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管理委员******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迁建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示时间:2022年6月7日—2022年6月13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迁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台商投资区张坂镇上塘村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设计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在原有工程规模基础上进行迁扩建,扩建后新增印刷工艺,迁建后项目全厂计划年产纸箱、纸板、纸盒2219万m2。项目聘用职工50人,其中25人住宿,年工作日300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无夜间工作。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项目锅炉用水循环回用不外排,胶槽清洗废水、制胶设备清洗废水排入玉米淀粉胶调配工艺,外排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外排废水经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的三级标准并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的B等级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项目天然气锅炉产生的废气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二级标准;印刷、覆膜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应满足《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表1标准要求;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处理后应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无组织有机废气应满足《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表2、3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的相关标准要求;无组织颗粒物应满足应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标准要求。
3、噪声环境:项目南侧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他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收集、贮存,并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转运过程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强化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的环保措施。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水性油墨、水性覆膜胶空桶应参照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并由原料供应商回收利用;边角料、废包装袋和沉淀池污泥等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由相关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9958
地址:泉****服务中心20号窗口
邮编:36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