结算审核价2年内付清 。
7.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
7.2履约担保形式: ****银行****银行****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方式提交 ;
7.3履约担保期限: 中标人应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15日内且在合同签订前缴交,未按规定缴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履约担保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一次性无息退还。退还履约担保时施工方须附上一份竣工验收会议纪要。若采用保函时,于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凭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报请终止履约担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政府网、****交易中心公告栏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 ;
地址: **县樟塘镇**村 ;
邮编: 363499 ;
电子邮箱: / ;
电话: 182****1110 ,传真: / ;
联系人: 孙先生 。
代理单位: **** ;
地址: **县西埔镇益泰大厦1幢802室 ;
邮编: 363400 ;
电子邮箱: ****@126.com ;
电话: 139****9018 ,传真: / ;
联系人: 小沈 。
****中心名称: 东****交易中心 ;
地址: **县西埔镇景运巷3号3楼(电信大楼西侧) ;
联系电话: 0596-****600 。
监督部门名称:****改革局、****建设局 ;
地址: **县西埔镇白石街府后路、**县西埔镇白石街341号;
联系电话: 0596-****446 、0596-****512 。
附件1:**县小规模建设工程邀请参选企业名单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17家)
序号 | 企业名称 | 资质类别及等级 |
1 | **省****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2 | **省冠宇****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3 | ****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4 | ****集团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5 | ******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6 | ******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7 | **县****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8 | ******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9 | ******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10 | **县旅游区****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11 | ********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12 | 福****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13 | ******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14 | ******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15 | 福****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16 | ******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17 | ******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附件2
(项目名称)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号
单位名称 : 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一、响 应 函
致: (建设单位)
1.根据已收到的项目编号为 (项目编号) 的 (项目名称) 的抽取文件,我单位经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后,愿意按抽取告知书规定的发包价组成和计算方法确定的发包价承担本项目,且在响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报名。
2.一旦确定承包单位为我方,我方将按照抽取告知书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在抽取确认函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范,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3.一旦确定承包单位为我方,我方将派出 作为本工程的项目主要负责人,并按照抽取告知书的规定和有关文件规定配备相应人员。
4.我方承诺在本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本响应文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抽取确认。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抽取确认函和本响应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单位: (盖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盖章)
地 址: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二、其它需提供的材料(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