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两山理论实践样板区(含南片区)建设项目-陶厂镇人居环境整治暨美丽乡村建设工程(美丽宜居村庄)设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两山理论实践样板区(含南片区)建设项目-陶厂镇人居环境整治暨美丽乡村建设工程(美丽宜居村庄)设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春和路39号院3号楼6层1701至12层11512
成交金额: 35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 称:**县两山理论实践样板区(含南片区)建设项目-陶厂镇人居环境整治暨美丽乡村建设工程(美丽宜居村庄)设计 服务范围: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或改造村内道路、生活污水及厕所粪污收集管网、****处理站、村内公共厕所、户改厕、****广场、沟塘清淤疏浚、河岸绿化、生态护坡、砌石护岸、游步道、村庄亮化照明、绿化美化、房前屋后环境整治、房屋外立面改造等。对上述工程进行勘察、测绘、初步设计、招标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各阶段的评审。施工现场所有设计跟踪服务等施工项目所需全部程序的服务内容。 服务要求:设计周期、成果质量等要求响应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的要求。 服务时间:45日历天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友兵(组长)、席本华、张文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100万元以下按1.5%费率收取。
2.金额:537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疑问,疑问材料递交地址:****酒店二楼,联系电话:181****0277。
若供应商对疑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反映。
现将疑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疑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疑问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具体、明确的疑问事项和与疑问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疑问的日期。
疑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疑问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疑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疑问材料不完整的;
4、疑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疑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花园小区东南角
联系方式:袁健 183****9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酒店二楼
联系方式:181****0277、180****0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雯 杨文
电话:181****0277、180****0558
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