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技术要求 (一)拆除工程 1.拆除工程在开工前,要针对该拆除工程特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2.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统一指挥和监督下进行。供应商项目负责人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规程向参加拆除的工作人员进行详细的交底和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 3.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该将电线、给排水管道、厨房设备管道等干线及通往该建筑的支线切断或迁移。 4.工人从事拆除工作时,应该站在专门搭设的脚手架上或者其他稳固的结构上操作。 5.拆除区周围应设立围栏,挂警告牌,并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或逗留。 6.拆除时,应该自上而下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该防止其他部分的倒塌。 7.拆除过程中,现场临时照明不得使用被拆除建筑物中的配电线,应另外设置临时配电线路。 (二)给排水系统改造工程 1.给水管线材质:衬塑管、材质为Q235或20#无缝钢管、内衬材质为PO或PE,厚度为:3-6mm,采用法兰连接,法兰采用标准为GB/T9113,法兰压力等级为PN1.0MPa;排水管线主材及辅材材质:球墨铸铁、柔性接口、橡胶密封圈;本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设备必须具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进场时采购人查验),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设计要求,需使用环保的产品。对所有进场材料进行外观验收,包装应完好,表面无划痕及外力冲击破损,材料进场时需核验复试。 2.管道穿过结构伸缩缝、抗震缝及沉降缝敷设时,应根据情况采取下列保护措施: (1)在墙体两侧采取柔性连接。 (2)在管道或保温层外皮上、下部留有不小于150mm的净空。 (3)在穿墙处做成方形补偿器,水**装。 3.管道支、吊、托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位置正确,埋设应平整牢固。 (2)固定支架与管道接触应紧密,固定应牢靠。 (3)滑动支架应灵活,滑托与滑槽两侧间应留有3-5mm的间隙,纵向移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4)无热伸长管道的吊架、吊杆应垂直安装。 (5)有热伸长管道的吊架、吊杆应向热膨胀的反方向偏移。 (6)固定在建筑结构上的管道支、吊架不得影响结构的安全。 4.管道和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1 | 水平管道纵横方向弯曲 | 钢管 | 每米全长25m以上 | 1≯25 | 用水平尺、直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 塑料复合管 | 每米全长25m以上 | 1.5≯25 | 铸铁管 | 每米全长25m以上 | 2≯25 | 2 | 立管垂直度 | 钢管 | 每5m以上 | 3≯8 | 吊线和尺量检查 | 塑料复合管 | 每米5m以上 | 2≯8 | 铸铁管 | 每米5m以上 | 3≯10 | 3 | 成排管段和成排阀门 | 在同一平面上间距 | 3 | 尺量检查 | 5.室内排水管道: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排水塑料管必须按设计要求及位置装设伸缩节,且伸缩节间距不得大于4m。 6.排水主立管及水平管管道均应做通球试验。排水通气管不得与风道或烟道连接。 7.室内排水的水平管道与水平管道、水平管道与立管的连接,应采用45 deg;三通或45 deg;四通和90 deg;斜三通或90 deg;斜四通。 (1)塑料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下表的规定 项次 | 管径(mm) | 标准坡度(‰) | 最小坡度(‰) | 1 | 50 | 25 | 12 | 2 | 75 | 15 | 8 | 3 | 110 | 12 | 6 | 4 | 125 | 10 | 5 | 5 | 160 | 7 | 4 | (2)生活污水铸铁管道坡度必须符合下表的规定 项次 | 管径(mm) | 标准坡度(‰) | 最小坡度(‰) | 1 | 50 | 35 | 25 | 2 | 75 | 25 | 15 | 3 | 100 | 20 | 12 | 4 | 125 | 15 | 10 | 5 | 150 | 8 | 5 | 6 | 200 | 8 | 5 | (三)电气系统改造工程 1.开关、插座安装要求 (1)开关、插座的面板应平整,与建筑物表面之间应严密无缝隙,应紧贴建筑物表面。 (2)为了美观,固定面板的螺丝应选用统一的螺丝。 (3)开关、插座的安装高度必须一致。 2.照明灯具安装要求 (1)安装前,灯具及其配件应齐全,并应无机械损伤、变形、油漆剥落和灯罩破裂等缺陷。 (2)根据灯具的安装场所及用途,引向每个灯具的导线线芯最小截面应符合有关规程规范的规定。 (3)同一室内或场所安装的灯具,其中心线偏差不应大于5mm。 (4)灯具固定应牢固可靠。每个灯具固定的螺钉或螺栓不应少于2个。 (5)嵌入顶棚内的装饰灯具应固定在专设的框架上,导线不应贴紧灯具外壳,且在灯盒内留有余量,灯具的边框应紧贴在顶棚面上。日光灯管组合的开启式灯具,灯管排列应整齐,其金属或塑料的间隔片不应有扭曲等缺陷。 (6)固定在移动结构上的灯具,在移动构架活动时,导线不用受拉力和磨损;当吊灯灯具重量大于3千克时,应采用预埋吊勾或螺栓固定;当软线吊灯灯具重量大于1千克时,应增设吊链。 (7)灯具接线前,导线的绝缘电阻测试应合格。 (8)高空安装的灯具,应现在地面进行通断电试验合格。 3.电线、电缆及电气设备 (1)进场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应有合格证、CCC认证标志(进场时采购人查验),电缆端头密封良好,抽检的绝缘导线或电缆绝缘层应完整无损,厚度均匀。电缆无压扁、扭曲,铠装不应松卷。绝缘导线、电缆外护层****制造厂标,材料进场时需核验复试。 (2)检测绝缘性能:电线、电缆的绝缘性能应符合电线电缆检测标准的规定:GB/T12706.2-2008。 (3)镀锌导管、可弯曲金属导管和金属柔性导管不得热熔焊连接。 (4)导管穿越外墙时应设置防水套管,且应做好防水处理;导管与热水管、蒸汽管平行敷设时,应在热水管下面。 (5)电缆敷设不得存在绞拧、铠装压扁、护层断裂和表面严重划伤等缺陷。 (6)配电箱、柜制造工艺,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有关部门和行业最新颁布分相应标准及规范,以及施工现场安装的技术标准和相关规范。 (7)配电箱内装设的各电气设备****认证中心的CCC认证,其电气设备上应带有CCC标志。配电箱出厂前必须通过各项检测和试验,包括各种绝缘耐压试验和通电传动试验等,随箱带检测、试验证明书。(进场时采购人查验) (四)采暖系统改造工程 1.采暖管道采用焊接钢管,DN70\DN50\DN40\DN32\DN25\DN20\DN15。连接方式大于DN32为焊接,不大于DN32为螺纹连接。采暖管道安装前应严格清理管堂内的异物,以防造成管道堵塞。 (1)各种管道必须认真调直后方准安装。采暖立管通过楼板时应装钢制或塑料套管,其高出地面20mm,下部与板顶相平,管道通过墙体所装的套管应与墙面相平,采暖支管的尺度必须符合规范要求,采暖支管的接法,所用的长丝、根母其间隙不准过大,根母间的填料应采用**绳和白麻混合装填。 (2)阀门的安装位置要正确,开闭应方便灵活,刷漆时不准污染阀体和手轮,丝扣连接的部件,丝扣上足后必须外留2-3扣丝,扣丝间的麻丝应处理干净,立管卡子的安装要牢固,不准松动,标**一致。散热器托钩安装时,每一组散热器所需的钩子数量应符合规范的要求,钩子栽入墙体后,位置要正确,不准松动。 (3)铸铁散热器应认真除锈后刷防锈漆两道和银粉一道,组对后应做单组水压试验,合格后方准安装和配管,管道刷最后一道银粉时应将残余在管道和散热器上的灰尘清理干净在刷漆,刷油严禁将油料滴洒在墙面或地面上。 2.材料在进入工地前认真做好检查工作,产品必须有合格证(材料进场时核验),管道在使用前必须清理,使管内外清洁,以保证水流畅通,刷防腐漆两道,银粉漆一道。做好以上材料处理才能进行施工。 3.管道安装完毕复核无误后必须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10分钟内压力降不大于0.02MPA,降到工作压力后再检查,不渗不漏为合格。 (五)通风排烟系统改造工程 质量要求符合《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的规定。 (六)装饰装修改造工程 1、地砖地面 1.1技术参数: 边长尺寸误差: plusmn;1mm; 厚度: plusmn;5%; 边直度: plusmn;0.2%且≤2.0mm; 直角度:对边长度差≤0.5mm、对角线长度差≤1.0mm; 表面平整度:最大偏差≤1.0mm 吸水率:E≤0.5% 破坏强度:≥1300N 断裂模数:≥35Mpa **度:≥55 1.2耐化学腐蚀性: 耐低浓度酸和碱:不低于ULA 级 耐高浓度酸和碱:不低于UHA 级 耐家庭化学试剂和泳池盐类:不低于UB 级 1.3地面砖铺贴前应根据实测尺寸,利用计算机进行预排砖,绘制切实可行的排砖图,根据排砖图在现场进行弹线放样。 1.4地面砖排砖原则:同一房间内非整砖左右、前后均匀对称;非整砖尺寸不小于整砖1/2;****中心位置,其他座于地面的器具尽量居中布置;有坡度要求的房间,周边地砖应处于同一标高线; 1.5地面砖铺贴前,应认真选砖,以利于减小缝格平直度偏差。 1.6地面砖十字相交平直、缝格通顺,勾缝深浅、宽度一致,表面光滑,无污染;室内外分界位置及接茬的平整、美观;允许偏差表面平整度2mm;两砖高低差0.5mm,无空鼓 2、吊顶 2.1.主要吊顶材料规格:铝扣板。 2.2.本工程吊顶应符合《建筑室内吊顶工程技术规程》CECS255-2009 的规定。 2.3.吊杆及龙骨的安装间距、配件的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钢筋吊杆应进行防腐处理。 2.4.吊顶工程应与建筑电气、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等工种紧密配合,做好室内管道施工。 饰面板安装前应完成吊顶内所有管线、设备的安装及隐蔽工程验收。 2.5.轻钢龙骨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用轻钢龙骨》GB/T11981-2008 的规定。 2.6.天花龙骨的要求 2.6.1.后厨区域采用C60系列上人龙骨。 2.6.2.主龙骨壁厚要求为1.2mm,次龙骨壁厚要求为0.6mm。 2.6.3.所有吊筋采用Φ8 镀锌钢筋。 2.6.4.主龙骨间距不超过1200mm,吊点间距不超过1200mm,次龙骨间距不超过400mm 2.6.5.横撑龙骨不超过600mm。 2.6.6.当吊顶跨度大于10m 时,跨中部位龙骨应适当起拱,且不应小于跨度的1/200。 2.7.重型灯具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2.8.吊顶工程应对板材的甲醛含量进行复验(由第三方环保机构复验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达到环保要求方可进场施工; 2.9.安装龙骨前,应按设计要求对房间净高、**标高和吊顶内管道、设备及支架的标高进行交接检验; 2.10.吊顶工程的金属杆应符合有关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2.11.预埋件、钢筋吊杆和型钢吊杆应进行防锈处理; 2.12.饰面板安装前应完成吊顶内管道验收。 2.13.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大于300mm,当大于300mm时,应增加吊杆;吊杆长度大于1.5m时,应设置反支撑,用角铁或者主龙骨,一端固定在楼板上,另一端固定在吊顶主龙骨上,呈梅花状分布,间距2m左右;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并增设吊杆;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2.14.吊顶内穿墙管洞必须按要求封堵密实。 2.15.吊顶内吊杆、吊件等应竖向垂直、水平方向行列顺直。 2.16.吊顶板与灯具周遍接合采用打胶处理且需处理平整严密、美观。 2.17.弧形角线应圆滑**。 2.18.风口、摄像头、烟感等设备的安装要合理规划。 3、涂料工程 3.1.室内墙面涂料的施工要点详见国标图集《内装修》GB18582-2020。 3.2.涂料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2016的规定。 3.3.涂料施工工序应符合《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T29-2018)、**省地方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DB21/900.11-2011)要求。 3.4.涂料工程的施工质量必须满足《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T29-2018)、**省地方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DB21/900.11-2011)要求。 4、高分子防水施工技术要求 4.1.高分子胶粘剂的粘结剥离强度不应小于15N/10mm,浸水168h后粘结剥离强度保持率不低于70%。 4.2.找平层干燥后,涂刷基层处理剂(或称冷底子油)。在正式铺贴卷材之前,先在立墙与平面交接处做附加层处理。附加层宽度一般为300-500mm。 4.3.铺贴平面和立面卷材防水层,卷材贴紧阴角,不应空鼓,搭接面不小于150mm。 4.4.所用卷材必须通过MA/CNAS认证,其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标准规定或设计要求,并应附有现场取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其它有关材料质量证明文件,材料进场时需核验复试。(进场时采购人查验认证报告及证明文件) 4.5.卷材与卷材的搭接缝以及和附加盖口条,必须粘结牢固,封闭严密.不允许有皱折、孔洞、翘边、脱层、滑移或可能造成渗漏水的其它外观缺陷存在。 4.6.卷材与穿墙管之间应粘结牢固,卷材的末端收头部位,必须封闭严密。 4.7.卷材的搭接宽度和附加盖口条的宽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或规范的规定。一般搭接缝宽度不宜小于100mm,附加盖口条的宽度不宜小于120mm。 4.8.卷材防水层不允许有渗漏水的现象存在。 |